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協助劉備建立了蜀漢政權,劉備臨終又遺命諸葛亮輔政,托以后事。故劉禪即位,諸葛亮以丞相兼領益州牧,“政事無巨細,咸決于亮”。一直到諸葛亮病死于五丈原,確實為蜀漢政權做了許多工作。
首先,劉備已死,吳蜀聯盟必須立即恢復,才能共拒曹魏。諸葛亮因選派尚書郎鄧芝出使于吳,鄧芝對孫權說:吳、蜀計有四州之地,你和諸葛亮也是一時英杰;“蜀有重險之固,吳有三江之阻;合此二長,共為唇齒,進可并兼天下,退可鼎足而立,此理之自然”。如果歸順于魏,大則魏要你入朝,小則要以你的太子為質,若不聽從,必然派兵進攻,蜀也一定會觀察形勢,順流東下,那么,江南之地,就非你所有了。孫吳這時,也必須聯蜀,因即與蜀連和。自此,雙方聘使常相往來,并互致方物。如蜀曾送吳“馬二百匹,綿千端,及方物”,而“吳亦致方土所出,以答其厚意焉”。這樣,吳蜀復歸于好,蜀也就免除了東顧之憂,可以專心于內部,平定南中諸部的反抗,以及致力于出兵伐魏了。
其次,關于經濟方面:西川號稱“天府”,“綿與雒各出稻稼,畝收三十斛,有至五十斛”。劉備攻克成都時,還是這樣,“蜀中殷盛豐樂,先主置酒大食士卒,取蜀城中金銀,分賜將士,還其谷帛”。此后,劉備外出,諸葛亮以軍師將軍鎮守成都,經常做到“足食足兵”。及后主初立,當夷陵敗后,也是“務農殖谷,閉關息民”。
……蜀中的農田水利,一向搞得比較好,所謂“沃野千里,世號陸!,沒有象中原那樣遭受軍閥混戰的嚴重破壞,沒有中原那樣發生嚴重的糧荒問題,所以,也就沒有廣行屯田的需要。只是在解決軍糧轉運的問題上,就靠近前方的地方或駐軍處進行屯種,以減省轉運的困難而已。
在農田的水利灌溉方面,自李冰作都江堰以來,諸葛亮繼續維護這里的水利事業,《水經注·江水》曾這樣記載:“諸葛亮北征,以此堰農本,國之所資,以征丁千二百人主護之,有堰官”。諸葛亮在蜀中則注意到農田水利,出軍則屯田以供軍餉,所以,雖連年用兵,未至匱乏,死后,“百姓遂因時節,私祭之于道路上”,不是沒有緣故的。
在工商業分面,劉備既定蜀中,置鹽府校尉,亦稱司鹽校尉,王連即曾任“司鹽校尉,較鹽鐵之利,利入甚多,有俾國用”。呂又、杜祺、劉?等均曾任鹽府典曹都尉,掌管鹽鐵。蜀中富有鹽井,如臨邛縣鹽井,“一斛水得五斗鹽”;又有古石山,“有石礦大如蒜子,火燒合之,成流支鐵,甚剛”。漢代以來即于此煉鐵和鑄錢了。蜀漢也有司金中郎將,張裔曾任此職,“典作農戰之器”。蜀的絲織業特別是織錦業,上繼兩漢,在三國中是最發達的,故左思《蜀都賦》說:“百室離房,機杼相和,貝錦斐成,濯色江波,據說“錦濯其中則鮮明,濯他江則不好”,錦江、錦里,都是因錦而得名的。蜀產錦既美且多,諸葛亮曾以川馬蜀錦,作為和吳交聘的禮物,吳、魏的錦,多由蜀而至,故《丹陽記》說到錦時,謂“三國時,魏則市于蜀,而吳亦資西道”。蜀產錦既多,故曾大量用以賞賜,“先主入益州,賜諸葛亮、法正、張飛、關羽錦各千端”。諸葛亮還曾這樣說過:“今民貧國虛,決敵之資,唯仰錦耳!弊阋娛皴\對于維系蜀漢財政的重要了。至于其他工巧,史言諸葛亮本人,就是“長于巧思,損益連弩,木牛、流馬,皆出其意。推演兵法,作八陣圖,咸得其要”!吨T葛亮集》即載有《作木牛流馬法》、《八陣圖法》等。
商業交換,如上述鹽鐵由政府專賣,錦則用以魏吳貿易,境內的經常貿遷往來,也很發達,左思《蜀都賦》曾形容成都的商業說:“帶二江之雙流,枕峨眉之重阻,水陸所湊,兼六合而交合焉!庇终f:
“市廛所會,萬商之淵,列隧百重,羅肆巨千,賄貨山積,纖麗星繁。都人士女,祛服靚妝,賈貿?鬻,舛錯縱橫,異物崛詭,窮于八方!
