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在孩子小的時候我們就應該讓他們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教育時我們不應該對于孩子過于苛刻,但是涉及到原則的問題一定要堅定立場,嚴肅的處理,這樣孩子在下次發生同樣的狀況時才不會再犯錯。
在做危險的事時
防患于未然是最保險的,要堅決制止把手捅進電源插座里、玩火柴等危險行為,更不要讓孩子從陽臺上開著的窗戶里扒身外探。一旦發現孩子這樣做,成人絕對不能姑息縱容,要立即果斷地說“不可以”。
超越規則時
孩子需要一定的規則,這既能讓孩子明確是非對錯的觀念,還可以培養孩子的自我約束和控制能力。倘若你平時要求孩子吃完飯后才開電視,但是今天他 就是不好好吃飯,而且還非得看動畫片,那么這個平日里他一直遵守的規定就不應該有例外。否則,這個頭一開,以后他還會這樣反復要求。規則就是要養成和加強孩子對行為的調節能力,這樣他才會和同伴進行合作和游戲。
推卸責任時
即便是再小的孩子,都知道犯了錯誤是件令他害怕的事情,他會為了逃避懲罰而推卸責任,乃至說謊話。這時,大人就要對他的這種行為說“不”,告訴他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總結:每個家庭的教育方式都有各自的特點,并不是要照搬別人的模式,只要我們掌握基本的原則就可以了。在生活的磨合過程中,我們就會逐漸找到自己的定位,從而更好的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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