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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碎尸案女子照片:合肥碎尸案女孩照片 碎尸案女孩照片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靈異事件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警察進入浴室,看到墻上、水池處全都是血跡

11月15日晚,經過警犬的搜尋,合肥市刑警支隊基本將目標鎖定在蜀山新村37棟樓,隨后警察對整棟樓進行全方位的盤查。警犬帶著警方直奔四樓,民警對四樓的住戶進行了排查,并沒有發現可疑之處。

警方回到三樓,當他們來到304室門前時,警犬一下扒到了該戶的門上,隨后民警敲開了304室的門。打開門的是一名男子,60多歲。面對屋外的民警,他很平靜,只冷冷地問道:“你們做什么?”“例行檢查。”偵查人員說道。

偵查人員在房間內并沒發現有什么特別的地方?蛷d、臥室都搜查后,偵查人員隨后走進了浴室。偵查人員拿起警用手電筒一照,驚呆了——浴室的墻壁、浴燈、馬桶、水池,全都濺滿了血跡。

據偵查人員透露,浴室中所有的血跡都已被嫌疑人擦干,但由于血跡濺上去的時間并不太長,因此警方使用的特殊手電筒可以很清楚地搜尋到這一切。

刑警隊的偵查人員看到這一幕后,都稍感不適,立刻關了手電,大喊“快來人”,等候在外的其他民警們一擁而上。

警方立刻將該男子控制住,該男子并沒有任何反抗行動。據透露,偵查人員在其家中搜查時,該男子十分鎮定,沒有一絲心虛的表情。直到查到線索之后,他仍然沒有任何表情。就這樣,嫌疑人被警方押回了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接受進一步的詢問調查。37棟樓304室也被貼上了封條。

記者從知情人處得知,在該男子的家中,還找到了被害人的頭顱以及髖骨部分,但并沒有發現其他軀干。

因此警方懷疑,犯罪嫌疑人可能不止一人。但這只是懷疑,并沒有得到嫌疑人的認可,也沒有證據可以直接證明。

案件留下眾多疑點,嫌疑人對案情拒不交代

304室主人王某某成為本案重大嫌疑人,他與被肢解的年輕受害女子有著什么樣的關系?兩人年齡最少相差30多歲,王某某是一個剛添了孫子的老人,案發之前,他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么?王某某殺害受害人究竟出于何種動機?

女子被殘忍分尸,如果王某某是為了毀尸滅跡的話,那么這個受害者是誰?她又怎么會出現在王某某家中?

案件留下一連串疑問,然而,王某某在審訊時依舊表情平靜,對案情拒不交代。

據知情人士透露,被害人系在一足浴城內上班的女子,但其上班時使用的身份全是假的。因此,警方目前還無法準確認定受害女子的真實身份。

■再訪蜀山新村

“案發當天,他表情正常,沒像往常一樣遛狗”

37棟旁,圍觀者來了又走,走了又來,將一個個消息傳播至整個小區。“抓到了”,這個消息還是與先前被警方貼上封條的37棟那套民房有關,消息源也是從37棟居民那里傳出的。

“他個子不高,臉胖胖的,我們碰上面都會互相打招呼,而且一說話就笑,你說,這樣面善的人會是殺人兇手嗎?我壓根不會想到。”

“壞人要能看出來,哪還能禍害到別人?”站在旁邊的鄰居說,“你說的也對,昨天(15日)我還看到他了呢。”

“那不就是發現尸塊那天嗎?他看起來怎么樣?有沒有什么不正常的舉動?”記者問。

“也沒什么不正常,昨天早晨6點半,我出門站在一樓鍛煉身體,看到他從樓上下來,我還跟他打了招呼‘是要出去嗎’?他回了句‘是’,就離開了,我看到他表情很正常啊。要說有些什么不正常的,就是他沒有牽狗出來,小區里的人都知道他養了狗,每天早晨他都要下樓遛狗,可那會兒他出去的時候卻沒有帶狗。”

老太太返家,看到封條找不到老伴急壞了

“三個月前,住在濱湖的兒子給老王(嫌疑人)添了一個孫子,他兒子要上班,兒媳婦沒有人照顧,他老伴便過去了。老王的老伴基本上都住在濱湖的兒子那里,老王晚上一個人住在家里,有時白天會去濱湖看看孫子,不過到了晚上通常都是要回家的。”一位知情人說。

“16日上午304室的女主人回了家。”在37棟居民那里幾經求證,記者了解到,304室女主人上樓后發現家門貼上了封條,便到鄰居那里詢問原因。

“她說,‘15日打了老伴一天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擔心之余她回來找老伴,可卻看到了貼上封條的大門,我們告訴她沒看到她老伴,封條是警方連夜貼的,老太太聽了這話就急了。”

