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三的時間想管教,百分之九十七時間做孩子的朋友
其實,考慮孩子的時候,我最多百分之三的時間在考慮紀律與處罰,百分之九十七的時間,與這些一點關系都沒有。
我覺得我們做父母主要的工作是去理解孩子,做他們的朋友,然后鼓勵他,幫助他,幫他出主意,做他的軍師,了解孩子在想什么。如果把管教當作是父母對孩子主要的手段或目的,在做父母的本質上,就注定要失敗了。
比如說,我大女兒會喜歡寫些愛情小說與詩歌,然后我就會想辦法幫她去修改啦、出版啦,鼓勵她哪一篇寫得好啦,會跟她開玩笑啦,說這篇是不是在講你自己的故事啦?
小女兒比較頑皮,她喜歡拍一些好笑的照片,我也會跟她錄一些好笑的音啦,拍一些Video(影片),寫一些自傳啦,她年齡小還不會打字,都是我幫她打……。
我小女兒小時常跟我說,“我好笨”,其實她一點都不笨,只是惡意的同學中傷,于是我慢慢培養她的自信,我看她的日記寫得很好,就夸獎她,鼓勵她再多寫一點,她寫出興趣之后,居然自己寫了一本《自傳》,到處給人看,還放到了我的網站上的“個人背景”里。
以前我大女兒比較害羞,有些問題沒有聽懂也不發問。我和她制定了一個可衡量的、實際的目標:她每天舉一次手,如果堅持一個月就有獎勵。然后,我們慢慢增加舉手的次數。所以她就訂了一個目標,每天上課時一定要發問,把不懂得的問題問懂,每天下課時衡量自己有否做到。后來達到了這個目標,但是除了發問,她上課不參加討論。在下一個目標,她就訂了要自己每天至少一次舉手參加討論。一年后,老師注意到,她對課堂發言有了足夠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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