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小的時候我意識它,曉得它能換來好吃的糖果,好玩兒的玩具跟我的禮物;上學時候我它,由于它能讓我穿上街上最風行的服裝展現在同窗眼前,讓我的虛榮心得到;工作當前,我須要它,因為我將要樹立一個本人的家。
成了家,有了,對錢的也越來越強烈,職場。親戚間的走動,社會間的來往……簡直每一件事都離不開錢。因為有錢,在病院里,我們手術的率可能會高些;因為有錢,我們能夠買通我們前進途徑中的阻礙。因為能掙錢,我們被四周的人褒獎為“有才能、有才華”。因為錢,咱們也不再安心我們原有的工作,而去另外追求掙錢更多的途徑。
賓館里推杯換盞,舞池中翩翩起舞,卡拉OK中如醉如癡,這些已被古代人視為可能跟上時期潮流的標記。錢因而成了人們生涯尋求的,也成了我心中的主宰。我用它來裝潢我的屋子,購置高級家具,出入賓館飯店,來顯示我的富有。但我的心坎卻經常覺得迷惑,感到充實。豈非這就是的?
單位里有人得了癌癥,需要醫治。他此時十分需要錢,比我們每一個都更需要。我把錢送去,交到他的手里。他眼中含淚卻不說出一句話。在那霎時,我內心里涌起一種難以言表的和一種從未有過的快慰。這些錢對我來說興許只會多添一件衣服或多去一次飯店,而對他卻可以增加一些撫慰,減輕一些苦楚,錢用在他身上比用在我自己身上存在了更深入的意思。我第一次領會到錢的真正,不!是自我的。
回到家,自己一個人默默地坐了良久。我忽然感到自己把所有都搞錯了。我常常報怨掙錢太少,報怨人與人之間缺少懂得,報怨社會不夠公正,但我素來沒有問過自己,我對別人、對社會做了些什么?我為自己塑造了一個圈子,在這個圈子里只有“我”,一切都繚繞著“我”,可是,一個人活著卻不能只為了自己,更應當為別人,為社會多做些事,奉獻出自己的一份,一份力氣。奉獻--才是的真正意義,而不是索取。從奉獻中我們能夠得到從索取中所得不到的,可以實現我們真正的。
奉獻就是修行,貢獻的就是我們一直自新的修行進程?喽,從當下開端,掌握方向,奉獻,才是我們最緊急要做的事。(文/韓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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