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在單位里給領導開了十多年的車,駕駛技術好,在小區里大家都叫他“老把式”。最近,老張隨領導去廣州,出差回來后,領導放了他兩天假。
難得清閑,老張讓老婆給整了幾個小菜,自斟自飲起來。小酒喝好,老張牽著心愛的小狗在小區遛狗。
遛到停車場,老張看到有一輛小車在停車位上來回折騰。老張看了一會兒就笑了,這是輛新車,駕駛座上的姑娘二十來歲,正在忽左忽右地轉動著方向盤,想把車子調出來,但小區車位緊張,前后都停著車,路又窄,怎么也調不出來,急得姑娘滿頭大汗。
老張是個熱心人,他把小狗拴在路邊的樹上,走上前拍了拍車窗說:“姑娘,別瞎折騰了,我是老把式,我幫你,保證三把就能把車調出來。”
姑娘連聲說:“謝謝師傅。”隨后麻利地下了車。老張坐進車里,踩離合器,掛擋,轉方向盤,再松離合器,這幾乎是一氣呵成,老張由于得意,更因為喝了酒,一時大意,只聽“嘭”的一聲響,姑娘的車撞到了旁邊的車子。
姑娘一看車撞得癟進去一大塊,臉一下就沉下來了,又見老張臉色通紅,一嗅,“啊”一聲驚叫:“你喝了酒還開車?”隨即撥打了報警電話。
交警趕到現場后,對老張進行了酒精測試。這一測,不得了啦,老張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160毫克,涉嫌危險駕駛。結果,老張被吊銷了駕駛證,還被判處拘役一個月。
一個月后,老張走出看守所。剛到家,單位的人事主管就來看望他,說:“老張,你沒有駕駛證就不能開車了,我們決定與你解除勞動關系。”
還沒等老張緩過神來,姑娘和被撞的車主又找上門了,要求他賠償損失。老張越想越懊惱,自己原本是一片好心,可卻落了個坐牢、罰款、賠償車主損失,還丟了工作。老張決定找律師咨詢一下,問問自己算不算酒后駕車?單位與自己解除勞動關系是否合法?兩車的損失自己到底該不該賠償?
王律師接待了老張,聽了老張的陳述后,解釋說:“你被吊銷了駕照,已經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了,所以單位可以與你解除勞動關系;至于兩車的損失,根據享有利益必須承擔責任的權利義務對等原則,你為姑娘提供勞務,她從中受益,應當對你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這下老張可算吃了定心丸,趕快去找姑娘理論,可姑娘卻說:“你幫我調車我很感謝你,但我不知道你已經喝過酒了。撞到別人的車是因為你酒后駕駛造成的,是你個人過錯,與我無關,應該由你自個兒賠償。而且你把我剛買的新車撞壞了,修理費花了好幾千元,這個損失你應該賠我。”
聽了姑娘的話,老張又糊涂起來。自己本來想做好事的,沒想到竟惹來這么多麻煩,這些損失到底該由誰來賠呢?
律師點評:
故事涉及了“危險駕車、無償勞務、解除勞動合同”三個方面的法律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其一,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為醉酒駕駛并構成危險駕駛罪,老張酒后駕車,不管在何處,都屬酒駕,是違法行為;其二,法律規定,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其三,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據此,老張的酒駕行為顯然已經構成刑事犯罪,而作為他的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則有法可依。至于對此造成的損害,由于姑娘沒有拒絕老張的幫忙,老張本人也有重大過失,那么,受損一方就可要求姑娘和老張連帶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老張助人為樂的愿望是值得肯定的,但做好事也要量力而行,更要遵紀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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