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特嚴格遵守印第安納州的醫生法定工作,一分鐘也不肯超時。除了夜班,他不會在上午8點前出現,下午5點之后便蹤影全無。埃米每天清晨就走進病房,有時按時回家,有時卻一直待到深夜。
雖然見面時,納特總是神閑氣定,平易近人,但我覺得他對醫生的劃分過于涇渭分明了。我不止一次聽他說:“請你去找護士,這不是醫生的職責。”埃米正相反,她身兼數職:為小病號量體重——護士的活兒;給小病人喂飯——護士助理的活兒;幫家長訂食譜——營養師的活兒;推病人去拍X光片——輸送助理的活兒。
醫學院每年期末都要評選5名最佳實習醫生。我想埃米一定會入選,醫生如果都像她那樣忘我就好了!但評選結果卻令我大吃一驚,埃米落選了,納特卻出現在光榮榜上。這怎么可能呢?我找到馬羅爾醫生,問他是否知道最佳實習醫生評選的事。“當然知道,我是評委之一。”馬羅爾醫生說。
“為什么埃米沒當選?她是所有實習醫生中最負責的人。”我憤憤不平地問。馬羅爾醫生的回答令我終生難忘,也徹底了我對“職責”一詞的理解。
埃米落選的原因是她“負責過頭了”。她把為病人治病當成了自己一個人的職責,事無巨細統統包攬。但世界上沒有超人,缺乏休息使她疲憊不堪,情緒波動,工作容易出錯。納特則看到了職責的界限。他知道醫生只是治療的一個環節,是救死扶傷中的一員。病人只有在醫生、護士、營養師、藥劑師等眾多醫務工作者的共同下,才能更快康復。他嚴格遵守游戲規則,不越雷池半步,把時間花在醫生的職責界限內。因此,納特能精力充沛,注意力高度集中,很少出錯。
馬羅爾醫生最后說:“埃米精神可嘉,但她的做法在上行不通。醫學院教了她4年兒科,并不是讓她來當護士或者營養師的。我們她能學會只負分內的責。”我恍然大悟,現代的職責都是有界限的,每人都必須學會分工協作,“負責過頭”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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