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的領袖一心要砸碎清朝政府,開創一個全新的國度,就力求天國內部的所有一切都與清朝截然不同,進而從全方位進行改革。
可惜的是,很多改革只是停留在表面上,舊酒換新瓶,換湯不換藥,并沒有太多實質性的改變。甚至,很多東西越改越糟糕,出現了混亂,開了歷史的倒車。
下面,就列舉一些太平天國中改革改得荒唐、離奇、可悲的東西。
一、改稱呼: 稱歷代帝王均為“相”,稱孔子為“孔阿二”,稱清朝為“妖朝”,清官為“妖頭,清兵為“妖兵”,神像為“死妖”,罵人為“妖魔鬼”。稱天王洪秀全為“真圣主”,稱東南西北翼等王及頭目為“大人”(后期也稱“老毛子”),其他內部成員呈一律稱“兄弟”。但凡擄掠得富貴家子弟及年輕而貌端正者認為干兒子或者養作妾童的,稱“公子”,擄得女子少婦為妻的,稱“貞人”,此外,還有“小把戲”、“牌面”、“牌尾”、“典樂”、“典廚”、“典硝”、“董事”等等稱呼,不一而足。
二、改文字:隨心所欲,胡亂竄改文字,如“圣”改“勝”,“上”改“尚”,“華”改 “伍”,“耶”改“耳”,“國”改“郭”,“火”改“亮”,“清”改“菁”,“秀”改“莠”,“山”改“珊”,“貴”改“桂”,“亥”改“開”,“卯”改“榮”,“丑”改“好”。將“辛亥”說成“辛開”,將 “癸丑”說成“癸好”,讓人莫名其妙。
三、用隱語:稱火藥為“紅粉”,炮彈為“元馬”,巨炮為“洋莊”,百姓為“外小”,上茅廁大便為“調化”,小便為“潤泉”,向百姓征糧、索貢為“講道理”,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四、改刑罰:訂有律令一百七十七條,刑罰主要有點天燈、分尸、剝皮、鐵杵、頂車,反弓、跪火、杖肋、鞭背、木架等等。其中的點天燈,也叫倒點人油蠟,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進油缸里浸泡,入夜后,將他頭下腳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桿上,從腳上點燃。此刑在太平天國最受歡迎,最為盛行。
五、改科考:所出考題主要以拍領導人馬屁為主,如:“四海之內皆東王!庇秩纾骸疤旄冈瓉碛兄鲝,磨來磨去試心腸。”考試中榜者,常熟稱“莠士”(即“秀士”),蘇州稱“博士”、“約士”,南京稱“俊士”、“杰士”。
六、取南京后改戰法:士兵持竹竿而戰,插竿首以長釘,以此為戰具。且擄不知戰之良民為前驅,誆騙部眾說:“放膽,有天父看顧!有天父保佑!”或:“越吃苦,越威風!庇只颍骸按蚪酱蛳蠕h,要汗如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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