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讀了《橋下一家人》,我覺得非常好看。我現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吧!
里面講的是流浪漢阿曼德和幾個小孩子的故事。阿曼德認識了幾個小孩子,他帶他們一起去干他好多事情,而且那三個小孩子也把阿曼德當做自己的爺爺。
他的媽媽本來是不喜歡流浪漢的,但是最后還是跟著幾個孩子和阿曼德一起出去了。他們找到了免費領吃的的地方,領了點吃的就去繼續找吉卜賽人。他們終于找到了吉卜賽人,但是住了幾天吉卜賽人就不知道怎么走了。警察找了尼基沒找到,就問阿曼德尼基在哪。阿曼德說:“不知道。”警察拿出一個皮夾子,說:“這是尼基的。”阿曼德說:“讓我來替你保管,還給尼基。”警察沒讓,阿曼德只得去找工作了。阿曼德洗了澡,就去找工作了。那幾個小孩和媽媽呆在帳篷里,那個找工作的先生給他們提供了一個小房間。阿曼德就把那里搞了一下,又變漂亮了。阿曼德非常高興,因為現在不是流浪漢了,而是一個在巴黎有了工作的一個人。
這本書非常好看,途中還有些沒有介紹。但是從一個流浪漢變成一個有工作的人是非常難的,所以我非常佩服這個流浪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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