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有志者事竟成[400字] 四(3)班 繆曠野
系上鮮艷的紅領巾,戴上朱紅的綬帶。我要干什么?我要當服務隊啦。
7點20分,我準時到校。到我站位的新五樓連廊。呀,這兒好寂寞!
刺骨的寒風,朝我吹來,家里暖和的被窩,又出現在眼前,我的手,一下了變紫,一下子變紅,一下子變得略白,那時只覺得臉發青,五指合不攏。我真想靠墻站一會兒,這時,一位老師起來。我敬禮說聲“老師好”。老師朝我點點頭。我心里不由多了幾絲暖意。我頓時感覺羞愧,竟然因為一點寒風,而敬禮而五指沒有合攏。
我覺得我能行。在午談時,我在六(3)班中隊后面,站得筆挺筆挺的。熱血在我身上每個部分沸騰。有一股力量使我象軍人一一樣站在那兒。我很怕我不能堅持下來。所以頭左顧右盼,眼睛東張西望。這里,他們班的班主任對我的一個微笑,使我充滿信心。我在那兒站得更挺,象一顆小松樹;右更直,緊貼褲縫。我的所有力,所有勁,所有能量,都在這里用出來,好象所有血液都在那里凝固了。仿佛這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刻,也是最輝煌一刻。我知道,如果這一次我做到,心理就會有一塊大石頭落地。我不停地給自己打氣。在最后一刻,通紅的臉和怦怦直跳的心,終于恢復了從前。
做服務隊真不容易,可那又怎樣?有志者事竟成。
篇二:有志者事竟成[400字]
前幾天爸爸送給我一些向日葵的種子,他想看看我能不能把這些種子變成美麗的花。我自信滿滿,覺得這不是一件難事。
每天放學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給我那盆向日葵澆水。澆了一天、兩天……我沒有了耐心,心里暗暗想著:“過了這么多天,種子怎么還沒變化呀?我想放棄了。媽媽好像有一雙”火眼金睛“她一下子就看穿了我的心事,走過來說:”孩子,做事可不能沒有耐心,要堅持,也許過不了幾天向日葵就會發芽了。“聽了媽媽的話,我又重新振作起來。
果然不出所料,過了幾天,向日葵長出了嫩綠的小芽,我開心極了,心里想:再堅持一下,過幾天向日葵就會長大了!”又過了幾天,小芽變長了,淡黃的蓓蕾也隱約探出頭來。最后,向日葵終于綻開了“笑臉”。那時的向日葵金燦燦的,花瓣是小小的,美麗極了!我的心里充滿了自豪與激動,我真覺得向日葵是世界上最美的花!
通過這件事,我知道了做任何事都要有耐心,不能半途而廢,要不然就只會徒勞無功。
篇三:有志者事竟成[400字]六(3)班 鄭景文
踢毽子比賽剛風風火火的蹦跳著離去,仰臥起坐比賽又馬不停蹄地趕來了每天,我都在家中不斷地努力練習?蓜傞_始,我卻只能吃力地在一分鐘內做29下。遠遠不及我給自己定下的目標——40下。后來幾天,都在30左右徘徊,怎么也達不到那遙遠的40下。我開始有點灰心,但一想到上次踢毽子比賽的過失,我就不知從哪來的一股勁,一定要努力,為了自己,為了班級!
如果這樣一天做一次效果不明顯,那我就得重新制定方案——早上做一次,晚上間隔做兩次。一天、兩天、一個星期,悄然無聲地溜走,在不知不覺中,我遲鈍的動作變得靈活、熟練。隨著身體的上下起伏,晶瑩的汗水也隨之飛舞。從一開始的29下,到現在的45下,多大的進步!這令我感到欣慰,我的汗水并沒有付之東流,瞧它,還閃著耀眼的光芒呢!
終于,我日盼夜盼的比賽展現在我眼前,而我也出乎意料地做了50下,多么驚訝!多么喜悅!一種滿足感在我心底蔓延開,“有志者事竟成!”我總算體會到了!晶瑩剔透的汗珠順著臉頰滑落,與燦爛的陽光輝映著,劃出一道金色的弧線。
篇四:有志者事竟成
今天我讀了一篇叫做《雪地立志》的文章,說明文。文章主要內容是:美國有一個小男孩,在他很小的時候,父母就去世了,正巧在這一年,美國發生了歷史上最嚴重地經濟危機,小男孩每天只好靠乞討為生,白天在外面四處流浪,沿街乞討,晚上在一個可以遮風避雨的角落棲身。
有一天,他來到一個非常繁華的城市,連續好幾個晚上他都在一家非常豪華氣派地酒店旁的走廊里棲身,一天晚上,他睡的正香,忽然被幾個穿著制服的大漢抬起來,扔到了雪地里。小男孩一下子就被冰冷的雪驚醒了,他很茫然地問那幾個壯漢:“你們是什么人?干嘛把我扔到雪地里?”
其中一個壯漢回答道:“我們是這里的門衛。明天我們老板要來檢查工作,經理命令我們把你扔出去!”
“你們憑什么把我扔出來?我又不礙著你們什么事,我明天一早就走了呀。”小男孩非常委屈地說道。
“我們老板不喜歡看到你們這些衣衫襤褸地流浪漢。所以經理命令我們這樣做的。”
“你們老板是人,我也是人,在這么冷的天里讓我在這兒住一晚有什么不行的?”小男孩大聲的質問道。
門衛還是不肯讓小男孩待在這里。
終于,小男孩被激怒了,他沖著門衛氣憤地說:
“你們聽著,總有一天我會開一家比你們更大更豪華更宏偉的酒店!你們最好記住我今天所說的每一個字!”
從此以后,小男孩每天都努力學習,拼命工作,攢下了每一分錢,最后,他終于實現了自己的諾言,開了一家最頂級的酒店,隨后不久在全世界都有了他的品牌連鎖。
這個男孩的名字叫做希爾頓。
從這個故事當中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有志者事竟成!
篇五:有志者,事竟成
我有一個愛吃零食的壞毛病。每次飯前和飯后,都要吃點兒零食。媽媽說我這個吃零食的壞毛病是改不了了。人們都說“三歲看小,七歲看老”。我現在已經九歲了,看來是改不了了。
一天放學,經過小賣部,一本《紅樓夢》進入了我的眼簾。我便問了問阿姨:“這本書多少元錢?”阿姨說:“二十二元錢。”我心想:這么貴呀。我便離開了小賣部。
回到家,我對媽媽說:“媽媽,我想要一本《紅樓夢》。”媽媽說:“只要你答應我在一周不吃零食,我就給你買,而且,以后再也不吃零食。”我想:吃零食對大腦沒有好處,而看書卻能增長知識。我說:“我能做到。”一周后,媽媽發現我一點兒零食也沒吃,便給我了22元錢。
我來到小賣部買下了這本《紅樓夢》。在回家的路上,別提有多開心了。
我終于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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