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9〕35號)、《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19〕11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號)要求,制訂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學生發展核心素養,引導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促進普通高中轉變人才培養模式,促進高校公正、科學選拔人才。
二、基本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
1.客觀記錄,據實評價。普通高中以日常表現為依據,對學生成長過程中的主要經歷和典型事例做客觀記錄或寫實描述;高校按照招生要求依據客觀記錄和真實數據對學生綜合素質做出評價,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
2.內容全面,體現特色。著力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特別注重考察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充分體現普通高中學校的辦學特色。
3.注重過程,促進發展。實現評價與日常教育教學特別是德育的融合,注重發揮評價的診斷、激勵功能,引導教師關注學生學習和成長過程,促進學校加強對學生生涯規劃的指導。
4.強化監督,確保公正。規范綜合素質評價程序,落實普通高中、教育主管部門和高校的職責,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的審核制度、信譽等級制度、公示和復核制度,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可信可用。
三、評價內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愿者。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重點是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期中期末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學習經歷等,特別是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積極探索學分評價、等級評價,以及學習成果記錄有機結合的發展性評價方式。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是《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主要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應對困難和挫折的表現等。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等。
5.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重點是學生參加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如與技術課程等有關的實習,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參觀學習與社會調查等。
普通高中學校要基于學生發展的年齡特征,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科學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并分年級在上述五大指標框架內增設反映學校辦學特色的評價內容。
四、評價程序
省教育廳建立統一的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系統分成長記錄和檔案管理兩個子系統,子系統間信息互通。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基于安徽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和安徽基礎教育資源應用平臺學生空間建立,記錄、錄入典型材料和客觀數據,經整理、審核、公示后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系統支持普通高中學校開展校內評價,對接高校招生錄取信息系統。
1.寫實記錄。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可適時登陸安徽基礎教育資源應用平臺學生空間“成長記錄系統”,寫實性記錄能夠反映本人綜合素質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相關證明,如調查報告、研究報告、作品照片、證書和錄音錄像,記錄黨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個人榮譽稱號、軍訓、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專題報告等內容。學生必須對所提供的相關事實材料、證明的真實性負責。
2.整理遴選。每學期末,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整理“成長記錄系統”記錄,遴選最具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以及其他能體現個人特長的實證材料,在班級進行展示并進行自我陳述。
3.錄入數據。學生基本信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綜合得分等內容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錄入“檔案管理系統”。學生修習課程成績、違紀違規等情況由學校組織統一錄入“檔案管理系統”。
4.審核公示!俺砷L記錄系統”中學生遴選后的實證材料經學校、班主任及相關教師審核后進入“檔案管理系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需要事先審核導入“檔案管理系統”的客觀信息與數據(含本級及同級相關部門提供),并對學生、學校錄入的內容進行抽檢。對錄入“檔案管理系統”中的所有內容(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除外)必須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
5.形成檔案。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以《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紀實報告》(見附件)的方式呈現。紀實報告由“檔案管理系統”分學期、分學年和整個高中階段自動生成。高中畢業前,學生撰寫自我陳述,教師為其撰寫簡要、客觀、準確反映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的評語。紀實報告經學生本人確認,班主任及相關教師、校長審核、簽字以及高中學校蓋章后存檔,供高等學校招生參考使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的電子檔案,學生、教師、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可依照各自權限查看相關內容。
五、材料使用
1.指導學生積極主動發展。普通高中學校要利用每學期的班級評價結果建立學生分類發展性評價體系,指導學生建立自信、克服不足,學會自我管理,明確努力方向;引導教師全面、深刻地了解學生,反思教育教學行為,優化德育過程,實施素質教育。
2.促進普通高中學校積極實施素質教育。教育主管部門要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和評價數據,定期根據基礎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要求對評價結果進行分析,診斷普通高中學校教育教學中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建議,督促普通高中學校組織開展素質教育活動,促進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3.作為高校選拔人才的重要參考。高中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校招生使用。2019年起,高等學校在安徽招生章程中應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公布。
六、組織管理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市、縣(區)、高中學校四級管理制度,共同負責、協調、落實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省、市、縣(區)三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認定相關社會機構,并制定規范,明確其活動項目及成效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基本依據。
省教育廳成立安徽省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管理全省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為學生志愿服務、公益勞動、體育藝術科技活動、研究性學習等活動提供支持;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數據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信息系統日常維護和數據對接,將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納入考生電子檔案;成立省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研究項目組,具體負責全省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過程研究、培訓、指導工作。
市、縣(區)教育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及仲裁委員會,推動、指導、檢查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高中學校是組織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責任主體,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指導小組,建立健全學生成長記錄規章制度,明確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要求,負責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全過程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審定評價結果。
2.堅持常態化實施。學校校長是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普通高中學校負責具體實施,指導學生及時記錄個人成長記錄,審核學生遴選的綜合素質評價典型材料,導入學生學業成績及其他客觀數據,對進入“檔案管理系統”數據進行公示、審核。教師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指導學生及時記錄、收集、整理有關材料,避免集中突擊。要充分發揮學生導師及學校黨團、學生組織在綜合素質評價中的作用。
3.建立審核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負責審核各自錄入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的信息與數據(含同級各相關社會機構提供數據),學生遴選進入“檔案管理系統”的成長記錄需經班主任及有關教師和學校審核。提供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各相關社會機構資質、錄入信息管理系統的比賽項目和榮譽稱號等需要通過教育主管部門聯合相關管理部門的審核。由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轉學進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根據相關省份認定結果導入信息管理系統。
4.加強信譽考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各地、各校綜合素質評價中的真實性納入誠信考核體系,并依據教育誠信體系規定的要求進行處理,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責。弄虛作假的實證材料不得作為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對于涉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社會機構,經核實提供虛假不實材料,將不予采信。該機構將納入教育誠信黑名單,其項目不得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并取消該機構提供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的資格。綜合素質評價誠信考核制度將另行制定。
5.建立健全監督與追責制度。建立公示制度,普通高中學校需要在全校公示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實施辦法;學校統一組織錄入信息管理系統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寫實記錄材料均應公示;各高等學校要制定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使用辦法并提前在網上公布。建立復核制度,學生或其監護人對評價結果或學校評價工作有異議的,可向學校提出復核,學校要依法依規進行核查并反饋意見;學生或其監護人對學校申訴處理結果仍有異議的,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復核。建立抽查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對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要在一定范圍通報。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學生個人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給予批評教育,性質惡劣的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本人承擔相應后果;高中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社會機構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在進行誠信追責的同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實施辦法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中開始試行,2018年秋季正式實施。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chuzhong/1316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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