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本竹書紀年》也有:“(帝啟)八年,帝使孟涂如巴?訟”的記錄。與《山海經?海內南經》的記述如出一轍。 后代學者在注解前述記載時或認為丹山西,即今重慶巫山縣境的巫山。② 至于巴人“廩君”,在《山海經》中并沒有見到直接的記錄。 《山海經?大荒南經》說:“有琶裰???鬯瓷?摶??蹬處。是謂巫琶。沃衽涡,食谷。不績不經,服也。不稼不檣,食也。爰歌舞之鳥,駕鳥自歌,鳳鳥自舞,爰有百獸,相群愛處,百谷所聚”,或認為“巫擰奔礎拔籽選保?褪喬嗇┖撼躚д咧?齙摹妒辣盡分械模骸?[君之先,出自巫蜒”的“巫蜒”。③ 《世本》是目前持巴人源于鄂西觀點的最早和最主要的文獻依據。 目前流傳下來的的《世本》輯本或輯補本有多種,各種輯本都有對“廩君”的記述,盡管記述的詳略程度和表述的語句不盡一至,但主體內容是基本一致的。 《世本卷七下?氏姓篇下?姓無考諸氏(清秦嘉謨輯補本)》:“廩君之先,故出巫蜒巴郡南郡蠻,本有五姓。巴氏、樊氏、?氏、相氏、鄭氏,皆出于五落鐘離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長,俱事鬼神。廩君名曰務相,姓巴氏。與樊氏、?氏、相氏、鄭氏,凡五姓,俱出皆爭神,乃共擲劍于石,約能中者,奉以為君。巴氏子務相,乃獨中之,眾皆嘆。又令各乘土船,雕文畫之,而浮水中,約能浮者,當以為君。余姓悉沉,惟務相獨浮,因共立之,是為廩君。乃乘土船從夷水至鹽陽,鹽水有神女謂廩君曰:‘此地廣大,魚鹽所出,愿留共居’。廩君不許,鹽神暮轍來取宿,旦即化飛?,與諸?群飛,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積十余日,廩君不知東西所向七日七夜,使人操青縷以遺鹽神曰:‘纓此即相宜,云與女俱生,宜將去’,鹽神受而纓之,廩君即立陽石上,應青縷而射之,中鹽神,鹽神死,天乃大開,廩君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世尚秦女”。 《世本?下?侯國氏姓(雷學淇校輯本)》說:“巴郡蠻本有五姓。廩君之先,故出巫蜒也。廩君,名務相,姓巴氏。與樊氏、?氏、相氏、鄭氏皆出于武落鐘離山。山有二穴,其一色赤,其一色黑,如丹漆狀。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生于黑穴。五姓未有君長,俱事鬼神,皆登呼?穴屋,擲劍刺之,約能中者,奉以為君。巴氏子務相,乃能中之,眾皆嘆。又各令以土為船,雕文畫之,而浮于水內,約船浮者,神以為君。他姓船不能浮,獨廩君船浮,因共立之,是為廩君。乃乘土船,從夷水至鹽陽,鹽陽有神女謂廩君曰:‘此地廣大,魚鹽所出,愿留共居’。廩君不許,鹽神莫轍來取宿,旦即化為?,與諸?群飛,掩蔽日光,天地晦冥,十余日,廩君思其便,操青縷以遺鹽神曰:‘嬰此即相宜,云與女俱生,宜將去’,鹽神受縷而嬰之,廩君即立陽石上,應青縷而射之,中鹽神,鹽神死,天乃大開,廩君于是君乎夷城!
上述文獻中見到的早期巴人史跡(夏商西周時期)記錄,均屬于傳說史而非實錄史。故據此考證巴人的早期歷史本身就存在著較高的不確定性和難確定性。 相對而言,晚期巴人史跡(東周時期)的文獻記錄(如《左傳》等),多屬實錄史,有較強的可信度。 廩君種巴人的史跡記載最早源于西漢時期《世本》的傳聞述說中,依據這種傳說口吻,漢晉南北朝時期及其后的文獻又不同程度地作了進一步的發揮,從而演繹出一個近似神話式的巴人起源故事。但從《山海經》中不見“廩君”的記述和《世本》中出現“廩君之先,故出巫誕”的語句等現象分析,“廩君”巴人集團的歷史發展傳說即便接近事實,他們恐怕也不能完全等同于《山海經》中的“巴國”或“巴人”。因此,我們認為廩君種巴人不是歷史上最早出現的巴族集團,而應是巴人后期發展的支流或旁系。 三峽重慶庫區不僅是文獻傳說巴人活動最頻繁的地區,而且更是考古發掘發現巴人遺跡最豐富的地區。依據近年來逐漸積累的考古發掘資料分析,筆者認為巴人早期的中心活動區域還是以今重慶庫區為主,至少在從早期到晚期之間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巴人是以今重慶庫區為發源和發展的根據地的。 據零散的文獻記錄,目前所知巴人最早出現的時代應是夏商時期。前列的《山海經》記錄,如果所記不謬,則在夏啟立國初期巴國或巴方已出現。一些學者認為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有“巴方”、“巴甸”之名,其地域就在今漢水、丹江之間,這些巴人在殷武丁時期就曾與殷王朝發生過較大的戰斗。但大多數研究者沒有接納這種提法,認為迄今為止甲骨、金文中所謂的“巴”字,均屬于一種誤釋。