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個普通的美國黑人,他是一位偉大的籃球運動員。他一直被人們誤解者。
——題記
丹尼斯�羅德曼,提及他的名字,你或許并不認識他,甚至根本未聽說過他的名字,不過這沒關系,他并不在乎。他說:“監獄里有上百個能扣籃的家伙,我不想當什么狗屁。”
對不起,他的這番言論可能把你嚇著了,可是,這就是他,他向來有話直說,口無遮擋,他曾腳踢一旁的攝影師,因為“那該死的攝像師總是在拍我”;他曾拒絕在球場上為隊友補防對手,因為“娘們兒才需要”;他將自己的頭發從紅色染成了綠色,因為“隊友打賭說我不敢把頭發染成綠色”;他和麥當娜開始了短暫而炙熱的,最后“是世俗逼我們分開”。
這就是他,一個實足的“惡人”,毫無紳士風度,流氓,惡棍,沒錯,他就是這樣,可他,也不是這樣。
上世紀90年代,芝加哥公牛隊是整個世界的王者。他們擁有喬丹皮蓬,庫科奇跡這些世界上最佳的藍球手,哦,對了,他們還擁有丹尼斯�羅德曼。在這支才華橫溢的隊伍里,他自覺得充當起了“藍領工人”,包攬了一切臟活,累活。每個他都在同對面高大的對手做著肉博,用鐵肘開道,飛身救球,奮力搶下每個籃板球,捍衛著公牛隊的禁區。記得一個夜晚,當他的眉骨被對手弄破,鮮血橫流的時候,他拒絕接受治療,而是將其都擦在了對手的球衣上,然后戲謔的看著的對手……人們都說,他瘋了,無數球員都咒罵他,因為在他面前,他們根本無法輕松得分。羅德曼用自己的方式,為公牛隊帶來了一場場比賽的勝利和一個個總冠軍。
我們無法否定他的劣跡斑斑,同樣也無法否定他是一位偉大的籃球運動員,一位孝順的兒子,一個慈祥的,有多少人恨他,就有多少人愛他,他一直承受著傲慢與偏見。
2011年籃球名人堂頒獎典禮上,羅德曼拿著獎杯,站在領獎臺上,歲月的流逝已在他臉上留下了痕跡。他哽咽著,流出了淚水,嘴里不停地說著:“謝謝,謝謝,我只是想打球”。這時,他的昔日隊友,“籃球之神”喬丹走向了臺前,率先擁抱了他。他說:“丹尼斯是個好人,人們對他有誤解,但我永遠愛他”。
那一刻,全場掌聲雷動,為喬丹,更為羅德曼。
那一刻,羅德曼終于得到了承認,高一作文,和那些偉大的籃球先輩們一起,永遠被世人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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