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涵
一個為3歲兒子剛剛換了工作的母親對我說:"之前那份工作出差太多了,陪兒子的時間太少,F在想想,那幾年拼死拼活為了什么啊?"然后她又說出了那句話——這話在我聽來是句鬼打墻的魔咒,會反復從不同人的嘴里說出來:"女人太看重事業都沒好下場。"她帶著一點幸災樂禍的神情補充道:"你看撒切爾夫人,事業是成功了,可她兒女都不喜歡她。"
我曾說過母親有一種本能局限:總是把子女當作"孩子",而不是一個"人";其實子女又何嘗沒有本能局限呢:總是把母親當作"圣母",要求無限的愛與犧牲。
在女兒面前,母親是難做的:"自我"太弱會讓女兒輕視,"自我"太強又讓女兒怨恨。祥林嫂那樣的母親固然得不到女兒的同情,但像包法利夫人或安娜·卡列尼娜那樣永不忽視自我欲望、并將所謂的"愛情"或"夢想"凌駕于"照顧子女"之上的母親,又會得到幾個女兒的認同與理解?
我有一個女朋友,很罕見地,視母親為偶像。的確,她的母親是個大美人,長得像林青霞,才藝又卓絕,在女兒五歲的時候就只身去歐洲學習藝術。三年后,這位母親回國和父親離了婚,原因是在巴黎遇到了真愛,從此遠赴他國。后來她的母親每年寄回大量的衣服和書籍,給她寫許多信,督促她在學識和眼界上追求精進。她覺得母親酷斃了,是個光芒萬丈的女神,穿著最美麗的衣服,做著最自由的選擇,周游列國,曼妙無邊--她就要成為這樣的女人。可是,在她16歲時跑到法國找母親贊助她出國時,她母親拒絕了她。她一下子啟動了對母親"自私冷酷"的評價,她站在母親對面,說她拋棄她,說她這么多年來只為自己而活,從未關心過在這世上缺乏母愛的、可憐的女兒。她一邊哭一邊驚訝地發現,自己積累了那么多不滿,像細小的雪花在心上悄悄地覆蓋了一層冰:無論眼前這個女人活得多么精彩,也抵消不了她的積怨,也不可能讓她們親密起來。
女兒與母親,褪下"母女情深"這種主流話語里簡單扁平的詞匯包裹,回歸到兩個人的相處核心,不免有一場長長的誤讀與誤解,甚至長過生命。我們無法選擇父母,也無法選擇子女,卻又偏偏對他們抱有最天真最甜美的期待。我們期望父母有很多的愛和很多的能力,能時刻關注我們的需求,做我們最好的朋友,跟得上我們的思維,像別人的父母那樣總把子女放在第一位;我們期望子女聰明好看,朝氣蓬勃,帶著新生的力量,同時又依戀我們,既讓我們感受到生命之輪向前征服的欣喜,又能窺見余生里老有所依的溫暖。
可是我們都被那鋪天蓋地的期待所蒙蔽了,以至于我們太容易忘記一個重要的事實:父母與子女,也不過是一場偶然與偶然的相撞罷了。這兩者能夠成為相互欣賞的朋友,是這一場相撞中最好的結果。而多數情況是:大家彼此都很難理解對方的言行。一個朋友明白無誤地說:"為什么這個社會要如此強調血親的作用,親人就一定是親密的嗎?人和人的親密關系難道不應該是建立在價值觀的一致嗎?"而另一個朋友則說:"朋友對我非常重要,因為朋友是我自己選擇的'親人'。"
破除對血親的迷信,看似大逆不道,卻具有人本主義的意義,也能讓我們以更平和健康的心態來看待父母。在中國傳統文化里,血親的權威性是地基,子女必須無條件地屬于與服從父母,父母也必須以繁衍為重任:兩者都必須對彼此的終生負責。在這種背景下,血親之間沒有個人邊界,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大家共享空間,也必須共享精神:無論你是花生、玉米、大豆還是蘆薈,來,來,我們混在一起,煮成一鍋和諧的粥,煮掉一切差異性。
