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兔子國里,有一本厚厚的《兔國法則》每個人都得遵守它,就連國王也不例外。
在這本法則工作篇的第57條是這樣寫的:每只兔子在滿十八歲時,必須找到一份自己喜愛的、穩定的工作。否則,斬立決。
雖然這條法則很苛刻,但這條法則是國王和大臣么合伙商量決定的,每個人都必須遵守,就算不想,那又有什么辦法呢?
為此,很多兔子家庭都很煩惱,這個童話的主人公小兔可可就是其中的一個……
看到這里,你也許會說:“工作?找不就行了嗎?”可小兔也試過呀,可工作好像跟他過不去似的,他就是找不到。
第一次的失敗工作——紡織
小兔聽說蜘蛛姑娘紡織非常厲害,織出來的東西人見人夸。于是便想去她那里工作。
?(???)?唉!小兔可可因為沒有耐心就失去了這份工作。
第二次失敗的工作——廚師
小兔可可最喜歡看電視了,尤其是美食欄目。她一看到那些山珍海味就直流口水。就想去應聘廚師,自己做給自己吃。
可是他卻忘記了自己什么菜都不會做,結果一上去就被老板炒魷魚了。
經過這兩次失敗,小兔可可徹底打不起精神了。她整天都悶在家里,變得內向了。
一次,媽媽給小兔可可出了一個注意——她可以去當作家。(因為小兔愛幻想)
小兔接受了媽媽的建議,試著給報社投稿。結果還發表了,還說要長期定稿。這下小兔可可打起了精神。打算長期寫作。
經過不懈努力,小兔可可成了一位年輕有為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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