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人類社會早已存在的現象。各個民族、各個國家歷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經常看到有人說,中國古代不講人道,非常殘忍。有人還舉例說中國古代的炮烙、凌遲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殘忍的愛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資料,羅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用動物致死
例如用毒蛇,或用大蟒蛇;還有用大象踩死,或讓大象鼻子把人多次拋起摔死;還有用馬拖死等。參與致死的動物很多,牛、駱駝、野豬、山羊、猛禽、烏鴉、蜥蜴、昆蟲、嚙齒動物等都有;古羅馬還有一種方式是將人和猴子、公雞、狗、貓、蛇放入袋子,扎好口,扔到水中溺死,還有就是用各種猛獸。用猛獸將人咬死在古羅馬非常盛行,而且是全民觀看的節日活動,角斗士性質上與此相同。此類猛獸包括獅子、老虎、豹子、熊、鬣狗、狼和普通狗,行刑之前一般都將猛獸餓一段時間,讓動物接近狂怒。這種刑罰在歐洲一直延續到5世紀,有歐洲人估計,在5世紀之前,被判處死刑然后被動物吃掉的歐洲人約有10萬。法國、英國、荷蘭曾經流行一種刑罰,將犯人衣服扒光,肚子上反扣一只鍋,里面放入老鼠之類的嚙齒動物,在鍋外加溫,老鼠害怕后亂鉆,咬破犯人的肚子,鉆入犯人的腹部,深入到內臟。中國古代用動物致死的除了五馬分尸外,其他的方式只有模糊的記載,大多都在歷史記載不很清晰的遠古時代,例如使用毒蛇,只見于后人記述的商代,以后則不見記載。
割喉
與砍頭不同的是,割喉之后,頭顱和身軀沒有分離。它是古羅馬特有的刑罰,甚至被稱為“羅馬刑”,但在古羅馬時期,它不是主要的死刑手段,而是一種簡易手段,因為它很難成為眾人狂歡的節日。古羅馬死刑的主要手段還是上面提到的那些節日性的、觀賞性的、動物性的手段。割喉的工具主要是匕首,古羅馬的短劍也很適用。古羅馬時期,最多一次割喉處死18000人。古羅馬人有時候嫌麻煩,在戰爭勝利后,對于戰敗一方也會要求戰俘集體割喉自刎。后來,歐洲的武器較多采用長劍,割喉漸漸不被采用,但是在戰場上,這種手段依然經常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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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在中國較少,不見于正史和法律,一般都在民間私刑或犯罪活動中出現。
剖腹
這種刑罰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包括中國。這種方式在日本演變為儀式性的自殺方式。 在歐洲宗教改革之后,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經常采用這種手段。剖腹刑的殘忍程度各地也差不多,例如把腸子拖到十幾米之外,摘除內臟等等。中國古代有一種專門剜心的刑罰,應該算作剖腹的一種。但在南北朝以后,不見于正史記載。
投擲
將犯人從高處拋落,例如巖石、塔樓、城墻、教堂等。拋落的下方也有不同的講究。古羅馬、古希臘喜歡將人落在巖石上;埃及將人拋落在鱷魚群里,波斯將人拋落在尖石上;中世紀歐洲還有將人拋落在林立的長矛上。近代歐洲還有把人從直升飛機上拋下摔死的。這種刑罰在現代依然被采用,因為它很容易偽裝成一個事故。這種刑罰在中國不見于正史記載,可能也有存在,應該是私刑。
餓刑
