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保護生命這件事來說,我認為這是道德及生態倫理的一部分,每個生存在這世上的生命體都應當有自己的權益,沒有任何生物是例外的,我們都說人有人權,那再微小的螞蟻是否也有生存在這世上的權利呢?
我的自然老師說過 :“當世界上所有動植物都投票要把一種生物從這世上清除,一定許多生物都投給人,也可能有人投人一票?。”我在想,如果地球也可以投票的話,他也會投給人吧。我們仔細想想,我們對動植物的影響有多大。當我們正享受著冷氣的舒適時,危害到的是誰?工業區的污水排放時,危害到的是誰?在砍伐樹林時,危害到的又是誰?我當然知道這些對我們人類來說都很重要,不過至少收斂一下,不然哪天大自然反撲就完了。
所以,我們至少要保護能夠保護到的生物,不傷害它們,不侵犯到它們的家,才可以維持生態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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