可見成都商業繁榮的一斑。為了籌集軍用,劉備還曾接受劉巴的建議,鑄造直百錢,“平諸物價,令吏為官市”,數月之間,“府庫充實”!跺X錄》所收蜀漢錢有直百、直百五銖、傳形五株和為字錢等數種。雖未必都是蜀漢所鑄錢,但蜀漢對鑄進行官市,和曹丕的廢錢專用谷帛,頗不相同。由于蜀漢農業未受破壞,故工商業得以繼續發展,交換經濟自然比中原活躍了。
由于蜀漢的經濟情況較好,諸葛亮秉政時也還措置得宜,所以,雖然地仄力弱,蜀漢政權還能支撐了將近半個世紀。當然,蜀漢是地主階級的政權,象諸葛亮這樣的人物,在“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余饒”,當然是剝削農民的勞動產品的,但這為數還不算多!度A陽國志》所載,益州各地有許多豪右大姓,如成都有柳、杜、張、趙、郭、楊等大姓,廣都縣有大姓馮氏,綿竹縣有、杜為首族,南中大豪,還擁有許多部曲。這些大姓豪右,廣占田地,或獨占鹽井魚池,剝削人民。至于官市和鹽鐵專賣,也是由封建政府壟斷商業,削民收利。蜀漢經濟雖說尚好,但這是奴役和剝削勞動人民而取得的,必須認清封建經濟的剝削本質。
再次,關于嚴明法令,賞罰必信方面:諸葛亮很注重法令修明,他和法正、劉巴、李嚴、伊籍五人,共同制訂了《蜀科》。陳壽《諸葛氏集目錄》中有《法檢》上下篇和《科令》上下篇,惜已不見原文。這些科令,應是當時執法的依據。陳壽在《諸葛亮傳》中說明諸葛亮的“科教嚴明,賞罰必信,無惡不懲,無善不顯,至于吏不容奸,人懷自厲”,肯定他的執法公允。諸葛亮的僚屬張裔,也稱贊諸葛亮說:“公賞不遺遠,罰不阿近,爵不可以無功取,刑不可以貴勢免,此賢愚之所以僉忘其身者也”。由于賞罰公允,所以人懷激勵。諸葛亮并以此勸告后主劉禪,要他對“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不宜偏私,使內外異法”。諸葛亮自己這樣做,勸告后主這樣做,他的部下以后繼承他位置的蔣琬、費?、董允等也這樣做,故蜀漢前期執法還較公允。
執法公允并非不要嚴格,不能措公允之名而廢法,也不能借嚴格有名而濫刑。蜀漢初立,承劉璋法今松弛之后,必須予以整肅。但有人認為“亮刑法峻急”,法正建議緩刑弛禁,于是,諸葛亮回答說:
“劉璋暗弱,自焉以來,有累世之思,文法羈縻,互相承奉,德政不舉,威刑不肅。蜀土人士,每專僅自恣,君臣之道,漸以陵替。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竭則慢。所以致弊,實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恩榮并濟,上下有節,為治之要,于斯而著”。
這里說明諸葛亮較深刻地知道“一張一馳”,“寬猛相濟”之道,在上下蒙混,法令敗壞之后,就必須申明法令,嚴格執行,才能達到致治之道。
一般地說,諸葛亮的執法,比較公允而又嚴格。如蔣琬為亮長史,能夠“足食足兵,以相供給”,被亮選為自己的繼承人,鄧芝能完成聯吳的使命,故加以提拔。李嚴(后改名平)和諸葛亮同受遣詔輔后主,在亮出軍北伐時,嚴主持糧運,則逢天雨路險,糧運不繼,通知亮退軍,到軍隊退還后,嚴又佯為驚訝,說是糧食充足,何故退還。亮因此表請處分李嚴,貶逐不用。由于賞罰得當,雖嚴而人心服。如李嚴、廖立在貶謫的地方聽到諸葛亮的死訊,都流下淚來,他們估計諸葛亮有再起用他們的可能,別人不會這樣做,但亮既死,就沒有希望了。
