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史料記載,我國養狗,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夏、商、周時期,民間養狗的數量就逐漸多起來,主要是供人食用。那時有專門殺狗的人,叫“狗屠”。這些人有很多是有名的英雄豪杰。“戰國四刺客”之一聶政,就是個“狗屠”。有名的“信陵君竊符救趙”的歷史故事里,勇士朱亥也是“市井鼓刀屠者”。到隋唐五代時,軍營中養犬的地方叫“狗鋪”,如有敵軍接近戰壕,警犬就發出吼叫,使營中知曉警備。
在上古,犬與狗略有區別,大者為犬,小者為狗。二者在用法上往往具有不同的褒貶感情色彩,犬多用于褒義,如:“義犬”、“警犬”、“軍犬”。狗多用于貶義,例如,愛給別人出壞主意的人,叫“狗頭軍師”;給有權勢的壞人奔走幫忙,稱“走狗”、“狗腿子”;比喻騙人的貨色叫“狗皮膏藥”,比喻走投無路干壞事的人叫“狗急跳墻”,還有什么“好狗不擋道”、“狗仗人勢”、“狗屎堆”、“放狗屁”、“狗娘養的”等罵人的話。
既然狗多用于貶意,可是有人自稱為狗。一種是取個“賤名”。據傳,起賤名的孩子好成活,不致夭折。所以乳名叫“狗子”、“狗兒”的人不少,這是迷信。
一種是表示自謙。清代著名書畫家鄭板橋是“揚州八怪”之一,他曾給自己刻了一枚印章,上刻“徐青藤門下走狗鄭燮”以表示他對明代詩人畫家徐渭(號青藤)的欽佩。近代著名畫家齊白石對古人徐渭、朱耷、石濤的繪畫藝術非常佩服,他寫詩道:“我欲九泉為走狗,三家門下轉輪來。”這里,“走狗”是忠實的門徒的意思。當今,狗有了雅稱叫“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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