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須淡定、勿大驚小怪
通常大人目睹孩子做出危險行為時,第一反應不外乎尖叫、大聲喝止、打孩子小手斥責,但以上作法只會讓幼兒更加好奇:為什麼我一靠近那個有洞洞的地方就會有這麼多人看我啊?好有趣喔!我要再玩一次!所以大人淡定的態度才能避免孩子用這類的危險行為當作控制大人的開關。
告知+帶離現場
當孩子做出危險行為,大人在第一時間以淡定(平常心)態度面對,還要盡速靠近孩子,以平靜的口氣告訴孩子這是什么,同時用手帶著孩子離開現場。
轉移注意力
把孩子帶離現場的同時再加上轉移孩子的注意力:咦?你的車子在哪??不見了嗎?我們來找一找吧!、是什麼聲音啊?是小狗汪汪叫嗎?,巧妙地使用轉移注意力便能避免孩子再度做出危險行為而讓大人更加生氣、進而做出打小手等較不適當的管教行為。
讓孩子不無聊
假使孩子老是玩插頭、總是會跑去玩熱水,大人得思考孩子是不是太無聊、沒人陪著玩,才需要用這些危險行為來吸引大人的注意力呢?
適度讓孩子感受危險
有些孩子對環境的敏銳度較低、對聲光熱等感覺刺激較鈍感,經過多次的上述演練仍沒有太多改善,大人可在安全范圍內讓孩子適度感受什麼叫做危險。
例如桌子上的熱湯很燙,孩子就是想去摸,大人可讓孩子用手背去摸摸看、感受一下燙燙的湯,如此的直接體驗會比大人口頭再三勸阻更直接、更能讓孩子理解所謂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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