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不要強迫孩子立即盲目地服從他人。如果你硬要孩子丟開他正做著的事,聽你的話做別的事,他的反應會很不樂意。父母應事先提醒孩子,等一會兒要他做什么,比如說:小軍,差不多再過十分鐘,你該進來吃飯了!同時,他們也可以允許孩子在服從命令之前有稍作抱怨的自由,比方說:喔,媽媽,我非要現在進來嗎?要求孩子立即而又盲目地服從,對撫育出獨立而自我調節的人,這種主法是無效的。
8)不要縱容孩子。過分縱容孩子并不利于孩子本身。因為孩子遲早要長大成人,要走上社會,有些在家里行得通的事,到外面就很難說了。因此,縱容孩子只會剝奪孩子的潛在能力的發展機會,阻礙他成為能干、獨立、能自我調節的人。
9)不要用不一致的規矩管教孩子。有些父母憑自己的喜怒隨意設立規矩,同樣的行為有時遭罰,有時由他去。這樣會使孩子感到迷惑。孩子需要你用一套一致、可信、可靠的規矩來教你用一套一致、可信、可靠的規矩來教育他。
10)不要訂不適合孩子年齡的規矩。假如你希望一個兩歲的孩子同五歲的孩子一樣循規蹈矩,只會使他自覺無能。因為你期望于他的,是他的年齡不可能達到的行為水平。這時他的自我觀念有極壞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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