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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歷史上包拯真的是神奇的破案高手嗎?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宋朝歷史 來源: 記憶方法網

  導讀: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他是一個非常富有傳奇色彩的人物,是清官的杰出代表,人們習慣稱他為“包公”或者“包青天”。九百多年來,有關包公的傳說實在太多,他的口碑之好,影響之大是有目共睹的!那么,在這些傳說中,究竟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呢?他真的是父母早亡,由嫂子撫養成人的嗎?他真的鐵面無私,毫不留情地鍘死了侄兒包勉嗎?他真的審理過“貍貓換太子”這樣離奇的案件嗎?

  包公本名包拯,字希仁,死后謚號為“孝肅”,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自幼聰穎好學,深受父母的寵愛。在《鍘包勉》和《包公賠情》等戲曲里,說包拯從小受父母遺棄,由包拯大嫂帶養成人,其實是不符合歷史實際的。包公在人們心目中,是一個斷明了很多冤案錯案的出色偵探形象,F存的元代公案戲有18種,包拯一人就占了11種;明代北京永順堂刊印的說唱詞話有13種,反映包拯破案的也有8種。正是戲曲小說的這般大肆渲染,才使包拯從一個盡職盡責的封建清官變成了無所不能、神通廣大的破案能手。歷史上的包公,其實遠非傳說中的那樣神奇,只是他為百姓辦實事,所以受到了人們的愛戴與擁護。

  不能否認,包拯確實破獲過一起盜割牛舌的案件。包公在天長縣任知縣時,一個農民來告狀說有人偷割了他家耕牛的舌頭。當時宋朝的法律嚴令規定,民間私殺耕牛是犯法的,要受到重責。但是包拯對那農民說回家把牛殺了,自己留一點吃,其余拿到市場上去賣。那位農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殺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殺牛的農民,包拯反而將這告狀的人扣押起來,怒問道:“你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頭割了?”那人被這突如其來的追問弄得驚慌失措,只得如實招供。這個人怎么也沒有想到,這是包拯使了個“引蛇出洞”之計。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報案后,馬上意識到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這個農民。

  令人遺憾的是,在宋朝史料中,只記載了包公類似“斷割牛舌”這樣的幾件小案,關于他如何成為“日斷陽,夜斷陰,三口銅鍘泣鬼神”的破案高手,宋朝史料中并沒有記載。后代耳熟能詳的推斷明了、察識細微、判決恰當、結案迅速的大案要案,大都是來自于晚明時期的《龍圖公案》一書。此書記錄了包拯審理的案子共百余起,但是據有關學者考證,在這100多起案子當中,很多是不可靠的,其中有22例是抄自《海公案》的,借用他書的20例,不知出處的有37例,完全傳說下來的8例。也就是說,包公成為福爾摩斯式的破案高手,應該是后人演義出來的。

  包拯的青少年時代,也曾刻苦讀書,所以在他29歲時,終于考中了進士甲科。按照宋朝規定,考取進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縣任職。但當時包拯父母親年事已高,按照“父母在,不遠游”的古訓,應該盡孝奉養雙親。因而包拯請求回到安徽,在和州做官。后干脆棄官在家奉養父母。在家孝敬父母多年、時年39歲的包拯,直到雙親去世,守喪期滿,才出任天長縣知縣,3年后又到端州任知州。這種封建孝道,深受家鄉人的稱道。近年,在安徽合肥發現了一塊包拯為父親包令儀立的神道碑,碑上陰刻篆書“宋故贈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12字。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貴文物,又是他力盡孝道的見證。包拯對公務兢兢業業,受到百姓的普遍稱贊。這就是說,包拯中進士后,也沒有來得及審理多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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