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時候我們都在找證據證明一些事情。證明有愛過、證明自己可以、證明他沒有騙你……一切一切都講求證據,究竟我們有多不相信一件事,才會如此需要憑證?
在心靈的“不信任排行榜”上,高踞頭三位的都是常常需要找證據證明的東西。第三位是“他愛不愛你”。起床時他有沒有說“我愛你”,知道會讓你不喜歡的事情他還有沒有繼續做?例如抽煙、喝醉、打游戲?假如所有條件都做得到,那么就有足夠證據證明他愛你了。是的,相處上有很多事情能夠成為證據,但我也在想,其實情感還有什么不信任,讓相處上能找到的證據比心靈上的感受更重要?
第二位是“我有沒有吸引力”。增強吸引力,不斷為自己的外表付出金錢、時間,還要為自己的能力增值,一切事情就是為增強吸引力,因為就這樣什么都不裝備,你沒辦法相信自己就是一個有吸引力的人,你需要用很多方法吸引不同的人來愛上自己,借著這個外表和人家的愛戴來告訴心靈,其實你真的很有吸引力。在生活上面,你有多少時間是用來找這個證據的?
第一位是“我值不值得?”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敢肯定而且快樂地說:“我值得得到現在我所得到的,我甚至應該得到更好的。”因為我們都覺得自己不夠好。很少很少人擁有真正的自信,那種讓你和顏悅色,不需要找任何證據證明什么的自信。我們想為自己找到一個完美伴侶、一個成功人生,一切都是證明我們有價值的證據。
生命,本來就是最美好的證據。當心靈開始相信,我們根本不需要再苦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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