在我國近代自然區劃實踐中,由于對自然界地域分異規律認識的不同、區劃原則和方法不盡一致,以及區劃指標不統一,從而出現了多種區。這完全是正常現象。但是,比較各種方案仍能清楚地看到,區劃工作者對自然區劃理論基礎的地域分異規律學說的認識是由淺入深的,區劃等級單位系統是由簡單趨向比較完備的,區劃界線從不甚精確逐漸走向精確化,分區內容亦愈來愈深刻和詳細。區劃的另一特點是很好地保持了為農業服務。區劃工作者特別重視從農業自然條件和資源中選取區劃指標,從純學術考慮逐漸轉向便于農業生產指導者和農民群眾所接受。
近半個世紀以來,在我國影響較大的綜合自然區劃方案很多,現擇要介紹如下:
一、羅開富方案
最初發表于1954年。兩年后由科學出版社以中華地理志叢刊第1號《中國自然區劃草案》正式出版。該方案明確提出以自然綜合體或景觀作為區劃對象,以植物與土壤作為景觀的標志即區劃標志。在標志不確定處,則選用氣候界線或地形界線加以補充。尤其難能可貴的是,作者當時已經有了“對于水分與熱量配合關系的考慮,并將其視作為農業服務方向的體現。為“表現我國景觀的地帶性與遞變性”,該方案把全國分為七個基本區,即東北區、華北區、華中區、華南區、康滇區、青藏區和內蒙古新疆區,其下又分23個副區。基本區和副區的命名,除個別區因習慣性稱謂發生變化,目前已不用或少用外,多數區的名稱一直被普遍沿用至今。區劃等級單位只有兩級,則顯然是由于新中國成立之初,尚未及開展大規模綜合考察,氣象、水文臺站少而且資料短缺等客觀因素所致。
二、黃秉維方案
1958年發表,1959年由科學出版社出版。該方案運用地帶性規律,首次在全國劃分出6個熱量帶1個大區18個地區和亞地區,28個地帶,88個(一度為90個)自然省,并擬進一步劃分自然州和自然縣,堪稱我國自然區劃史上規?涨昂甏蟆⒌燃墕挝蛔钔陚浜蛢热萘控S富的方案。這個方案為農業服務的目的非常明確,其區劃原則、等級單位系統的設置以及省以上單位的分區標志、劃界指標等都充分表達了為農業服務的宗旨。區劃工作者也對此方案提出過不少商榷性意見,如繼承中國和亞洲自然區劃傳統不夠,自然省以上各級單位根據活動積溫及干燥度等值線劃界的準確不足,省級區劃分有忽視非地帶性區域特征的傾向,“地區”未能充分反映非地帶性規律等。
三、任美鍔、楊紉章方案和任美鍔、包浩生方案
任?楊方案于1961年發表,劃分全國為8個自然區、23個自然地區、65個自然省,未劃分自然州。這個方案把大興安嶺南段劃入內蒙古區,把遼河平原劃入華北區,把橫斷山脈北段劃入青藏區,以及把柴達木盆地劃入西北區,而同時又將其周邊山地劃入青藏區等,曾在地理學界引起熱烈的討論。方案中等級系統與更高級單位的聯系問題,把地帶與地區等同問題,也有不少學者進行評論。1988年發表的任-包方案或多或少繼承了任-楊方案的特點,此方案只有兩級,包括8個區、30個亞區。最顯著的變化是將柴達木盆地與阿爾金山、祁連山東昆侖山北翼全部劃入西北區,從而使西北區南界相當接近1978年“綜合大學方案”和歷次“馮繩武方案”。華南區北界比所有其他區劃方案偏南、西南區北界偏南,也是這個方案的特點。
四、趙松喬方案
1983年發表的趙松喬方案,當時曾引起強烈的反響。該方案在其等級單位系統中與《中國自然區劃概要》同時把三大自然區(東部季風區、西北干旱區和青藏高原區)作為一級區推出,并得到大多數學者認同。自然區之下,又分出7個自然地區和33個自然區。地區命名因區而異。在東部季風區內依據水熱狀況命名,如東北濕潤、半濕潤溫帶地區,華北濕潤、半濕潤暖溫帶地區等,實質上體現了水熱組合對劃分地區的標志作用。西北干旱區所屬地區按熱量和植被類型命名,如內蒙古溫帶草原地區、西北溫帶及暖溫帶荒漠地區。自然區的命名采用地貌-植被法或熱量-植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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