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為官者?吃喝應酬是常態?幾成官場規則?有時甚至不吃喝不應酬?就做不了官掌不了權?吃喝風雖長盛不衰?但是限制官員餐飲宴請規格的各項制度措施也出了不少?如果你穿越到了古代當官?可要當心因為多吃了一個菜而卷鋪蓋走人甚至掉腦袋呢?
古代官員重視迎來送往排場
在古代中國,一方面官場上的吃喝接待由來已久;另一方面,當權者又出臺各種措施予以制止。在古典名著《三國演義》中,劉備在桃園結義后,與關羽、張飛一起參與討伐黃巾起義軍,大小打了30余仗,立了累累戰功,卻只被封了一個縣尉官職。有一次,督郵路過這個縣,劉備既沒有送禮,更是招待吃喝不周,督郵便故意刁難,逼迫縣衙的工作人員指控劉備欺壓百姓。張飛得知后大怒,將督郵揪出館驛,痛打一頓,然后劉、關、張三人辭官走人,另謀發展。古代官場吃喝風盛行由此可見一斑。
中國古代官員送往迎來都非常重視接待時的排場,而且為了博得上級領導的歡心以求得升遷,或出于利益關系而互相結交,在接待的背后,又往往會伴隨著形形色色的腐敗現象。據說魏晉南北朝時期,各州郡甚至設置了稱為“送故主簿”的專職官員。
古代官場上公款吃喝的腐敗,則在宋朝得到了最充分的發展。據《宋史》記載:宋朝還有“旬設”之制,每旬一次用公費宴犒。《文獻通考》說:宋孝宗時,平江太守王仲行與祠官范致能、胡長文常用公費請客。“一飲之費,率至千余緡”。而按照《異聞總錄》所載:南宋初年的太尉邢孝揚,在京師買了故王太尉遺屬出讓的二手房產,“才為錢三千緡”。可見當時官員大吃大喝風氣之盛!
北魏獻文帝規定吃掉羊一口
酒一斛者判處死刑
周公的《周禮·天官》中說:“凡王之饋,食用六谷,膳有六牲,飲用六清,饈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甕”,他對不同等級的配肴上菜、擺列方式、器皿使用,以及席間歌舞助興等都作了具體規定。
對于公款吃喝,大多數朝代都將之視為嚴重作風問題,并曾出臺各種制度予以限制。早在漢代,朝廷就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官員接待方面的規章制度?梢哉f,在當時這些制度都是比較嚴格的。據有關資料記載,漢代規定,接待外出執行公務官員時,官員的級別不同,標準也不同。級別高的可有肉有酒,而級別低的則只有少許肉,不能喝酒。
為了剎住官場公款吃喝風,一些朝代頒布了限制公款吃喝的規定。漢景帝時制定法令,凡到地方后接受公款招待的官員,一旦被發現立即免職。后來下面反映這種處罰太重,劉啟接受丞相申屠嘉等人的建議,于公元前156年陰歷七月份重新下詔:凡接受吃請的官員,餐費自理,吃多少賠多少,但不再免職。最嚴苛的要算是北魏獻文帝,他規定官員到地方巡視,吃掉羊一口、酒一斛者,“罪至大辟”,也就是判處死刑,同席吃喝者也有脅從罪名。
宋代官員“下基層”一律供應“券食”,超標受罰
在吃喝風最盛、甚至將之制度化,變成官員福利的宋朝,也曾立法整頓吃喝風,而且堪稱歷朝歷代中立法最為詳細的。具體到什么崗位的人不能接受吃請、什么時候不能吃請,這大概與宋朝大吃大喝之風盛行有直接關系。
宋代的《慶元條法事類·職制門》(卷七)“監司巡歷”里,列出了操作性很強的條例,凡“下基層”公干、外出視察的官員,都有統一的就餐標準,一律供應“券食”,超標受罰,隨同吏員也不例外。如果官員接受地方吃請,或是超標消費,將會被處分,甚至法辦,即所謂“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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