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聽后實在是不知道該怎么跟孩子解釋,也不知道該不該讓她別再和那個男孩一塊玩,如果這樣的話豈不是真的把他們的關系當做在戀愛嗎?這樣引導孩子好嗎?
我們都是接受傳統教育長大的人,對于小孩子現在這種“懂得太多”的思想很難理解和接受。但是記得孫瑞雪一本幼兒敏感期的書中講過,孩子在四到五歲的時候會對婚姻產生強烈的興趣,也是會“墜入愛河”的。
這對他們的人生情感會產生很大的影響,這時也是他們建立良好的婚姻觀念和愛的觀念的重要時刻,父母應該感到高興。
并且關于這些愛人與被愛的理念,如果等到18歲之后再讓孩子理解,恐怕就有些晚了,這時候心靈受傷的成本也太大。
那么這些戀愛觀念,我們到底該怎樣正確的引導孩子知道呢?
1.讓孩子真正的理解婚姻
孩子每天都在爸爸媽媽的影響下生活,所以讓她理解婚姻關系并不難,理解什么是真正的一家人,以后才能慎重的對待。
2.讓孩子正確的看待男女關系
男女差異是孩子很小的時候都必須認識到的,讓他們知道彼此的不同,交友的時候既不要抗拒也不要過多陷入異性之中。
3.讓孩子正式自己的感情
四五歲的孩子是已經進入了婚姻敏感期的,等到孩子青少年的時候如果有心儀的對象也是很正常的事,告訴孩子不要排斥,也不要沉浸太深,旁敲側擊的引導是很重要的。
4.鼓勵孩子盡早的接觸愛情
在孩子還沒有成年的時候是有受傷的資本的,而且這樣才能讓孩子真正的懂得什么是愛情,如果一直處在無知的狀態,孩子是很難長大的,以后的戀愛婚姻也會遇到很多阻礙。所以,早日對愛情感興趣并沒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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