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哲人料定,一個人的性格可以從三件事情上表現出來:飲酒方式、花錢方式和憤怒方式。
一個自律的人,為什么要爛醉如泥呢?
一個自制的人,為什么要浪費財富呢?
一個自強的人,為什么要濫發淫威呢?
當一個很容易被激怒也容易平息下來的人,他的所得被他的所失抵消了的時候;
當一個很難被激怒也很難平息下來的人,他的所失將他的所得抵消了的時候;
另一種人卻顯出了圣人風范:他很難被激怒卻很容易平息;
"知道自己正確而能沉默到底的人,他的力量是多么的強大"。這是康德的聲音。
而老托爾斯泰說得更具意氣:"爭論通常并不在闡明真理,而是越弄越不清楚。真理本身顯得那么明朗化,無須爭論也能被接受"。
有教養的人,在得志和失意時都能表現得達觀和低調。而不幸的人,得志和失意都可顯出各自的俗氣。
樹與草,沒法類比。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chenggong/4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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