鄰居說,304室女主人接連撥打了幾個電話,之后離開小區坐出租車走了。

鄰居們覺得,房子被封,男主人也不見了,而老伴卻不知情,男主人可能是被警方帶走了,“而且在案發之后,我們一直沒有見到住那房子里的老頭。”

鄰居說,老太太不相信丈夫會做出這種事

16日21:00左右,小區里突然出現一陣騷動,居民紛紛向一個方向圍了過去。一位老年婦女和一名男子來到小區。男子手中提著一個大塑料瓶,里面似乎裝著食用油,老年婦女抱著一條狗。“這兩個人一個是老人的老伴,一個是他的兒子。”一位居民說,這兩個人都是犯罪嫌疑人的至親。老年婦女抱的狗便是犯罪嫌疑人飼養的。不過,兩個人看起來都比較淡定。

記者上前準備采訪,不過,話還沒有出口,就被老年婦女給拒絕了。隨后,兩人離開了小區。

至于為何兩人都比較淡定,小區的一位居民表示,嫌疑人的老伴曾經說過,她根本不相信丈夫會做這樣喪心病狂的事情。

一些小區居民稱,“聽說今天下午警方帶犯罪嫌疑人到現場指認,但一直沒來。”至昨晚10:20,記者在蜀山新村現場,仍沒見到嫌疑人到現場指認。

足浴城:有員工住在蜀山新村,沒聽說誰遇害

16日17時許,記者在蜀山新村探訪時,聽到有居民議論稱,“聽說被害女子是附近某足浴城的員工,挺可憐的。”為了一探究竟,記者來到了該足浴城打探情況。

記者趕到足浴城時,幾個服務員正在員工休息室內看電視,電視里正播著蜀山新村發生的這起殺人案。據足浴城的服務員小麗說,沒聽說他們有女同事被害,足浴城在蜀山新村租了好幾處房子作為員工的集體宿舍,其中37棟的5樓就有足浴城女員工的宿舍。據小麗說,14日晚,她和幾個同事下班后,就回到了宿舍,經過3樓時,沒有發現什么異常。“15日上午起床時,聽說了這個殺人碎尸案,我們幾個小姑娘都嚇死了!”

圖文無關

昨日,河南女子劉艷杰被“黑摩的”司機殺害并碎尸案在鄭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起訴書顯示,今年3月5日,被害人劉艷杰在鄭州上班首日,由于加班錯過公交車,搭乘被告人葛科初的“黑摩的”,葛看劉孤身一人便萌生歹意,通過暴力手段將劉艷杰強行拉至住處,將其殺害毀尸滅跡。

昨日上午,身穿看守所囚服的葛科初被法警帶上法庭。兩個多小時的庭審中,葛大部分時間將頭埋在桌案上,既沒有看旁聽席上劉艷杰的家屬,也沒有看自己的家屬。

被害人劉艷杰的舅舅介紹,劉艷杰今年剛22歲,河南周口扶溝縣人,去年6月才從中原工學院畢業,學的是服裝設計專業,今年3月剛找到工作。

該案昨日未當庭宣判。

深夜22點失蹤

3月5日,是劉艷杰入職第一天。她在鄭州市中原路趙坡新村一家服飾公司工作。

趙坡新村位于鄭州市西三環外,相對偏遠,她和姐姐劉改改租住處位于鐵爐村,在7公里外的繞城路,乘坐公交10多分鐘便可回家。

當晚21點40分,劉艷杰在電話中告訴劉改改,由于加班下班晚了,她在等公交車回家。劉改改說肯定沒公交車了,讓妹妹打的回家,還叮囑她,要坐在后排,這樣發現問題好脫身。

圖文無關

晚22點04分,劉艷杰仍未回家,劉改改再打她電話,電話沒人接了。

在之后的近40分鐘里,劉改改打了10多次妹妹的電話,仍無人接。22點38分,電話終于接通,但劉改改聽見電話那頭只有狗叫聲,沒人說話。劉改改大聲問:“你到底在哪里?什么時候回來?”但沒人回應。21秒后,劉改改掛掉電話。但當她再打過去時,劉艷杰的電話已變成“無法接通”。

