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對于小孩子犯錯是一個成長的過程,父母不能因為怕孩子犯錯而不給孩子去嘗試的機會,就像小孩子吃飯,剛開始的時候誰都會把飯撒到外面,可是當孩子熟練了就不會了,如果一味的不給孩子自己吃飯的機會,那他什么時候才會學到吃飯呢?這是一個很值的我們思考的問題.從以下的兩個媽媽對于孩子所犯的小錯誤不同的處理方法上你得到了什么樣的啟發呢?
公交車上,4歲的津豫兩只小手抱著一瓶果汁,小心翼翼地把嘴湊到瓶口,誰知車一行瓶口一歪,果汁灑到了衣服上。媽媽看見了,立刻杏眼圓睜,柳眉倒豎,當眾大聲斥責孩子:“你怎么這么笨,讓你小心些,你還是灑了,你還能干什么?”津豫只顧怯生生地看著媽媽,一不留神瓶子一歪,果汁又灑了,媽媽粗暴地奪過瓶子:“我怎么生了你這個笨蛋……”
也許,這一幕你并不陌生,是不是也在自己身上發生過?
讓孩子的錯誤“曲徑通幽”
早期教育科學家斯蒂文·格倫小時候也犯過類似的錯誤,不過他的媽媽處理的方式卻截然不同:格倫兩歲時,一次他從冰箱里拿出一瓶牛奶,誰知手一滑瓶子掉在地上,牛奶全灑了!媽媽過來,沒有責備,沒有教訓,更沒有懲罰。相反,她說:“格倫,你做了多棒的垃圾!我還從沒有見過這么大的一灘牛奶呢!既然已經這樣了,兒子,你愿意在‘奶河’里玩一會兒嗎?”“當然!”格倫高興地玩了一會兒后,媽媽又說:“不管怎樣,你把地弄得一團糟,你得打掃干凈,我們可以用海綿、拖把或抹布,你喜歡用哪一種呢?”格倫選了海綿,和媽媽一起收拾好地板上的牛奶。
干完以后,媽媽又說:“今天我們做了一個失敗的嘗試,沒能讓你的小手抓住這個大牛奶瓶子,F在,我們到院子里去,給瓶子裝滿水,看看你能不能發現怎樣抓得住、掉不了!”格倫很快就發現,只要他兩手握緊瓶嘴的那部分,瓶子就不會掉下了。
這位科學家在長大后回憶說,也就是在那時,他意識到不用去害怕錯誤。他說,錯誤只不過是通向未知的大門,而那些未知是科學新知的源泉,即使不能從錯誤里發現什么,也能從中學到一些有價值的東西。
巧妙轉化錯誤中的消極因素
每一個孩子都會犯錯,父母需要做的不是大聲呵斥,去阻止孩子犯錯,而是應該考慮,如何將其“犯錯誤”過程中的不利和消極因素轉化為有利的、積極的、合理的因素。
沉默十秒鐘對于性格急躁的家長來說,首先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沉默十秒鐘,或者立即離開現場。如果當時加以訓斥,孩子不但體驗了錯誤,還會因斥責而恐懼和畏縮,如同雪上加霜。家長此時的沉默是手段,不是目的,沉默的意義是留出孩子和家長共同思考的時間,讓孩子反應一下,到底“發生了什么?”“應該怎么辦?”
發現積極因素斯蒂文·格倫的媽媽能從消極事件中發現積極因素,她首先肯定孩子做的事情,而不對結果做出評價,在孩子感興趣、興致勃勃的活動中提出下一步要求,孩子自然會照辦。因為肯定式的糾正法保護了孩子某些正當想法或做法,情緒不受破壞,更能接納你的教誨。
早教知識適當糾正“錯誤”孩子所犯錯誤,一般具有無意性、淺表性、混合性等特點。家長要和孩子一起分析出“犯錯”在什么地方,告訴他下次正確的做法,培養孩子對自己的行為進行監控和反思,孩子會在自我修正的過程中逐漸成熟。
啟發內在動機孩子內心里一直在不斷地努力做好,就算眼下他搞得一團糟糕糟時,也要認識到錯誤和失敗也有積極的意義,它是孩子成長學習的一條必要途徑,只要允許孩子親自去探索實踐,放手孩子去感受人生的各種滋味,相信他將來肯定會更有能力處理他的失誤。
孩子在錯誤中學到了什么
錯誤:欺負別人或被別人欺負。
收獲:學會自我保護。
錯誤:砸爛東西、傷害小動物。
收獲:學會憐憫、愛惜和承擔責任。
錯誤:對人撒謊。
收獲:知道誠實的重要,學會如何保持緘默或運用一些模棱兩可的語句來應對困境。
錯誤:與父母或老師對抗,懷恨在心,謾罵,違抗。
收獲:協調與權威的關系,學習服從與心理平衡技術。
錯誤:逃學,不做家庭作業,上課不好好聽講。
收獲:體會到自由是有代價的,短時的放縱必定有長久的損失,知道如何約束自己的欲望與懶惰、孤獨與焦慮等等,開始權衡自己的利害得失。
應對孩子犯錯的年齡原則
0~2歲:不能責罰孩子。
2~5歲:清楚地指出孩子的錯誤,教育要順其自然。
5~12歲:幫助孩子從錯誤中獲益,學習規則和承擔責任。
12~16歲:外向的孩子,心理承受力強一些,對他們所犯錯誤的批評可以引入是非觀念;對內向孩子的批評要講技巧、更慎重。
總結:如果父母太在意孩子犯錯誤,而不給孩子機會自己去嘗試,往往會導致孩子變得懶于動手,習慣性依賴,性格也會變得優柔寡斷,沒有獨立性,這對孩子將來的成長是極其不利的,所以請父母還要好好的斟酌!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zaojiao/534173.html
相關閱讀:孩子哭鬧家長學會傾聽
老人幫你帶孩子,你擔心什么
學齡前兒童成長的幾個關鍵期
莫讓溺愛寵壞了孩子的心靈
擁抱讓寶寶心靈更美好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