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的
《·秦始皇本紀》載,李斯奏請:“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 爾后儒生“違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后”?装矅渡袝·序》中亦有記錄:“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遣散。”后遂用“焚書坑儒”、“焚坑”、“秦坑”等指殘害文明跟殘害常識分子。李商隱《贈予前劉五經映三十四韻》:“屋壁余無多少,焚坑逮可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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