而家庭代際間出現了矛盾,至少是一種進步,說明起碼其中一方不愿意在一鍋黑糊糊的粥里煮掉"自我"。有了"自我"的覺醒,才會有"邊界"的崛起。對"血親"產生質疑,也是一個人走向獨立的必經之路。沒有叛逆過的少年,幾乎不可能成長為一個有所作為的成年人。
可是,無論是第一次還是第N次對父母心生不滿,我們都會被分裂感和痛苦所擊中——這種感覺越是強烈,越是意味著我們把父母和自己看成緊緊的一體,父母的一舉一動都牽扯著我們脆弱的神經。我的上篇專欄正是描述了女兒的這種被動處境。不過,一味討伐母親也不是我的本意,畢竟,與母親的戰爭會消耗我們生活中原本就不多的平靜與幸福。
無論一個人擁有怎樣的父母,他/她都不能以此為借口停止追求屬于自己的平靜和幸福——這才是我寫這兩篇文章的初衷。所以,我要指明的是,許多女兒最大的局限,是無論她們看起來多么叛逆與憤怒,她們仍然認為母親是自己命運的保姆,要對自己不夠如意的生活負責。有時候,女兒和母親的戰爭太頻繁,以至于女兒們忘記了要勇敢去面對真正的問題。
我們可以看到,在以下幾種母女之間常見的矛盾中,女兒潛意識里試圖以"戰爭"來轉移卻又轉移不了的真相:
這樣的例子可以列出很多。母親當然對我們有重大影響。心理學的發展與普及,讓我們更輕易就能從自己的言行中找到母親的作用--當然,多半是負面作用。但在這個過程中,我想很多人用錯了心理學:將家庭或父母的作用視為不可能逾越的山峰,將生活中的遭遇歸結于這座山峰帶來的陰影,甚至沉溺于這陰影不能自拔,而忘記了輕裝上路。其實有時只需一點行動,那嚇人的山峰不過是一個小山坡而已。
面對不完美的父母,一個人要從依戀到批判到痛苦到接納,走完這個過程才算真的獨立。那些幸運的孩子很難明白,"接納"是最后也是最難的環節,但為了我們的平靜與幸福,我們得學會"接納"。明白下面幾個道理,可以幫到我們:
一、要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從來不容易。要接受父母和我們之間不過是一場偶然的碰撞,也非常不容易。幸運的人擁有睿智、開明、像朋友一樣的父母,大多數人擁有一對平凡又自以為是的父母,還有極少數人的父母是人渣(比如施虐,毆打子女致殘甚至致死,對于這種父母,我認為沒有接納和原諒的必要)。不同父母的分布,就和這個社會上不同人的分布是一致的。
二、接納父母,并不是代表要認可他們,或成為像他們那樣的人,而是接納生活本身的差異性。你喜愛水的柔軟活潑,也接納有石頭這樣的存在,你喜愛蒼天大樹,也接納有苔蘚這樣的存在。世界萬物的存在不以你個人意志而轉移;但你可以選擇和你喜歡的人或物在一起。
三、不要讓自己成為"受害者"。雖然法律把18歲定義為成年人,但一個人從青春期就開始有自由意志了,即使那時在經濟上依附于父母,他/她也已經有足夠多的時間來脫離父母的不良暗示。但是很多人一直到老,都只是迷信于血親的捆綁,幻想著完美的父母,依賴于父母的給予卻又不滿。
四、不要在對父母的失望中停留太久。不要專注于與父母的戰爭,專注于自己。不要為父愛或母愛的不完整而自卑或怨恨一輩子,要相信你的未來值得更好的人來愛你,要做這樣一個值得的人。當你走得足夠遠,當你再也不會被父母影響或控制,當你擁有愛的時候,你會發現,接納父母的不同,變得輕松而容易了。
五、你和父母,本來就是偶然相遇的獨立個體。父母與子女之間沒得選擇,然而無論這是怎樣深重悠長的緣分,都不能掩蓋這個事實:你們是獨立個體,必須為自己的命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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