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慷慨的人,因為我喜歡把東西送給別人。
買了新衣服,穿過幾次或者根本沒穿,不喜歡了,送給表妹;圣誕節、生日聚會收到許多玩具、飾品,挑出自己最喜歡的,剩下的隨手送人。很多的親戚、朋友都接受過我的小禮物,我以為,他們一定喜歡并感謝我。
父親卻不這樣認為,在他看來,這種做法表面上看是慷慨,其實是吝嗇。對此,我不以為然。
有一天,父親帶我去拜訪他的上司。上司熱情中露出幾分矜持,父親和他聊了一會兒就起身告辭。上司轉身對老伴說:“把家里的蘋果給他們帶點兒!备赣H客氣地謝絕,但他們執意要給。
回到家,我和父親把箱子打開,發現里面都是皺皺巴巴的小蘋果。我忍不住大叫:“什么破玩意兒,扔了都沒人要。”
“對,什么破玩意兒??當你把自己不喜歡、不需要的東西送給別人時,你得到的就是這句話!蔽业哪標⒌囊幌录t了。
父親說:“這些蘋果,至少告訴我們兩個信息:第一,這是別人送的,如果是自己買的就不會放這么久;第二,這是他們吃不了挑剩的,扔了又覺得可惜,就順便送給我們,想讓我們感謝他們,結果卻正相反。”
父親看著我,繼續說:“記住,不要把別人當傻瓜。他們會和你一樣,知道東西的價值。要么不送,要送就把自己認為最好、最喜歡、最舍不得的東西送給別人。”
父親的話讓我受益,此后我不再隨便送東西給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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