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錯過了百花齊放的季節,卻擁有了百花齊放的高潔;鐵樹錯過了與蝶共舞的季節,卻擁有了千年一開的孤傲;飛蛾錯過了破繭成蝶的機會,卻擁有了弱軀博火的。
那個少男不鐘情,哪個少女不懷春。那一年,初二,我和她不幸被歌德這老頭言中,“鐘情”得厲害,“懷春”得一塌糊涂。
我們同時加入了一個社團,經過一段的“切磋”與“碰撞”我終于有了一些感覺,我有一些她了。我發現,她似乎對我也有好感。她每次偏偏坐在我的旁邊的位子,而且時不時向我莞爾淺笑。
我和她真的“好”上了,沒有豪言,只是心心有靈犀。
有人會笑話或指責我:小小年紀竟敢早戀。其實我始終反對“早戀”這個詞。林黛玉與“寶”兩情相悅的時候不過十多歲;翠翠對二老有好感的時候不過也才14歲多一點;朱麗葉與羅密歐更是絕對的“早戀”一個14歲,一個17歲;為愛的維特本來就是一個“少年”
這些都是千古絕唱,為什么到了我這里就成了十惡不赦的罪過?更何況我們只是談,從來就沒有談過“戀愛”更不會像有些人一樣在光天化日之下牽手,喂飯,甚至Kiss。我們都是很純潔的青年,是精神境界很高的學生。如果非要給我們安上“早戀”的罪名,那我們也只不過是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而已。
初三,社團暫停。我和她難得再見。QQ成了我們“精神戀愛”的主要方式。有一次我在信中謝了辣辣的“情話”,好久,才收到回復。
“我一直把你當成最要好的伙伴,如果有緣,留給明天吧。 她比我理性,他讓我錯過了“早戀”,也讓我記住了的亮點。
錯過的這些,想象作文,如滑過手指間的空氣,無聲無息,無怨無悔。它無時無刻都在觸摸,也無事無刻都在觸摸,也無事無刻提醒著我。
這就是我那一年的錯過,他點亮了我以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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