但從《左傳?昭九年》:“武王克商,……巴、濮、楚、鄧、吾(周)南土也”和《華陽國志?巴志》:“巴師勇銳,歌舞以凌殷人”,“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于巴,爵之以子”等記述看,殷商時期巴的存在應無問題。上述文獻線索,為判斷夏商時期巴人或巴國的出現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夏商時期以前生活在古巴人中心活動區域中的原始先民,與夏商時期形成的巴族有否族源聯系?這是一個很耐人尋味和需作重點探索的學術問題。但不管研究的結論是有或否,筆者以為兩者都是有區別的,不能籠統地稱之為巴人。巴就是巴,巴應該是指因聚多個小族建立起大族或立國稱侯的巴。巴人或巴族的概念不應是原始氏族的概念,而應是早期民族的概念。二.考古學的巴文化考辨
巴文化概念的提出始于20世紀40年代,其動因與“巴蜀銅器”的出土直接相關。 20世紀50年代,以船棺葬在重慶地區的考古發掘出土為契機,學術界正式拉起了巴文化考古學研究的序幕。 從50年代迄今,立足于考古材料的巴文化研究蔚然成風,并取得了許多令人矚目成果,為21世紀深入研究巴文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④ 但在既往的研究中,不可否認還存在一些對巴文化的涵義界定、時代限定和文化甄別等含混不清或稍欠嚴謹的問題。 新中國的考古學成果,為巴文化的研究開辟了廣闊的天地。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偉大的三峽水利樞紐工程上馬的三峽考古發掘,更為巴文化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史無前例的好機會和好條件。 三峽考古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對古代巴地域的考古,因為在長達600多公里的三峽庫區中,基本上都是屬于古代巴文化活動的區域。 迄今止在持續時間已長達十年的三峽庫區考古中,已積累了一大批重要的巴文化考古資料,這些資料無疑對今后巴文化的深入研究具有不可估量或難以估量的學術價值。 目前在三峽地區的所獲的考古資料,可謂時代早晚俱全,從史前時期到明清時期幾乎所有的時代環節都沒有缺失,文化內涵豐富多彩且不乏精品佳作。 如何正確利用和消化這些寶貴的考古資料,發掘這些資料的深層價值,使學術研究不斷嚴謹化和科學規范化,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學術任務。 考古學的巴文化是指巴族人在特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創造的物質文化,他們本身應有其時空范圍的因素制約。但在目前對三峽庫區巴文化的研究中,出現了一些對巴文化上限時間無限延長的傾向,即將一些史前期的文化亦列入早期巴文化行列,筆者以為此舉實不可取,因為史前期巴地域的文化不等于巴文化,也不應該稱為“巴文化”,應遵循史前考古學文化命名規則以首次發現的典型遺址命名為宜。考古學的巴文化其時代上限應界定在國家制度出現的夏商時期,下限或以秦一統之前的東周末年為宜。秦漢時期的巴地區文化,事實上已是中原漢文化中帶巴地域色彩的文化融合體,也不屬于我們前述界定的巴文化范疇。
三.小議三峽庫區考古發掘的巴文化遺址 在近十年的三峽庫區文物搶救發掘中,目前已發現發掘并確認出一大批從夏商時期直到東周時期的巴文化遺址。 夏商時期文化遺存在三峽庫區的發現分布一直是學術界格外關注的問題。近年來發現和發掘的重要遺址分別有湖北庫區的宜昌楊家灣、中堡島、秭歸長府沱、官莊坪、巴東官渡口和重慶庫區的巫山琵琶洲、江東嘴、奉節新浦、云陽李家壩、東洋子、萬縣安全墓地、中壩子、忠縣哨棚嘴和中壩等等。 夏商時期三峽庫區的文化發展,普遍呈現出巴蜀文化色彩偏濃、楚文化色彩較淡的趨勢,這可能與巴蜀鼎盛時期的勢力范圍直接相關。此時期庫區內的考古學文化,與川西成都一帶發現的巴蜀文化遺址內涵特征基本雷同,兩者當存在直接的傳承或影響關系。此外,中原地區夏商文化對庫區文化的影響也留下了明顯的痕跡。 三峽庫區近年來發現和發掘的西周文化時期遺存較多,重要遺址主要有湖北庫區的秭歸大沙壩、巴東雷家坪、重慶庫區的巫山雙堰塘、跳石、云陽李家壩、忠縣瓦渣地、豐都石地壩和涪陵藺市、鎮安、石沱等等遺址。三峽庫區的西周時期文化,除均帶有中原文化影響的因素外,一般而言,湖北庫區范圍內的西周文化表現出較濃的楚文化色彩,而重慶庫區范圍內的西周遺存則表現出較濃的巴文化味道。值得一提的是重慶巫山雙堰塘西周遺址發現大量的包足鬲,有傾向認為這是巫山地區在地理上與鄂西毗鄰直接受楚文化影響的結果,筆者認為這種看法有失偏頗。