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部曾經多次與西夏作戰,有力地配合了宋朝對西夏的軍事斗爭。此外,宋真宗皇帝還于公元1001年(咸平四年)加封涼州(武威)藏族六谷部首領潘羅支為“鹽州防御使兼靈州西面都巡檢使”的官職。斯羅、潘羅支等藏族部落首領臣屬宋朝,借重宋代中央王朝所封官職,以加強對所部的統治號令。這種上下隸屬關系是明確的。以上已清楚地表明,從宋代開始,青海東部、甘肅西部、南部的斯羅、潘羅支等部藏族地區,已經開始隸屬中國宋朝。至于說到西藏與印度的聯系問題,主要也只是宗教關系。況且,從當時的宗教狀況來看,西藏地區也并非主要就是和印度聯系密切,而是同時和青海、甘肅等安多地區也有極為密切的關系。大家知道,佛教在唐代傳入西藏,得到了弘揚,史稱這一時期為藏傳佛教的“前弘期”。后經吐蕃王朝末代藏王朗達瑪滅教,使佛教在西藏遭到很大摧殘,勢力大衰。約一個世紀后,佛教又在西藏復興、弘揚,這就是公元978年(北宋初期)開始的藏傳佛教的“后弘期”。促使“后弘期”來到的力量源泉有二:一是青海安多高僧喇欽貢巴繞賽在當地授徒傳教,形成了安多佛教中心,山南桑伊寺主益西堅贊派人去安多學習并迎請佛教進入衛藏。這在藏傳佛教史中稱為“下路弘法”。二是阿里古格王朝的意希沃,派人去印度迎請高僧阿底峽等進入阿里傳佛。后來阿底峽又輾轉來到衛藏,再使佛教勢力從阿里進入衛藏并得以復興。這在藏傳佛教史中稱為“上路弘法”。因此,喇欽貢巴繞賽和阿底峽都是公元10世紀至11世紀藏傳佛教“后弘期”的著名人物。在衛藏地區佛教的再度興起中,“下路弘法”和“上路弘法”各有其作用。在教理系統化,僧人的修持規范化以及佛經的翻譯等方面,“上路弘法”的作用十分明顯;而在衛藏各地廣建寺廟,招收僧徒,開展佛事活動等方面,則“下路弘法”的作用非常突出。而且“下路弘法”開始的時間還早于“上路弘法”數十年!昂蠛肫凇敝校l藏地區建立的澎波杰拉康、山南唐波切、后藏夏魯等著名寺廟,都是去安多向喇欽貢巴繞賽學習后返來的僧人建立的。因此,只片面強調“上路弘法”的作用和印度佛教對西藏的影響,是片面的,有失公正的。此外,宋代漢族地區的文化也對衛藏地區的宗教有著影響。例如此時建立的夏魯寺,其建筑風格就體現了藏、漢結合的形式,在衛藏地區影響不小。還有一個方面的重要史實,夏格巴和范普拉赫先生都沒有談及,那就是西夏王朝
在宗教、文化上與藏區的緊密聯系。這是宋代中國境內一個地區與藏區的重要關系。由黨項族為主建立的西夏政權,可以說是西羌諸部落在吐蕃王朝統一青藏高原的過程中未被統一進去的一部分,它本身就是中國境內一個地方性的王朝政權。西夏的文化、宗教,雖然受到中原地區的重大影響,但仍然具有與藏族地區一致的許多特征。在西夏境內,不僅通行西夏文和漢文,還使用藏文刻碑、翻譯佛經。西夏的職官、軍事制度等,與吐蕃王朝有許多相似之處。特別是西夏在宗教信仰上保持著與藏族地區的一致性。西夏王室、臣民都篤信佛教,而且占統治地位的是藏傳佛教。在西藏佛教“后弘期”逐漸形成藏傳佛教的各教派時,西夏王室與一些教派建立了密切聯系,曾聘請不少西藏僧人去西夏傳法。西夏王室仿照吐蕃王室管理佛寺的制度,將其與漢地管理佛寺的制度結合起來,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佛教管理制度。西夏王朝是迄今發現的最早委任佛教高僧為“帝師”職務的王朝。西夏國王特胡曾派使者到西藏楚布寺迎請藏傳佛教噶瑪噶舉派的創始人杜松欽巴去西夏;杜松欽巴未去,派其弟子格西藏波哇代替他前往,被西夏國王尊為上師。當楚布寺興建吉祥米聚佛塔時,西夏國王還送來了黃金和銅等物。以上種種史實說明,在吐蕃王朝崩潰以后,藏族沒有統一政權的時代,從西藏到青海的斯羅政權和甘肅、寧夏、陜北的西夏王朝,仍然保持了宗教、文化的一致。中國宋王朝下屬的斯羅政權和中國西夏王朝,由于他們所處的地理位置,成為藏族與其他兄弟民族經濟、文化交流的最前沿基地。夏格巴的書中,閉口不談斯羅等部藏族歸屬宋朝以及藏區與西夏之間緊密的宗教、文化聯系,是對重要歷史真相的掩蓋?傊,唐代藏漢民族開始建立了親密關系;宋代,這種關系在一些方面,特別是東部藏族地區中,更加發展了。這個任何人都不能改變的歷史事實,完全否定了夏格巴和范普拉赫先生的“唐蕃爭斗為主”論及“宋代重心外移”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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