這種刑罰包括沒飯吃、沒水喝,同時也經常伴隨其他的懲罰。而且,還可以控制犯人的食物、喝水數量,以延長慢慢死亡的時間。 在歐洲有一種“饑餓面具”,犯人戴上之后,嘴巴里被塞進一根鐵舌頭,無法進食。歐洲還有一種餓刑是在犯人口中塞入一個可以張合的鐵制“恐怖梨”,免得犯人發出聲音。有的“恐怖梨”內部還有尖刺,或者能轉動,目的是毀壞犯人的咽喉。當然,“恐怖梨”的用途不局限于嘴巴,還可用在犯人的肛門或陰道。最令人恐怖的餓死方法是給犯人少量食物,維持活命,然后在犯人身上涂抹牛奶和蜂蜜,加上犯人自己的排泄物,招來大量蒼蠅和寄生蟲,直到無數的蛆蟲進入還活著的犯人體內,造成死亡。記載中的這一刑罰延續了17天。納粹集中營是大規模批量化餓刑登峰造極的典型。 餓刑的相反極端是飽刑,在波斯和歐洲出現過。就是將犯人大量進食,喂飽之后,堵住肛門。讓犯人的排泄物腐蝕自身,直到死亡。20世紀西班牙內戰期間,堵住犯人肛門用的是水泥。 中國古代也許有餓刑,但同樣也不見于正史記載,法律條文中也沒有,應該只是私刑。至于飽刑,在中國的歷史記載中似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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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籠
囚籠是指特別狹小的容器,用來囚禁犯人,一般還會附帶其他懲罰,例如饑渴。這種刑罰在歐洲、亞洲都長期存在。囚籠一般是鏤空的,里外通透。歐洲中世紀使用囚籠較多,因為教會不喜歡流血,但是喜歡展覽。將人關在囚籠里,吊在公共場所,徹骨冰寒或烈日炎炎,加上饑渴,直到犯人死亡。在歐洲有的時候,犯人死后還吊很長時間,一直到尸體徹底腐爛。 古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很喜歡這種方式,以至于一種非常狹小的囚籠被稱為“亞歷山大的籠子”,又叫做“小女孩”。中國歷史上,囚籠一般是關押犯人的臨時手段,較少將它作為處死犯人的最終手段。
十字架刑
這種刑罰非常著名,最早不是希臘、羅馬人發明的,但是,歐洲將這種刑罰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字架除了常見的耶穌受刑的那種形狀外,還有方框形的,X交叉形的,T形的。其他形狀的十字架出現,主要是有人認為犯人不能享受同耶穌一樣的死亡方式。使用方式是將犯人的手足用釘子釘在架子上,也有用繩子捆綁的,任其慢慢死亡。犯人有的是像耶穌那樣頭上腳下,也有的是大頭沖下,這樣死的快一點。有專家指出,釘上十字架的犯人不是一般以為的餓死、渴死或流血過多致死,而是窒息致死。專家解釋說,被釘上十字架后,肌肉的收縮導致胸腔壓迫,最終死亡。古羅馬時期,最多一次有6000人同時釘上十字架,布滿整條道路的兩旁。 由于耶穌的原因,歐洲后來使用十字架較少,但是納粹使用的較多。這種刑罰在中國沒有。
活埋
這種刑罰在世界各地很普遍,包括中國,最常見的就是用土埋掉。 有人說羅馬的歷史就是從活埋開始的;盥裨诜▏⒌聡鹊睾髞碛兴l展,例如,將人推入井里,然后將井埋起來。中世紀的法國有一段時間認為,把婦女吊起來很不雅觀,因此,活埋成為針對婦女的專用刑罰之一。中國秦朝以后,活埋不再是法律手段,只是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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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樁刑
這種刑罰在亞洲、歐洲都有。所謂木樁刑就是把人釘在一個巨大的木樁上,一般是從肛門插入,嚴重的從口腔穿出。犯人有躺著,也有坐著,還有倒掛、橫掛。除了順著身體軀干插入木樁之外,還有橫向插入木樁的。19世紀時,法國人將尖頭木樁改為圓頭木樁,目的不是減少犯人的痛苦,而是延緩死亡時間。除了木樁之外,還有用竹子、鐵棍的,英國國王曾經用燒紅的鐵棍。對于女性犯人,這種刑罰則將木樁等刑具從陰道插入。在中國歷史上,這種刑罰不見于歷史記載。
活剝
活剝不用多解釋,大家都能理解。這種刑罰在亞洲、歐洲都有。印度的做法是用小火在身體表面烤,然后再剝。古希臘、古羅馬也有這個刑罰。中世紀的歐洲此種刑罰不太多,但是也有記載;顒冇袝r候與凌遲不容易區分。例如在波斯和歐洲,都有將人皮藝術性剝掉的做法,有的剝成細帶子的圓環狀,有的剝成長條狀等。近代納粹還有收藏人皮的,或者用人皮做工藝品的。在中國,純粹的活剝極個別出現,最近的記載是14世紀明朝初期,而且不是法律規定的刑罰。與活剝接近就是所謂凌遲,后面再說。
