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鶴琴(1892-1982),中國現代教育家,早年留學美國,回國后任南京高等師范學校校長,東南大學教務長,1923年創立南京市鼓樓幼稚園兼任園長,1927年任南京曉莊試驗鄉村師范第二院院長等。
家庭教育是陳鶴琴進行兒童教育科學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他撰寫的《家庭教育》一書,是根據對自己的兒子幾年的觀察研究,同時吸取別人教育子女的經驗教訓而寫成的。其中提出了101條原則,涉及兒童家庭教育的方方面面。以下擇要點作一初步介紹。
一、 家庭教育對兒童個體成長發育的作用
他認為,兒童的早期家庭教育在人的一生成長發展過程中起著奠基的作用。人在七歲前,習慣、語言、技能、思想、態度、情緒都打下了基礎,基礎打得不好,健全人格就難以建立。
二、 家庭教育的內容
他認為,家庭雖不是專門的教育機構,父母也不是專職的教育工作者,但家庭教育的任務和內容卻是很多的。在兒童的身體健康方面,家長需要培養訓練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如穿衣、刷牙、洗臉、飯前洗手、午間睡覺、吃飯定量、便溺有定所等等。還要讓孩子參加游戲鍛煉身體,創造條件讓他們畫圖、剪圖、穿珠、澆花、玩沙等,不要隨意地恐嚇他,或隨便打罵。
在品德教育方面,他主張要教以下9條:
1、 教孩子心中有他人
2、 教孩子有同情心
3、 使孩子養成收藏玩物的習慣
4、 教育孩子對人有禮貌
5、 教育孩子尊重別人和別人的勞動
6、 教育孩子要誠實
7、 教育孩子不可強橫霸道
8、 教育孩子適當參加家務勞動
9、 教育孩子愛父母、愛別人
在智育方面,陳鶴琴不主張讓孩子過早的讀書寫字,而要求從孩子的實際出發,創造條件,讓孩子增長對周圍事物的感性認識,豐富生活常識,開闊眼界,激發求知欲望等。具體要求是:
1、豐富孩子的生活常識,增進生活經驗。
2、鼓勵孩子的探索精神,支持孩子的探索。
3、鼓勵孩子的好問精神,激發求知欲望。
4、給孩子創造閱讀的條件和環境,激發閱讀的興趣。
三、家庭教育的原則
1、正面教育的原則。要對孩子多鼓勵,多贊許,少責罵或毆打。
2、以身作則。小孩子好模仿,成人的言行舉止就要合乎規范。
3、及早施教。幼兒的可塑性很大,及早給予良好的教育,可使孩子受益終身,反之則會給以后的教育帶來困難。
4、嚴格要求。父母可以愛孩子,但不能溺愛,遷就放任,這樣會害了孩子。
5、教養態度一致。家庭中的成人教育態度要一致,不能有偏愛,或一個提出這種要求,一個提出另一種要求。有的要求嚴格,有的放任自流,這對孩子的發展很不利。
6、寬嚴適度。過于嚴格和過于寬容都不利于孩子的發展,父母應把握適中的尺度。
7、責罰要慎重。孩子有過失,家長可以用責罰的手段,但必須弄清情況和原因,不要當著別人的面責罰孩子,不在早上或晚間責罰孩子,不要遷怒于孩子。
總之,不要濫用責罰,最好不要打罵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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