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隨心而安,隨性而至,“任性”的人生總是那么讓人向往。
懶,是我這輩子最大的缺點,也可能是這輩子我最大的資產。因為懶,太多事皆沒想到去弄。譬如看報,我從沒有看報的習慣。不但不每日看,幾個月或幾年也不看一回。倘今天心血來潮看了,便看了;沒看,斷不會覺得有什么遺漏之憾。有時,突然想查一些舊事了,到圖書館找出幾十年前的舊報紙,一看竟埋頭不起,八小時十小時霎時間飛過。這倒像是看書了。
我對當日發生的事情,奇怪,不怎么想即刻知道。
我對眼下的真實,從不想立時抓住。我總是愿意將之放置到舊一點。
不想每天時候到了便去摸取報紙的真正理由,我多年后慢慢想來,或許是我硬是不樂意被這小小一事(即使其中有“好奇”的廉價因素),打壞了我那原本最空空蕩蕩的無邊自由。
有時,驀然回頭看自己前面三十年,日子究竟是怎么過過來的,竟自不敢相信:我幾乎可以算是以賭徒的方式來搏一搏我的人生的。我賭,只下一注,我就是要這樣的來過——睡。睡過頭。不上不愛上的班,不賺不能或不樂意賺的錢。每天挨著混,看看可不可以勉強活得下來。那時年輕,心想,若能自由自在,那該多好,即使有時餓上幾頓飯,睡覺只能睡火車站,也認了。如今50歲也過了,這幾十年中,竟然還都能睡在房子里,沒睡過一天公園,也不曾餓過飯,看來有希望了,看來可以賭得過關了。行筆至此,怎么有點沾沾自喜的驕傲味道?切切不可,戒之戒之。倒是可供年輕人有意堅持做自己的淺陋參考也。
有人或謂,當然啊,你有才氣,于是敢如此只是埋頭寫作,不顧賺錢云云。然我要說,非也。我那時哪可能有這種“膽識”?我靠的不是才氣,我靠的是任性,是糊涂。但我并不自覺,那時年輕,只是莽撞地要這樣,一弄弄了二三十年。
只能說,當時想要擁有的東西,比別人要縹緲些罷了。
好比說,有些人想早些把房子置買起來,有些人想早些把學位弄到,有些人想早些在公司或機關把自己的位置安頓好。而我想的,當年,即使今日,全不是這些。
十多年前,有個朋友與我聊起,他說:“有沒有想過,倘有一個公司愿請你擔當某個重任,如總經理什么的,年薪六百萬之類,但必須全心投入,你會去嗎?”我說:“這樣的收入,天價一般高,我一輩子也不敢夢見,實在太可能打動我了,但我不會去。為什么?因為我是臺灣人。這工作做了十年,不過六千萬,六千萬在臺灣,買房子還買不到像樣的;若是不買房子,根本用不了那么多的錢;六千萬若拿來花用,享受還只是劣質的。故這六千萬,深悉臺灣實況的人,根本不用太看得上眼。更主要的,我會想,我的45歲至55歲這十年,是一生中最寶貴、最要好好抓住的十年,我怎么會輕易就讓幾千萬給交換掉呢?”
時光飛逝,轉眼又是十年。我今天想:我的55歲至65歲這十年,因更衰老了,更是一生中最寶貴、最要好好抓住的十年,更不會做任何換錢之舉了。
錢,是整個臺灣最令人苦樂系之、悲歡系之的東西。我這么窮,照說最不敢像前述的那么大言不慚,也非我看得開、看得透,這跟不洗澡一樣,你只要窮慣了、臟慣了,并一徑將那份糊涂留著,便也皆過得日子了。我常說我銀行存款常只有一千多元,這時我注意到了,接著兩三天會愈來愈逼近零了,然總是不久錢又進來了。我總是自我解嘲,謂:“人為什么要把別人的錢急著先弄進自己的戶頭里?為什么不能讓他人先替你保管那些錢?”
倒像是某首藍調的歌名所言:我愛我過的生活,我過我愛的生活。
人要任性,任性,任性。如今,已太少人任性了。不任性的人,怎么能維持健康的精神狀態?他隨時都在妥協、隨時在抑制自己,其不快或隱忍究竟能支撐多久?
自己要做得了主。不會人云亦云,隨波逐流。不會時間到了叫吃飯就吃飯、叫洗澡就洗澡,完全不傾聽自己靈魂深處的叫喚。不會睡覺睡到沒自然足夠便爬起來。睡眠是任性的最佳表現,人必須知道任性的重要。豈不聞日諺:“愈是惡人,睡得愈甜。”吾人有時亦須做一下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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