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對此我十分懷疑:我認為燈泡表面十分光滑,如果可以放進口中,證明口部足夠人,因此理論上也應該可以拿出來。回到家中,我拿起一個燈泡左思右想,始終覺得我的想法沒錯。本著“人膽假設,小心求證”的精神,我決定證實一下。為此我專門買了一瓶食油,以防卡住拿不出來。一切就緒后,我把燈泡放進口中,不用1秒鐘燈泡便滑入口中,照這樣看,要拿出來絕無問題。接著,我輕松地拉了燈泡一下,然后再加點力,又把口張大一些,媽媽呀,真的卡住拉不出來了!好在還有瓶油……
30分鐘后,我倒了四分之三瓶油,其中一半倒進了肚子,可那燈泡還是動也不動。我只好打電話求救,號碼才摁了一半,才記起口中有個燈泡如何說話?只好向鄰居求助,我寫了張紙條便去找鄰居MM,她一見我就狂笑,笑得彎下腰還流口水。半小時后,她還是掙扎幫我去叫了“的士”。司機一見找,名人故事,也笑得前仰后合。在車上他不停說我的口太小,還說如果是他,就沒問題。他的口真是大,但我好想告訴他,無論如何不要試。
在醫院,我被護古罵了十多分鐘,說我浪費她的。那些本來痛楚萬分的患者,見了我都好像沒病了,人人開懷大笑。醫生把棉花放進我口的兩旁,然后輕輕把燈泡敲碎,一片片拿出來。最后,他告訴我,下回不可再試,我告訴他我再也不試了。我想地球上一定沒有像我這么白癡的生物了。
當我打開診室的門,要離開醫院時,迎面來了一個人,正是剛才那位司機,他口中正含著一個燈泡……
本文來自:作文大全網 http://www.885221.com/zuowen/66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