肢解
與凌遲不同的是,凌遲是小塊切下,肢解是大塊剁掉。斬首暫不列入其中。這種刑罰存在于世界各地,中國也有。 肢解用的工具一般是刀、斧。有時候肢解不一定非取人性命,例如單獨剁掉手或腳、耳朵、鼻子、男性生殖器等!赌闷苼龇ǖ洹分羞規定可以采取這種刑罰。 中國古代的五馬分尸也算是一種肢解,但是,歐洲也有用牛馬等動物分尸的刑罰。中國古代還有車裂、腰斬都是這一類刑罰。這在歐洲歷史上也同樣存在,工具不同而已。車裂在南北朝以后就沒有了,腰斬一直延續到宋代,此后,腰斬都不是正式的法律。中國自從出現凌遲之后,肢解的方式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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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身刑
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與西方人酷愛擺弄機械密切相關。犯人赤裸著身體被固定在一只帶鐵釘的大輪盤上,通過搖動手柄,輪盤可以繞軸旋轉,輪盤每轉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鐵刺就會剮下一條肉來,轉個十來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用一種固定的重物壓死;二是將犯人放在中間,兩邊同時用力并逐漸加碼;三是用帶有利物的東西軋碎或扯爛。在羅馬和埃及,常會把犯人鋪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過,如此犯人決無活機。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頭大盤,由馬拖著來回地碾壓,直到犯人變成血肉模糊的一片醬沫。在波斯,犯人則被塞入那種用來榨葡萄和橄欖的壓榨機中,被這般處理過的犯人,形狀全無
壓杠子
壓杠子通常是將受難者在十字形的刑架(中國舊式稱為天平架)上綁成跪姿,或者在兩個施刑者挾持下強迫她挺直上身跪下,再用粗木杠壓在受難者的小腿上,兩個施刑者用力踩杠子兩端,或者將杠子一端用繩索綁住,由一個施刑者用力踩另一端。用刑力度大時,會造成受難者小腿肌肉開裂,膝蓋受傷。壓杠子與老虎凳一樣,是中國舊時特有的酷刑,除刑訊作用外,雙腿的刑傷會受難者行走困難,難以越獄。
火刑
火刑在中國古代也有,但遠不如歐洲那么豐富多彩。當然,在人類最早的法律文書《漢謨拉比法典》中,就將火刑列為三大刑罰之一。因此,火刑不一定是歐洲人發明的。在古代印度,火刑也很盛行。歐洲則在古希臘時代就有火刑,從此以后,歐洲人在火刑上表現出豐富的想象力,尤其到了中世紀,火刑手段更是蔚為壯觀,甚至對火刑使用的燒火材料和柴堆的放置都有細致的規定。 有一種火刑是將不捆綁的犯人關在籠子里,投入火堆,目的是要欣賞犯人又叫又跳;古希臘也有在犯人身上澆上瀝青在點燃的;羅馬人曾經用火刑燒死大量的基督徒,后來火刑成為基督徒最鐘情的手段之一。宗教裁判所一般將柴堆擺放在犯人四周,有的到膝蓋高度,有的到臀部高度。柴堆不能太高是為了便于圍觀。將柴堆擴大,就可以舉行集體火刑。但是,這種方式有時因為風的關系,不能將犯人燒死,因此,另一種方式就是將柴堆堆放得同人一樣高,留一個人可以進去的通道,犯人進入之后,再將通道用柴草堵起來。這種方法可以保證萬無一失,但缺點是圍觀的人看不到臨死的掙扎。還有一種是采用特制的小木屋,犯人進去后,塞上木頭和草,在四周同時點燃。還有一種就是犯人直接站在高高的柴堆上。 火刑的千變萬化在于火的大小。有的是燒了以后,撤掉一部分木柴,變成小火。所以,對于木柴就會有所規定。法國女英雄圣女貞德就獲得了這個待遇。英國人將貞德捆在很高的柱子上,最初的火燒掉了貞德的衣服,撤掉木柴,火勢減小,目的是讓圍觀的人可以從下方看到貞德的生殖器,然后再加大火勢。 