22點40分,劉改改邀上幾個朋友,開始滿城尋找劉艷杰。

截至3月6日凌晨2點左右,他們打車繞遍了劉艷杰回家所有可能走的路,但沒有劉艷杰蹤影。身著白棉襖,藍色仔褲,身上現金不足50元的劉艷杰消失了。

次日,劉家全家人趕到鄭州,持續尋找,并報警。隨后家人在網上注冊了“尋找劉艷杰”的ID,發帖尋找線索。

通過技術手段破案

案發幾天后,警方終于發現劉艷杰的蹤跡,但警方帶來的是噩耗,他們在葛科初位于郊區的家里找到大量未燒盡的骨殖。

昨日庭審上,公訴方提到,就在劉改改22點04分打劉艷杰電話而無人接聽時,葛科初已經開著黑摩的載上了劉艷杰。

犯罪嫌疑人葛科初在殺害劉艷杰過程中,因劉的手機頻繁來電,就將劉的手機電池拔出,這造成劉艷杰的姐姐后來撥打劉艷杰手機時,一直處于無法接通狀態。

劉艷杰遇害后,葛科初將劉艷杰的手機卡拔出燒掉,但將這部手機送給了同居的女友,謊稱是自己撿到的,葛科初的女友還拿這部手機給葛拍了張照片。

圖文無關

昨日,律師和家屬告訴新京報記者,警方破案過程中,劉艷杰那部未被毀掉的手機成為關鍵線索,“警方通過技術手段定位了這部手機,后來才順藤摸瓜找到了葛科初。”

找到葛科初后,警方在葛家中用磚塊壘砌的鍋灶內發現了大量未被燒盡的骨殖。

公訴方稱,葛科初現年50歲,曾患小兒麻痹癥,以開養狗場和開黑摩的為生。葛科初曾有三次犯罪前科:1992年因犯搶奪罪被中原區法院判刑5年;1996年因盜竊罪被中原區法院判刑10年;2006年,再次犯搶奪罪被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判刑3年。

嫌犯當庭否認:她是被狗咬死的

昨日,鄭州市檢察院當庭對葛科初的犯罪行為提起公訴。法庭調查階段,公訴方指控,3月5日晚差不多21點40分,葛科初開著三輪摩的到了趙坡新村公交站附近。葛科初熱情地與劉艷杰討價還價后,答應收10元錢送劉回家。在途中偏僻處,葛科初意圖對劉艷杰不軌,兩人發生肢體沖突,后葛強行將劉帶至自己家中,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事后,葛害怕事情敗露,遂動手將劉掐死,并毀尸滅跡。

公訴方指控葛科初犯故意殺人罪后,葛科初朝法庭嚷了一句,“都是假的,都是不實之詞。

根據葛科初供述,他稱劉艷杰是“搞服務”的,他熱情邀劉上車后,在路上僻靜處即對劉艷杰有非禮舉動,兩人曾發生爭執。他隨后將劉帶回家。

葛科初供述稱,劉艷杰不是他殺的,而是被他家的狗咬死的。他把劉艷杰領進屋后自己就去了廁所,等他出來時聽到狗在叫,看見劉艷杰躺在門外距離門口一米多處,臉上已經被狗咬得露出了骨頭。“我平時晚上出去,都是把兩只大狗放到院子里,好看家。”

“我趕緊把狗攆開,一摸那女孩(劉艷杰)的鼻孔,壞了,沒氣了。”葛科初說,他當時腦子一片空白,之后才想起自己前科累累,劉艷杰死在自己家中,雖然不是自己殺死的,但到時說也說不清楚,“我就想到把她埋了,或者扔出去。”

公訴方隨即在庭上公布了警方的調查駁斥這一說法:“我們了解的情況是,葛科初家的兩只大狗平時都是關起來的,所以不存在兩只狗咬死劉艷杰的可能,他這是狡辯。”

公訴方稱,葛科初的狡辯不止于此,在偵查階段后期,葛科初作出了多份完全矛盾的供述:一會兒說劉艷杰是乘坐他的黑摩的時摔死的,一會兒說是狗咬死的,一會又說他強奸劉艷杰后怕事情敗露,遂掐死了劉艷杰。

葛科初辯稱,矛盾的供述是因為他受到刑訊逼供,“我的肋骨部位有傷。”

公訴方稱,葛科初的同居女友證實,劉艷杰被殺后,葛科初跟她在電話里說“我被狗撲到了,傷到了肋骨”,“這說明葛科初的傷是舊傷,根本就不是遭受了所謂的刑訊逼供。”

公訴方指控:“葛科初犯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危害后果極其嚴重,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請法庭依法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

昨日,劉艷杰家屬聘請的律師李建強告訴新京報記者,劉艷杰的母親終日精神恍惚,生活基本不能自理。

因為被告人前科累累,犯罪后無悔罪表現,劉家懇請法庭依法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并賠償原告的各項損失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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