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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故事:沉默不是金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天天故事會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趙強是大山里走出來的窮小子,經過打拼,如今事業有成,在城里買房安家了。他是個孝子,想把父母接過來享享清福,可二老覺得山里挺好,找出種種理由,橫豎不愿意進城。
  
  趙強拗不過二老,只好依了他們。為了經常聽到父母的聲音,趙強買了部老人機送給父親。又手把手教給老爸三招:接、打電話,翻看短信息。
  
  轉眼過去了半年。這半年時間,趙強爸慢慢發現了一個問題,感覺自己手機的費用不對勁:平時都是兒子打來電話自己接聽,偶爾也就看幾條短信。兒子送手機時曾說過,接電話看短信不收費,為啥繳話費時,總覺得要比別人高出一大截呢?趙強爸心生疑慮,就到有關部門詢問。
  
  不問不知道,一問還真問出了貓膩:原來他接打電話時那悅耳動聽的彩鈴聲竟是要收費的!趙強爸當時就提出疑問:“俺啥時候說過要用彩鈴?我也根本聽不懂唱些啥!”沒想到對方口氣倒挺硬:“老師傅,彩鈴收費是經由您老同意的。”
  
  趙強爸一聽這無中生有的話更惱火了:“俺就會接電話,根本不會答應用你們的彩鈴!”
  
  對方便開導趙強爸,幫他回憶幾個月以前的事情。
  
  趙強爸絞盡腦汁,終于想起來了:原來在四個月前,對方確實給他發過一條短信:“你購買手機時所贈彩鈴已超過兩個月免費使用期,即日起將按規定收取費用。如不需要此項服務,請短信發2告知。”
  
  趙強爸不會發短信,他也根本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正因為趙強爸沒有回復表示不需要此項服務的短信,所以對方便認為他已經默認此項服務。
  
  因為對這件事理解不一致,自然雙方是嘴里含雷管——一談就崩。趙強爸就給兒子打電話。趙強讓他到律師事務所咨詢一下律師,收費單位利用這種手段,收取未經消費者認可的費用,這行為合理合法嗎?
  
  律師聽了趙強爸的申述,明確答復他:消費者未回復并無過錯。未回復不等于對此項服務的默認、無異議。收費方以消費者未回復短信表示否認為由,強制彩鈴收費服務,且強制收費,是對消費者侵權的一種不法行為。
  
  律師點評:《沉默不是金》故事涉及的一個法律問題,即默認的法律效力。
  
  根據法律規定,默認是指當事人無言語和文字表示,又無任何積極的行為,以沉默方式進行意思表示。在通常,要約生效以后,承諾的意思表示由承諾人明確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給要約人。因而默認一般不會構成承諾。
  
  故事中贈彩鈴的收費方,因為在贈彩鈴時沒有任何付費的約定告知,因此其贈予不存在要約和承諾問題,消費者也就沒有必須回復的義務和責任。收費方用這種方法,作為“收費服務”的依據,不僅不具備法定效力,也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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