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古裝劇里,我們會經常見到富家公子于光天化日強搶民女,比如王老虎搶親,比如《花田喜事》里的小霸王周通等,都是這種霸權邏輯的濫觴!都t樓夢》里呆霸王薛蟠也是個例子,他驕橫跋扈,倚財仗勢,強買英蓮(即香菱)為妾,喝令手下豪奴打死馮淵。歷史上此類富豪不在少數。西晉那位與王愷斗富的石崇,富可敵國,他可沒少做欺男霸女的事。
當然,富豪的霸權邏輯,在官員的霸權邏輯面前不堪一擊。石崇在位時,趙王司馬倫即相中了他的小妾綠珠。等他失去官職時,司馬倫便明目張膽地派人向石崇索取綠珠,逼得綠珠跳樓自殺。這種邏輯不光是具體行為的用強,尋;樗桌镆灿兴挠白印H缒纤螀亲阅猎凇秹袅轰洝防镞@樣描寫相親:“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或借園圃,或湖舫內,兩親相見,謂之相親。男以酒四杯,女則添備兩杯,此禮取男強女弱之意!
富豪不能絕對主導婚姻
男尊女卑,固然是兩千年封建社會的主流形態,體現在富豪相親上,女性尊嚴被完全矮化。那么,古代真是這樣嗎?答案是,不一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定程度地削弱了古代婚戀自由,但女子在選擇權上,也不是完全沒有,男方想絕對主導婚姻,恐怕只是傳說,否則也不會出現《列女傳》了。有的時候,貴為天子的皇帝在選擇后妃方面尚且不能做到隨心所欲,商賈富豪安能?這是一個歷史認知的盲點。
一方面,古代男女之間其實沒那么多禁忌。先秦時期,《周禮?地官?媒氏》曰:“仲春之月,令會男女,奔者不禁!闭堑环磳尚越煌,還在春暖花開之際組織大規模的“相親會”。秦朝之后各代,對男女之妨進行了立法,如“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授受不親”等,但在每年的上巳節、元宵節和七夕節,政府并不反對女子拋頭露面,游園聚會,包括“相親”。另一方面,婚姻的選擇,不僅取決于男方是否有錢,是否想娶妻,而在于女方或女方家長對未來女婿發展前途及其家族背景的研判,選擇權是公平的。我發現,越是禮教篤甚的時期,這種現象越明顯。
比如北宋大儒程頤有個侄女,“幼而莊靜,不妄言笑;風格瀟灑,趣向高潔;發言慮事,遠出人意;終日安坐,儼然如齊;未嘗教之讀書,而自通文義。舉族愛重之,擇配欲得稱者。其父名重于時,知聞遍天下,有識者皆愿出其門。訪求七八年,未有可者”,25歲還沒出嫁。以二程的地位與名望,找個乘龍快婿該不是難事,但能否讓侄女滿意,卻是個難事。其中,女子的權利自覺或許起了關鍵作用。曾鞏在父親死后面臨著為9個妹妹找丈夫的重任,他坦言自己“大懼失其時,又懼不得其所歸”。這已然是選擇性糾結了,既怕耽誤了幾個妹妹的終身大事,又怕所選非人,讓妹妹們未來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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