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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演義專題研究(2)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三國歷史 來源: 記憶方法網
再談重新校理《三國演義》的幾個問題

1990年,我撰寫了《重新校理〈三國演義〉的幾個問題》一文(載《社會科學研究》1990年第6期),《社會科學報》介紹了此文的主要觀點,《文匯報》、《文摘報》、《東方時報》、《工人日報》、《齊魯晚報》等紛紛予以轉載,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中國古代近代文學研究》1991年第2期又全文轉載,引起了廣泛關注。此文寫作時,我正在進行重新校理《三國演義》的探索實踐。此后,我接連出版了四種《三國》整理本,它們是:《校理本三國演義》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2月第1版;毛本《三國演義》整理本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嘉靖本《三國志通俗演義》整理本花山文藝出版社1993年5月第1版;《李卓吾先生批評三國志》整理本巴蜀書社1993年11月第1版。這四種《三國》整理本,都校正了原本中的大量“技術性錯誤”,得到了國內外學術界同行的高度評價,并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被稱為“沈本《三國》”,“迄今最好的《三國》整理本”。其中《校理本三國演義》1995年初已是第五次印刷。此外,我又于1996年出版了《三國演義》評點本(山西古籍出版社),其中也校正了原本的大量“技術性錯誤”。幾年來,我對“重新校理《三國演義》”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這里就幾個關鍵性的問題,再作申論。

一、《三國》中的“技術性錯誤”概況明、清兩代的各種《三國》版本,都存在大量的“技術性錯誤”,F代的各種《三國》標點整理本,有的對底本中的“技術性錯誤”毫不觸及,以訛傳訛;有的雖然有所校正,但由于種種原因,錯誤仍然很多。所謂“技術性錯誤”,是指那些并非出自作者的創作意圖,并非作品藝術虛構和藝術描寫的需要,而純粹由于作者知識的局限,由于作者一時筆誤或者傳抄、刊刻之誤而造成的,屬于技術范疇的錯誤。它們與那些由于作者的世界觀、歷史觀和藝術觀而產生的作品內容上的缺陷和藝術上的不足,完全是兩碼事。我整理的幾種《三國》版本,最主要的特點就是以很大力量指出和校正底本中的“技術性錯誤”。綜觀各種《三國》版本,“技術性錯誤”的類型基本相似。茲以流傳最廣的毛本《三國演義》為例,“技術性錯誤”可以分為五個大類:(一)人物錯誤。主要包括五種情況:1.人名錯訛。如第5回寫陳留孝廉衛弘資助曹操起兵討伐董卓,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注引《世語》,“衛弘”當作“衛茲”;第65回寫劉備任用劉璋舊部龐義,據《三國志?蜀書?劉二牧傳》,“龐義”當作“龐羲”,等等。2.人物字號錯訛。如張飛本字“益德”,《演義》卻誤為“翼德”(第1回);劉曄本字“子揚”,《演義》卻誤為“子陽”(第10回),等等。3.人物身份錯訛。如丁原曾任并州刺史,后入京為執金吾,《演義》卻誤為“荊州刺史”(第3回);楊阜在魏明帝時任少府,《演義》卻誤為“少傅”,等等。4.人物關系錯訛。如董貴人本系董承之女(《后漢書?伏皇后紀》),《演義》卻誤為董承之妹(第24回);魏國燕王曹宇本系曹操之子(《三國志?魏書?武文世王公傳》),《演義》卻誤為魏文帝曹丕之子,等等。5.人物彼此混淆。如初平三年(192)被青州黃巾軍擊殺的兗州刺史劉岱,與建安四年(199)被曹操派往徐州攻劉備的劉岱本系兩人,《演義》卻混為一談(第22回);曾經賞識曹操的東漢太尉橋玄,與江東二喬之父喬公(即“喬國老”),籍貫、生活年代均不同,《演義》又混淆不清(第48回)。(二)地理錯誤。主要有八種類型:1.政區概念錯誤。如“沛國譙郡人”(第1回),當作“沛國譙縣人”(東漢時王國與郡地位相當,不相統轄);“九郡四十二州”(第34回),當作“九郡四十二縣”(東漢地方政區為州??郡??縣三級,郡下轄縣),等等。2.大小地名混淆。如“兗州、濮陽已失”(第11回),當作“兗州諸郡縣已失”(濮陽僅為兗州之一縣,二者不應并列);“操引軍趕至南陽城下”(第17回),當作“趕至穰城下”(南陽系郡名,而非具體城名,穰城系其所轄之一縣),等等。3.誤用后代地名。如“河東解良人”(第1回),當作“河東解(縣)人”(“解良”即“解梁”,系金代地名);“玄德、關、張三人往代州”(第2回),當作“往代郡”(“代州”系隋代地名),等等。4.古今地名混用。如“定州中山府安喜縣”(第2回),當作“冀州中山國安喜縣”(“定州”系北魏地名,“中山府”系北宋地名,二者實為一地,、“安喜”則系漢代縣名);“德州平原縣”(第5回),當作“青州平原縣”(“德州”系隋代地名,“平原縣”則系漢代地名),等等。5.方位錯亂。如耒陽本在江陵東南約一千里,《演義》卻寫成“東北一百三十里”(第57回);益州本在漢中之南,《演義》卻寫張魯以為“西可以吞益州”(第64回),等等。6.地名誤植。指作品本該用甲地名,卻誤用了乙地名。如第19回寫曹操往徐州攻呂布,“路近蕭關”,當作“路近蕭縣”(蕭關在今寧夏固原東南,距徐州極遠,蕭縣則在今安徽蕭縣西北),等等。7.地名混位。指甲、乙兩地本不相干,卻被硬拉在一起,弄得牛頭不對馬嘴。如第5回寫李典為“山陽巨鹿人”,大誤(山陽郡屬兗州,巨鹿郡則屬冀州),當作“山陽巨野人”;第11回寫臧霸為“泰山華陰人”,亦誤(泰山郡在今山東,華陰縣則在今陜西,二者相距數千里),當作“泰山華(縣)人”,等等。8.地名文字錯訛。如“高堂”當作“高唐”,“西閬中巴”當作“巴西閬中”,“赤坡”當作“赤阪”,等等。(三)職官錯誤。這個問題比較復雜,這里主要指:1.職官混稱。如第1回寫劉焉為“幽州太守”,當作“幽州刺史”(州長官為刺史或牧,郡長官才是太守,歷史上的劉焉未任幽州刺史);第6回寫劉岱為“兗州太守”,當作“兗州刺史”(第5回正作“兗州刺史”),等等。2.隨意杜撰。如第10回寫曹操以荀攸為“行軍教授”,漢末三國無此官職,據《三國志?魏書?荀攸傳》,當作“軍師”;第56回寫曹操以華歆為“大理少卿”,當時亦無此官職,據《三國志?魏書?華歆傳》,當作“議郎”,等等。3.官爵文字錯訛。如第14回寫曹操拜劉備為“征東將軍”,據《三國志?蜀書?先主傳》,當作“鎮東將軍”;第16回有“奉軍都尉王則”,據《三國志?魏書?呂布傳》注引《英雄記》,當作“奉車都尉王則”,等等。(四)歷法錯誤。包括:1.引用史書而錯寫日期。如第1回寫“建寧二年四月望日”,殿角狂風驟起,大蛇蟠于帝座,查《后漢書?靈帝紀》,當作“建寧二年四月癸巳”(“望日”即農歷每月十五,此年四月癸巳則為四月廿二);同回寫“光和元年……六月朔”,黑氣十余丈,飛入溫德殿中,據《后漢書?靈帝紀》,當作“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朔”即農歷每月初一,此年六月丁丑則為六月廿九),等等。2.干支錯誤。如第45回寫諸葛亮與劉備相約:“以十一月二十甲子日后為期”,而據《二十史朔閏表》推算,建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并非甲子日,而系壬申日;同樣,第49回寫此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為丙寅日亦誤,當作甲戌日。類似錯誤,書中還有。3.杜撰歷史上沒有的日期。如第40回寫曹操決計南征,“選定建安十三年秋七月丙午日出師”,而據《二十史朔閏表》推算,建安十三年七月并無丙午日,只有丙辰、丙寅、丙子日;第81回寫劉備伐吳,“擇定章武元年七月丙寅日出師”,而據《二十史朔閏表》推算,此月并無丙寅日,只有丙子、丙戌、丙申日,等等。(五)其他錯誤。例如:1.歷史人物年齡誤差。如第1回寫劉備“年已二十八歲矣”,而據《三國志?蜀書?先主傳》推算,當作“年已二十四歲矣”;第59回寫韓遂自稱“四十歲矣”,而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注引《典略》推算,韓遂此時已年近七十,等等。2.名物描寫前后矛盾。如第32回寫“徐晃一刀斬汪昭于馬下”,而在《演義》中,徐晃一直是用大刀的;第65回寫馬岱“挺槍躍馬,直取張飛”,而在書中其他地方,馬岱所用兵器卻是刀,等等。上述種種錯誤,總數多達七八百處,這個數字是非常驚人的。

