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那是一個星期六的下午,爸爸給我帶來了一只可愛的小金毛犬。
這只小狗真逗人愛:兩只眼睛像黑寶石一樣閃閃發光,看起來又聰明又機靈。四肢很靈動,跑起來飛快。一條毛茸茸的尾巴總是向上翹起。它的毛很光滑,渾身都是金黃的,遠看像一個小金球。
爸爸滿腦都是吃的,竟然給它起名“可樂”!
“可樂”最愛吃骨頭,吃的時候,它用前爪緊緊地把骨頭按在地上。你看,它吃得多香啊!它一邊吃一邊不停的搖尾巴,像是感謝主人給它的美餐。它最愛和小朋友玩,高興的時候,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
有一次,我坐在沙發上,它也往沙發上湊,又往我身上湊,還用舌頭舔我的手。它對我生氣的時候也怪“厲害”的,總是“汪汪”地叫個不停,還咬我腳后跟呢!
后來媽媽把?小狗送給了別人,我感到很惋惜,我經常想念著只可愛的小狗,它現在一定長大了吧,不知它還記得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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