有些火刑在點火之前將犯人勒死,也有在點火的同時將犯人處死,有的是將犯人打昏,但更多的是活活燒死。不同方式針對的是程度不同的罪行。還有的火刑是在坑或溝里,法國國王有一次在一條溝里同時燒死了600多人。 法國思想家伏爾泰估計,在中世紀鎮壓異端最嚴厲的300多年里,歐洲被處以火刑的超過10萬人。法國在1808年暫時取消了火刑,但是到1814年又恢復了,1820年才徹底禁絕。歐洲其他國家也差不多在這個時期取消了火刑。 中國在漢朝以后就取消了火刑,南北朝時期的火刑是指焚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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鋸刑
鋸刑與肢解有點類似,區別主要在于工具。這種刑罰最早出現于地中海周圍,后來傳到了希臘、羅馬!妒ソ洝肪陀袖徯痰挠涊d。 鋸刑有從兩腿之間鋸開的,也有攔腰鋸開的。鋸刑的工具除了用金屬的鋸子,還有用粗繩的。18世紀末,鋸刑在法國和西班牙還存在。納粹也使用過這種方式。但是,在中國歷史上則沒見到這種刑罰的記載。
箭刑與貫穿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覺是什么?說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會倒吸一口冷氣了,這就是有名的紐倫堡之“鐵處女”。她是一個可以開合的容器,內部布滿銳利的鐵釘,把人關進去,要幾天才死。在心臟等主要部位沒有刺。這個刑法叫做"鐵處女的擁抱"。
毒藥
毒藥這種方式也產生于地中海地區,古希臘著名思想家蘇格拉底就死于這種刑罰。這種致死方式后來也被人經常使用,但大多都是司法外的致死手段。中國古代也有使用毒藥的,但沒有成為正式的法律。
吊刑
吊刑在中世紀時產生于意大利,后來推廣到歐洲。吊刑一般的方式是將犯人的雙手反剪在背后,用繩子捆住犯人手腕,再吊升到桿子或架子上,然后突然松開繩子,讓犯人自由降落。但是,這種降落并不落地,而是突然停在半空。這種刑罰經常使犯人手臂脫臼。在執行這種刑罰時,有時候還在犯人的腳腕綁上重物,它會導致犯人大腿脫臼。如果懸掛重物很重,還會導致犯人腹部開裂。18世紀晚期瑞典有一起于吊刑有關的案件。法官無法判定兩名嫌疑人究竟誰是強奸犯,便讓兩個犯人擲骰子,點數小的被判死刑,點數大的被判吊刑,結果被判吊刑的人沒死。吊刑會根據犯人罪行的輕重調節腳腕懸掛物的重量,因此,有40%的吊刑受刑者能夠活命。 這種刑罰在18世紀時,短暫地出現在中國,是西方人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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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輪刑
這是一種將人綁在車輪上活活打死的刑罰。
劊子手執鐵棒,按照行刑程序,必須先打斷犯人的四肢,一共打八下,將四肢打斷成十六節,最后朝胸口上來兩下,結束犯人的生命,致命的后擊被稱為"慈悲的一擊"。說起來似乎難以想象,大部份犯人在胸口上挨過兩下后依然還氣息尚存。劊子手為了證明自己并非手下留情,便會將犯人的手和腿擰到背后,讓它們和犯人的頭碰在一起,在這樣具有悲喜性效果的姿式里,觀眾或哭或笑或嘆息。
由于車輪刑所具有的展示性,要求劊子手表現出特殊的專業技能。一名叫拉朗德的法國犯人因一句指責劊子手的話而載入史冊。當行刑者已利索地解決了他的雙臂雙腿,正要打斷他的胸廓時,棍子輕輕地滑了一下,碰到了他的下巴,拉朗德一聲大喊:"嘿,這一下不符合規定"。于是,觀眾開始吶喊、有人還舉起了拳頭。劊子手對他道“怪事,看來他們希望死的人不是你,而是我”。
車裂
人們認為,此刑的執行方法,是將受刑人的頭與四肢分別系于五車之上,然后以五馬駕車,同時分馳,將肢體撕裂。我們知道,古人總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容受到殘害或割裂,許多人一旦獲罪,?嗫喟“賞個全尸“,而殺人者一個”賞他個全尸的許諾,已是極大的恩惠。但這“五馬分尸”,不僅讓人“身首異處”,連四肢都各在一方,難怪一些罪犯想起這一刑名,都會不寒而栗,因為這酷刑不僅讓死者的最后一刻肉體異常痛苦,精神也倍受煎熬。一般情況下,它專用于謀反、篡逆等大逆不道的人。
