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曾說過以前的中國人只知道“送去主義”,卻不會“運用腦髓、放出眼光,自己來拿”。而當今時代,幾乎什么都成了“拿來主義”。自出生以來,我們都一直在向別人索取,從別人那里拿來。別的且不說罷,單是衣食住行方面,我們就不只拿來了一點小東西:關于衣物,我們從小到大都只會要父母為自己買這買那,拼命從父母那里拿來;關于食物,我們只會嫌吃的東西不夠好;關于房子,我們總會說住的地方太差,住得不舒適……但我們卻從沒想過,這些東西全是我們從別人那“拿來”的!
我們大概也沒有想過要依據“禮尚往來”的禮節,為大人們送去些什么!
然而,當我們只是不斷拿來也還好,可我們卻又總在拿來了之后再去抱怨。我們沒有過給予的前提有多難,也許有人想過了,但他卻因為碰到了某種困難而又了,能夠去思考這也算是一件好事了,畢竟不是人人都有這種覺悟。但是,沒有去想的人呢?他們該怎么辦?當他們無法向別人索取了,高三作文,當沒有人可以送給他們東西了,那么他們也就只能期待著其他的人為他們“送來”一點可供他們的東西了吧?
可是不要把他人“送來”的東西誤解成是你從別人那“拿來”的,這其實就是“拋給”的。
我覺得有必要再繼續說:“拿來”的東西也沒多大意義了。我只想鼓吹我們再大方一點,“拿來”之外,還得“送去”,是為“送去主義”。在此,可以借鑒一下從前的人的作為,了解一下什么是“送去主義”。我們應該在過去的“送去主義”上修改一下,變為新“送去主義”。新“送去主義”應該適當地送去再適當地拿來。在“拿來主義”上也一樣修改一下,變為新“拿來主義”。適當的送去和適當的拿來,就是它的全部詮釋,在這一點上它和新“送去主義”是一樣的。
總之,我們既要拿來,又要有送去。我們要合理的,聰慧的,適當地拿來與送去。那么我們才會更好的在這個世界上。沒有送去的,人不可能不是自私的;沒有拿來的,人不可能變得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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