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在剛接觸《牛虻》這本書時,我曾將其三次拿起,但都是看到第一章一半的時候沒能耐著性子看完……當我第四次拿起這本書的時候……
《牛虻》描寫的是19世紀30年代初合1848年革命前夕意大利革命者為了意大利的獨立和統一所進行的一場斗爭。而主人公“牛虻”就是這偉大革命者行列里其中之一,在革命的背景下,一位天真單純的青年轉變成為一名堅強的革命主義戰士。
我這人看書有個毛病,剛拿到的書,以先睹大結局為快。我在看《牛虻》時也不例外。從后往前翻,最后一章的標題叫做《無聲的結局》,說的是主人公——牛虻被槍決,臨刑前一天寫了一封信,并托付一個衛兵一定要將這封信親自交給他愛的人——瓊瑪……本來看到這兒,我就應該從這本書的第一頁慢慢地品讀了,但讓我郁悶的是……
全書分為《人生轉折點》、《轉變》合《歸去》三卷,總共是二十五章。
在第一卷中,青年亞瑟是比薩神學院是一名學生,與院長蒙太里尼私交甚好,在學院的生活很美好。但美好的事物總是很快消逝,后來,偶遇瓊瑪,亞瑟落入圈套,被捕入獄。在獄中,亞瑟尋覓機會,逃了出來……
這就是我前三次為什么看不下去、郁悶的原因——亞瑟是誰?主人公不是牛虻嗎?——主人公在你眼前,而自己卻找不到。第一卷中,甚至連“牛”都沒有!
到了第二卷,已是十三年后的世界。亞瑟從獄中逃離后,流亡到南美,化名為范里斯.列瓦雷士,牛虻是他的綽號,后來他又回到意大利參加了穆拉多里領導的亞平寧山起義。起義失敗后,他又去了法國,他曾在法國報紙上發表了一系列政治性的諷刺文章,名聲一時大噪。十三年的流亡生活,讓原先健壯的青年亞瑟變成了一位殘疾的——跛了一只腳,殘了一條手,哦,對了,還有些口吃——革命人士。
在和瓊瑪相遇時,原先單純善良的瓊瑪已然變成一位美麗動人、卻又表情冷漠的波拉太太?杀氖牵瑑扇苏l都沒有認出對方來。更可悲的是,瓊瑪因為無意間講了一個瘸子的笑話,牛虻以為她是在含沙射影地說自己,而生氣了。這使得現在脾氣本就不好的牛虻,開始寫一些抨擊蒙太里尼的文章——尖銳、刻薄。但蒙太里尼的人氣很高,這些閑言碎語對于他的威望并不能夠成什么傷害。
牛虻和瓊瑪相認了,并互相暗生情愫。福禍相依,牛虻生病了。在生病的期間,他將十三年來的生活——那些痛苦的經歷告訴了瓊瑪。病情好轉之后,瓊瑪安排了英國商人貝萊與牛虻見面,而在貝萊的幫助下,牛虻有了自己的軍火。
看完第二卷的第一章時,我才恍然大悟。哦,原來“牛虻”是亞瑟的綽號。牛虻就是亞瑟,亞瑟就是牛虻;腥淮笪蛑,才發現故事已經發展到了這個地步了。
第三卷,就在出發前夕,牛虻同志很不幸的再次被捕入獄。幸運的是,牛虻的斗志猶存,并不甘于命運,于是采取越獄行動!很抱歉的,這次越獄行動失敗了……
在獄中,蒙太里尼來看望牛虻,不,應該是亞瑟。但顯然的是,亞瑟已經成了牛虻,這已經是事實了,不可更改!他們倆的關系破裂了。牛虻對死已經是不再畏懼,而一個人連死都不怕,那他就沒有什么可怕的了。再被槍決的前一天,他寫了一封信……
故事寫完了。已主人公的死亡為結局,似乎是一個悲劇……
牛虻寫的那首詩,沒有署名,只是寫了一首他和瓊瑪小時候經常念的一首詩,一首小詩:
不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樂的飛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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