絞刑
扼殺就是一般所稱的勒死,它和絞刑一樣是一種使人窒息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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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時,借用一根伸縮帶套住脖子,通過對頸動脈的壓迫,造成呼吸道的機械性堵塞。
扼殺和絞刑在三個方面有所不同。扼殺時,窒息不是由于犯人自身的重量造成的.而是通過一種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扼殺必須把犯人固定或捆綁起來,無法動彈。被勒死的人臉色浮腫,舌頭伸出口外,眼睛腫大,脖子上有與伸縮帶形狀大小相仿的傷痕。在舌骨肌附近的蜂窩組織里,還可以發現有血液外滲。此外,肺部有氣腫,咽喉和環狀軟骨常常是斷裂的。
凌遲
世界上最殘忍的死刑方式——凌遲
凌遲發展到明朝,終于達到了登峰造極的水平,人們發現一片片臠割皮肉,比連筋帶骨割更省力,時間也更久,大太監劉瑾被剮,按例該剮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暫時結束時給他喝點粥維持生命,總共剮了三天。后來鄭曼被剮,聞宣讀圣旨,應剮3600 刀,可見刀數并不絕對固定,但這兩例都在3000刀以上。如果劊子手技藝不高,可能犯人老早就死去了,或者犯人家屬給劊子手一些好處,劊子手也會讓他死得痛快些,清代散文家方苞就記錄過劊子手索要賄賂的事情。
凌遲一般從胸部開始,依此為上臂、大腿,再到身體各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臠割,有的把一張魚網緊緊蒙在犯人身上,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致的是用小鉤子把皮肉鉤起來,每次割指甲大小的一片,有些講究的劊子手,行刑時有徒弟端著一個托盤,一把小刀和一個鉤子組成一對工具,每對對應胸、腹、背、腰、臂、大腿、小腿等不同部位,比外科醫生動手術還要復雜。
清朝又把凌遲叫做“寸殛”,但似乎沒有行刑幾天的記載,大概他們覺得時間太長,監刑官、劊子手、士兵、觀眾一直守在那里實在太累,同時也不安全,所以傾向于一天內解決問題。到1905年,清政府從法律上廢止了凌遲、戮尸、梟首等刑罰,但實際上還有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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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刑
溺,說白了是把人拋進水里淹死,一方面這么做簡單易行,另一方面,許多民族都認為水能洗滌人的罪惡,所以這種刑罰在世界各地都有記載。
世界上有些民族,不光把水當作死刑的執行者,還把水看成是審判官,古希臘的阿爾戈英雄傳說中,達娜安和她的孩子被拋進大海,結果波浪把母子倆推上了岸,因此被認為是無辜的,得到了赦免。
像這么幸運的事很少,很多死囚是要么被裝進口袋,要么給縛住手腳,要么綁一塊石頭,然后才被扔到水里。英國人有一種特殊的溺刑,就是把犯人綁在海邊,等待漲潮時,海水一點一點把人淹沒。俄國人則在江東六十四屯慘案中把中國平民的辮子拴在一起趕進黑龍江。溺刑在法國大革命時發展到極點,共和國特派員富歇在保王黨叛亂的旺代制造了一種有活動底板的船只,可以讓一百人同時掉到水里,他還把小孩也集體溺死,理由是“別讓狼崽子長大成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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