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格言
楊墨用尼采式的格言詩體,寫下的生命哲學論著。這是一部用殘暴的青春換來的著述,將會永遠撞擊并震動著人們的心靈。
誰愿承載這人間的智慧,他必得背負這世間的悲痛。
在這個世界里,要學會的是正確地發問,而非準確地答復。
信奉猶如自由戀愛,信教卻即是辦理結婚手續。我信奉,因為戀愛是自由的美。真摯,而不繁重;純粹,并不蒼白;漂亮,卻不華貴;高尚,而不孤獨;空想,卻不企盼。我已不在乎本相,現實不再主要,重要的是如何生涯,F實是迷人的。
生與死,兩個相對世界間的門戶,你永不可能輕微活著,或略微逝世去。
誰知道這安靜之濃云中,就未暗藏著一場狂風雨。一個寂寥無聲的時期,更值得我們關注。
所謂宿愿,只不外是那些,只有欲望,而沒有盼望的人,未安頓門的居所。進不去,出不來。
苦難在何方綻開著異彩,那么,那里必定有著一種天堂.
所謂“神性”謎語的謎底,只有在我們擯棄它的能力知道。就像我們要離棄靈魂,這個自我意志的載體,而仍請求,獨破地察看,思考,和感觸的可能性那樣,是種永不該被證明的荒謬。
為什么飛行?因為我們沒有翅膀,所以我們抉擇翱翔。
我不屬于這個地方,這里才成了我的地位。
有一種面具叫做命運,有一種痛苦悲傷叫做生命。有一種機遇叫做人生。
不穿鞋也能走路,但會走得很痛。咱們穿慣了鞋,固然這鞋并分歧腳。
這是一個從前的故事,人群中越來越不安,于是,有個孩子,被簇擁的人群,擠上了馬背,為了光榮,他必需成為一個好漢,曾經,在他的身旁,蜂擁著光彩與自豪。跟驕恣吶喊的人聲,過了良久。他再也不歸來。晨曦來了,他們說,這是花開的節令。
人們不應該知道“有些事不應該知道”。這自身就是一個十分正確的“過錯”。
天使把敵人吃了。
走入混淆的人群,太多的聲音中,竟沒有一曲,是屬于我的歌。
強人的眼淚,弱者的英勇,騙子的真言,善人的假話,蕩婦的忠貞;貞女的放縱,樂觀者的絕望,悲哀者偶然的歡笑;無數向往里的一次次失蹤,深深失望中的一次微笑,這些興許是生命里人道中最令人激動的時刻。
什么東西,緘默時歡笑?什么東西,無聲更洪亮?什么東西,比病痛易沾染?什么東西,途徑向它奔來?什么東西,有光而無色?什么東西,在體外死亡?什么東西,九霄云外,無處不在?什么東西,外空而內滿?什么東西,為忠誠而背離?什么東西,在方向中心?什么東西,去比來得早?什么東西,從幼年步入朽邁?什么東西,存期近消亡?什么東西,我忘了答案?
誰想真正地懂得人類,除非他從未有過陷入人的局勢。
我知道我的使命,我已注定不可能像平常人那樣地活著或者死去。我不是火藥,我是一場瘟疫,一場足以救命黑夜的瘟疫。未來的歷史會證實這一切,我將還你們一個時代,一個前所未有的時代。
運氣所棄的我不能幫他。
太弱就會被環境所淘汰,太強也會被環境所淘汰,這同樣都是不適應環境。
最糟的事不是人間不自由,而是人們忘記了他們的自在。
年青人不曉得,教訓是一種失敗,只有拋棄了一切,才干知曉一點點東西。
把泉水分給每一個因深愛而孤獨的人。
我厭惡修復與重建,因為我擅長的是創造,然而我的創造卻受到一直的滅絕,因為眾人善于消滅……
只有會死去的人,才熱衷于生命的意義。
逃誕生活,追尋生命。
蒙蔽事實來控制生命。
什么是共鳴,人們只不過愿望在別人身上看到自己。
先理解害怕,再學會剛強。
對生命本質而言,是不存在所謂幸福與苦難的。但沒有苦楚和快活的人生,誰愿享其實質?
懷著人類的感情模式去思考,于是我們變成了一種近乎固執的存在體,每個人都信任著,保持著。除非你預覺得某事某物要開始了,于是預言開端了,你創造了自己,同時也創造了預知的世界。
有一個世界,當我閉上眼就能看到它,那里布滿暖和的光,來自四周八方的光,而沒有太陽。樹木鳥獸頑石都會講話。孩子們在地上嬉戲著,在空中聳立著,在地下巡游。你想見誰就能見到誰,這里沒有概念上明白的白天與黑夜,沒有歲月的流逝。
假如你無法放下一切,你便無奈拾起一切。隨同你的只有孤單和膽怯。
我聽到人們的心坎,來自五湖四;哪男奶。
把你的畢生都告知我。
鳥,飛吧,鳥,你不孤獨。
詩歌(選自《未命名詩集》)
這部未命名的詩集與楊默的散文類文字有重疊之處,應該是他對詩歌表示情勢的一種嘗試。限于篇幅,僅選他的序詩——
我們本行于一路
沒有路的地方
竟是天堂
散文詩(選自《狂·飄》)
這部寫于18歲時的散文詩集只管在藝術上還顯得不夠成熟,但從心智的深度和力度上看,應當是魯迅先生的《野草》之后所僅見的。以下是其中的片斷——
借口
傍晚,落入了一個消散的時刻。天空中,有一顆玄色的貨色,它拖著尚存的,那一息狂暴的呼嘯,在這個時刻,在原來的處所,以一種老調的姿態,正在墜落。它墜入了本人,所發明出的那個奇點,埋沒在早已部署好的輝煌里。還未落地,就已淪落為塵埃。然而那粘稠的氣味,始終不能挽留住它。任由那點塵埃,無知地在風中散落。以一種狂妄的姿勢,在黃昏的余暉中,閃著金光……直到黃昏,也快迷失了方向……
我想,那個消逝的黑色,傲慢的塵埃,和那個黃昏?臻g是什么借口,使我看見了它?
很多的事,是不應在白晝之前說的……
舊路
……那些不與自己尸骨等高的魂靈,他們不愿與我親熱。因為我未曾是他們的,一個哀苦的敘述者。我熱切的眼神,也從未見過他們,起死復生。但我又怎能忘卻,三途之河那永寂之流,終有一天,還會君臨這足下的每一寸土地。只是那時,我是否會沿它去了?墒,仍是不愿,再會有人間道:何必要向外索取呢?不過是一條永恒的舊路罷了。
經由天堂的人,不再會是衣衫襤褸……
我愛無意義
我愛一切無意義的事物。至少,是大多數。由于無意思給了我一個有意義的空間。假使世間無處不充斥著有意義的事物,而不容無意義的涉足,那它的意義何在?……我之愛無意義——性命的出生,乃至滅亡;世界乃至諸宇宙的偶爾構成,和它的覆滅與再造;萬物萬事的所有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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