諸葛亮的賞罰得當,還表現在對蜀中地主和外來地主同樣對待上。蜀漢政權是由劉備為首的外來地主,聯合本地地主建成的,外來地主在上層中更多些。諸葛亮對外來地主有才能功績者,予以提用,對蜀中地主如李恢、張嶷、張翼、張裔、馬忠等,也都提拔任以要職。對于違法的蜀中地主官僚,如彭?的煽動馬超反蜀,則處?以死刑。對隨劉備入蜀的馬謖,失律致敗,也按軍法處死。這樣,可以緩和并彌縫外來地主和本地地主間的矛盾,有刊于蜀漢政權的穩定。
當然,諸葛亮是地主階級的代表人物,在執行法令上也有通融的地方,如法正既為劉備謀主,睚毗之怨必報,擅自殺人,或勸諸葛亮予以抑制,但他卻說法正建策使劉備得以據有蜀中,不應予以裁抑。不過,總的來說,諸葛亮的刑賞用法,還是比較公允的,故人說他“行法嚴而國人悅服,用民盡其力而下不怨”。
說到這里,還必須指明,封建地主政權的法律,主要是鎮壓人民特別是農民階級的法律,對于鎮壓農民來說,說不上公允與否。只是封建政權對于所任用的地主官僚,總有一套用舍刑賞的規定和法令,這里所說的諸葛亮執法比較公允,主要是就這一方面來說的。
復次,談談諸葛亮征服南中的事。在今四川南部和云南、貴州一帶,三國時稱為南中,居住著許多少數民族,統稱為“西南夷”。劉備據蜀中后,用鄧方為降都督,統治南中。蜀章武元年(公元221年),鄧方死,劉備用李恢為降都督。蜀建興元年(公元223年),劉備病死,劉禪新立,又正當大敗于吳之后,南中的??郡(貴州凱里西北)太守朱褒,益州郡(云南晉寧東)的大姓雍?,越?郡(四川西昌)叟族首領高定元同時俱反,雍?且縛送郡守張裔于孫吳。諸葛亮因為正值大喪以后,內部不穩,不能出兵。經過一年多的安定內部,“閉關息民”后,公元二二五年(蜀建興三年),諸葛亮就親自帶兵南征了。
諸葛亮南征計分三路:他自己向越?進攻,馬忠向??,而李恢則指益州郡。這時,高定元的部下殺死雍?,孟獲代替雍?為主,西南夷內部的矛盾削弱了自己。于是諸葛亮攻殺了高定元,馬忠也平定了??,唯李恢敗于昆明。但諸葛亮軍隨即渡過瀘水,三路軍隊共會于益州郡,活捉了孟獲。亮以主要攻打對象是曹魏,對南中必須取得心服,以安定蜀的后方,因而“赦獲使還,合軍更戰,凡七虜七赦,獲等心服”。于是,南中平定,改益州郡為建寧郡,即用李恢為太守,領交州刺史。還軍后南中曾再發生反抗,被李恢鎮壓下去。蜀建興十一年(公元233年),南中豪族劉胄又起兵反抗,被馬忠所平定。不過,平定南中,主要就是“五月濾瀘,深入不毛”這一役。
諸葛亮的平定南中,首先是采取了攻心戰術。當他出師時,馬謖曾建議說:
“夫用兵之道,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愿公服其心而已”。
