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面包師長期從他鄰居的一個農民那兒購買黃油。有一天,他覺得本應是三磅重的一包黃油似乎太輕了點。于是他開始定期地稱一稱黃油,發現每回都是分量不足,就是說,他每次都是多付了錢。
他特別生氣,便開始向執法機關提出訴訟。這樣一來事情就鬧到了法官那里。
“您家里沒有天平嗎?”法官問農民。
“有哇,法官先生,我有一架天平。”農民回答說。
“有很準的砝碼嗎?”
“沒有,法官先生。我不需要砝碼。”“沒有砝碼,那你怎么稱黃油呢?”
“這好辦”,農民回答說,“你瞧,就在面包師從我這買黃油的這段時間里,我也一直買他的面包。我總是要同樣的重量的面包。每次這些面包就作為稱黃油的砝碼。如果砝碼不準,那就不是我的過錯,而是他的過錯了。”
于是,法官判定農民無罪,而面包師不得不承擔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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