客觀而言,雙堰塘西周陶鬲的形態與“楚式鬲”有明顯的區別,“楚式鬲”實際上是一種中原銅鬲文化與楚地陶器文化結合的產物,而雙堰塘陶鬲則明顯屬于中原銅鬲文化與巴地陶器文化結合的產物,它們應是目前峽區考古揭示年代最早的“巴式鬲”。關于“巴式鬲”和“楚式鬲”的問題筆者將作另文探討,在此恕不多談。 東周文化遺存在三峽庫區的分布發現一直享有盛名。近年來發現和發掘的重要遺址分別有湖北庫區的宜昌楊家灣遺址、秭歸柳林嘖和重慶庫區的巫山劉家壩、藍家寨、巫溪和坪、廟溪、奉節新浦、老油坊、云陽李家壩、忠縣崖腳(半邊街)、瓦渣地、中壩、涪陵小田溪等等。 三峽庫區東周時期的文化基本與中原文化并軌,湖北庫區或殘留有楚文化的特點,而重慶庫區亦或多或少見到巴文化的痕跡。
由于科學發掘遺址數量的驟增,三峽庫區的夏商西周文化的面目和分布特點等亦逐漸清晰。從宏觀上看,包括湖北、重慶在內的整個三峽庫區的夏商西周考古學文化面貌較為一致,其文化內涵的風格特點多具濃厚巴蜀色彩,與川西同時期文化明顯雷同,兩者當有較直接的淵源發展關系。此外,庫區的夏商西周考古文化又多多少少可以看到中原和楚地夏商西周文化的影子,兩者存在一定的文化交流或影響當不言而喻。另外,重慶巫山雙堰塘、云陽李家壩等西周遺址的宏大規模和豐富的出土遺物,暗示了重慶庫區西周時期曾存在過大規模的城市聚落,它們為探索重慶庫區古代巴人早期的都市聚落提供了重要的線索和實物資料,對揭開古代巴都之迷、復原早期巴人歷史則具有重要的、特別的意義。 注釋 ①林向:《近五十年來巴蜀文化與歷史的發現與研究》,李紹明、林向、徐南洲主編《巴蜀歷史?民族?考古?文化》,巴蜀書社,1991年,四川成都。 ②《路史?后記十三》注認為:“丹山之西即孟涂之所埋也。丹山乃今巫山!薄段咨娇h志卷十七》說:“孟涂祠在縣南巫山下”。 ③董其祥:《巴蜀社會性質初探》,李紹明、林向、徐南洲主編《巴蜀歷史?民族?考古?文化》,巴蜀書社,1991年,四川成都。 ④同注①。二.考古學的巴文化考辨 巴文化概念的提出始于20世紀40年代,其動因與“巴蜀銅器”的出土直接相關。 20世紀50年代,以船棺葬在重慶地區的考古發掘出土為契機,學術界正式拉起了巴文化考古學研究的序幕。 從50年代迄今,立足于考古材料的巴文化研究蔚然成風,并取得了許多令人矚目成果,為21世紀深入研究巴文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④ 但在既往的研究中,不可否認還存在一些對巴文化的涵義界定、時代限定和文化甄別等含混不清或稍欠嚴謹的問題。 新中國的考古學成果,為巴文化的研究開辟了廣闊的天地。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偉大的三峽水利樞紐工程上馬的三峽考古發掘,更為巴文化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史無前例的好機會和好條件。
三峽考古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對古代巴地域的考古,因為在長達600多公里的三峽庫區中,基本上都是屬于古代巴文化活動的區域。 迄今止在持續時間已長達十年的三峽庫區考古中,已積累了一大批重要的巴文化考古資料,這些資料無疑對今后巴文化的深入研究具有不可估量或難以估量的學術價值。 目前在三峽地區的所獲的考古資料,可謂時代早晚俱全,從史前時期到明清時期幾乎所有的時代環節都沒有缺失,文化內涵豐富多彩且不乏精品佳作。 如何正確利用和消化這些寶貴的考古資料,發掘這些資料的深層價值,使學術研究不斷嚴謹化和科學規范化,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學術任務。 考古學的巴文化是指巴族人在特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創造的物質文化,他們本身應有其時空范圍的因素制約。但在目前對三峽庫區巴文化的研究中,出現了一些對巴文化上限時間無限延長的傾向,即將一些史前期的文化亦列入早期巴文化行列,筆者以為此舉實不可取,因為史前期巴地域的文化不等于巴文化,也不應該稱為“巴文化”,應遵循史前考古學文化命名規則以首次發現的典型遺址命名為宜?脊艑W的巴文化其時代上限應界定在國家制度出現的夏商時期,下限或以秦一統之前的東周末年為宜。秦漢時期的巴地區文化,事實上已是中原漢文化中帶巴地域色彩的文化融合體,也不屬于我們前述界定的巴文化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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