“七縱七禽”,孟獲終于心服,這也是我國歷史上攻心戰術的范例。同時,平定南中后,外地人撤出,用當地人或少數族首領為官吏來治理。李恢就是益州郡人,他的姑夫為少數民族人爨習。為什么用當地人呢,諸葛亮曾指明這個道理說:“若留外人,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留外人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留外人,終不相信,三不易也。今吾欲使不留兵,不運糧,而綱紀粗定,夷漢粗安故耳。”用當地人而不留外地人,不留兵,不運糧,固然因為主攻方向是北向關中,同時也是使“夷漢粗安”的攻心戰術的繼續。清人趙藩題成都諸葛武侯祠的對聯說:“能攻心則反側自消,從古知兵非好戰;不審勢即寬嚴皆誤,后來治蜀要深思”。對諸葛亮的攻心戰術和執法嚴明以糾正劉璋的暗弱,給予了肯定的評價,發人深省。
至于兵糧問題,不僅不留兵、不運糧到南中,并且要從這里調取物力人力,以供蜀漢軍國之用,故舊史說既平南中,“軍資所出,國以富饒”。《華陽國志》卷4《南中志》說得具體些:
“移南中勁卒青羌萬余家于蜀,為五部,所當無前!銎溆、銀、丹漆、耕牛、戰馬,給軍國之用!
《三國志》卷十三《李恢傳》所說為:“徙其豪帥于成都,出叟濮耕牛、戰馬、金、銀、犀革,充繼軍資,于時費用不乏!彼源笾孪嗤。以后馬忠、張嶷再平南中的反抗后,“嶷內招降得二千人,悉傳詣漢中”,并且“遂獲鹽鐵,器用周贍”。自然,這些都是壓迫剝削南中人民得來的。
因此,諸葛亮等人的平定南中,不僅解除了蜀漢的南顧之憂,穩定了后方,而且,從南中調發了不少人力物力,充實了蜀漢的財政力量,從而可以專心于北方,揮兵北向秦中了。
最后,略述一下諸葛亮的六次出師,北伐曹魏。
自蜀建興五年至十二年(公元227年至234年),諸葛葛亮六次出兵,北伐曹魏,其中五次進攻,一次防御。建興五年(公元227年),諸葛亮出屯于漢中,準備北伐。出屯以前,發布了《為后帝伐魏詔》,亮自己并向后主寫上了有名的《前出師表》。次年春,第一次出兵北攻祁山(甘肅禮縣祁山堡),由于前鋒馬謖違背節制,敗于街亭(甘肅莊浪),亮因退還。這年冬,第二次出師,亮率眾出散關,圍陳倉(陜西寶雞市東),因糧盡退兵,魏將王雙帶兵迫逐,被亮所擊斬。蜀建興七年(公元229年),第二次出師,亮派陳式進攻武都(甘肅西和西南)、陰平(甘肅文縣西北)二郡,魏將郭淮帶兵截擊,亮自己即領眾向建威,郭淮退走,故取得了二郡。蜀建興八年(公元230年),魏將司馬懿由西城(陜西安康西北),張?由于午谷(陜西西安市南),曹真由斜谷(陜西眉縣西南),三路欲共攻漢中,諸葛亮屯軍防御,適逢大雨,道路不通,魏軍因而退回。這是第四次,屬于防御性的。蜀建興九年(公元231年),這是第五次,諸葛亮出軍圍祁山,開始用木牛運糧。魏將司馬懿、張?來救祁山,亮以糧盡退軍,張?追擊,被亮軍射殺。以下兩年,諸葛亮從事休整軍隊,勸課農功,制作木牛流馬,運糧積于斜谷,作為再出帥的準備。蜀建興十二年(公元234年),這是第六次,諸葛亮率眾由斜谷出,用流馬運輸,占據了武功的五丈原,和司馬懿對峙于渭濱。由于多次的軍糧不繼,中途退軍,諸葛亮這次作了長久之計,分兵屯田,士兵與農民交錯于渭水之畔。兩軍對峙了一百多天,諸葛亮不幸病死,蜀漢軍隊只好退回。俗語說諸葛亮“六出祁山”,實際上只第一、第四兩次。六次出師中五次是主功進攻,一次是防御。
諸葛亮在他一生最后的八個年頭中,六次出兵與魏作戰。衡量蜀、魏的力量,蜀漢遠不及曹魏。人謂“孔明起巴蜀之地,蹈一州之土,方之大國,其戰士人民,蓋有九分之一也”。那么,諸葛亮為什么連年用兵呢?一則劉備一直以興復漢室為號召,諸葛亮在《隆中對》中就已提出了恢復漢室的方略,在首次出兵伐魏時,除頒布了伐魏詔書要“克復舊都”外,諸葛亮在自己的《前出師表》中,又反復說明要“興復漢室,還于舊都,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這說明蜀漢既以興復漢室為職責,就不得不出兵伐魏,否則,蜀漢就失去了建立政權的名義和號召力,其存在也就更難了。
再則這種出兵伐魏,實際上是以攻為守的策略,這可從兩方面看出:在客觀上,曹魏統治下的中原,日趨穩定,經濟力量日趨增長,曹丕和曹?都曾親征孫吳,即可見曹魏有向外發展的力量。蜀不攻魏,魏也要出兵攻蜀,與其被攻,不如先發制人,以攻為守。從主觀力量方面來看,蜀的實力遠不如魏,而劉備多年搜羅的人力,已多死亡,再等些時候就更少,沒有具備戰斗經驗的軍隊和魏作戰了,故不如及早主動進攻,這正如《后出師表》中所說:
“以先帝之明,量臣之才,故知臣伐賊,才弱敵強也。然不伐賊,王業亦亡,惟坐待亡,孰與伐之!……自臣到漢中,中間期年耳,然喪趙云、陽群、馬玉、閻芝、丁立、白壽、劉?、鄧銅等及曲長屯將七十余人,突將無前,?叟、青羌散騎、武騎一千余人,此皆數十年之內所糾合四方之精銳,非一州上所有。若復數年,則損之二也,當何以圖敵!”
此表所言,正說明與其坐待滅亡,不如力戰求存;與其等待有作戰經驗的將士的自然死亡將盡,不如趁他們活著時主動進攻敵人;這就是諸葛亮的以攻為守,不得已而連年出師伐魏的道理。但是,志大力小,畢竟難以成功,只是做到“鞠躬盡瘁,死而后已”,盡了最大的主觀努力,成為“知其不可而為之”的典型。
約略談過諸葛亮的恢復蜀吳聯盟,注意經濟發展,修明法令,賞罰必信,平定南中,北伐曹魏等事跡,可見作為地主階級代表人物的諸葛亮,在中國歷史上是起過積極作用的,故陳壽評論諸葛亮說:
“備稱尊號,拜亮為丞相、錄尚書事、及備殂沒,嗣子幼弱,事無巨細,亮皆專之。于是外連東吳,內平南越,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物究其極,科教嚴明,賞罰必信,無惡不懲,無善不顯。至于吏不容奸,人懷自厲,道不拾遺,強不侵弱,風化肅然也!
又說:
“諸葛亮之為相國也,撫百姓,示儀軌,約官職,從權制,開誠心,布公道。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煂,虛偽不齒。終于邦域之內,咸畏而愛之。刑政雖峻,而無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勸戒明也。可謂識治之良才,管蕭之亞匹矣,然連年動眾,未能成功,蓋應變將略,非其所長歟?”
或者從注重農本上來肯定諸葛亮:
“亮之治蜀,田疇辟,倉廩實,器械利,蓄積饒,朝會不嘩,路無醉人。夫本立故末治,有余力而后及小事,此所以功其功也!
過去封建學者對諸葛亮的這些評價,固然是以地主階級政權的利害關系為出發點,有善必揚,或有溢美,或有所偏,但總反映出諸葛亮的治蜀,確實做了許多工作,所以后代人一直在紀念他。
(選自韓國磐:《魏晉南北朝史綱》,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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