二、“技術性錯誤”的由來《三國演義》中如此大量的“技術性錯誤”,究竟是怎么產生的?綜觀各種《三國》版本,我認為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成書過程之誤作為典型的“世代累積型”長篇小說,《三國》中的相當大一部分“技術性錯誤”產生于它的成書過程之中。對此,鄭鐵生先生作過很好的分析:《三國演義》從醞釀到成書長達一千多年,而且參與創造者眾多,層次各異。特別是三國素材的史傳文學系統與俗文學系統在交叉、融合和演進的過程中,形成了題材成分的多元性和藝術描寫的不平衡性。這其中就包含著由于對歷史演義小說如何處理與歷史真實的關系,其真實的成分究竟要達到一個什么標準的認識不同,而長期聚訟不已。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帶來當時不以為意,而今天看來卻是錯誤的東西①。我在《再談〈三國演義〉的地理錯誤》一文(載《海南大學學報》1990年第4期)中,談到“政區概念錯誤”時,就曾作過這樣的論述:東漢三國時期,基本的地方行政區劃為州??郡??縣三級;另有王國,相當于郡;侯國,相當于縣。東漢全國分為十三州;三國共有十七州,其中魏、吳各置荊州、揚州,實際只有十五州。降至隋代,鑒于南北朝時州郡設置過多,乃廢郡為州,將地方行政區劃改為州??縣兩級或者郡??縣兩級,于是州、郡地位相等。唐代基本行政區劃仍為州(一度改為郡)??縣兩級,后又形成道??州、府??縣三級行政區劃,州與府地位平行。到了宋代,地方行政區劃為路??府、州、軍、監??縣三級,府與州地位仍平行。這些變化,都在宋、元以來的“說話”藝人和小說作者頭腦中留下了印象,使他們常常纏雜不清,發生許多概念錯誤。作為《三國演義》的寫定者,羅貫中相當熟悉《三國志》、《后漢書》、《資治通鑒》等史籍,并以此為參照系,在汲取三國題材的俗文學作品的養料的同時,對其故事作了大幅度的改造和重鑄。對于在他以前已經出現甚至習以為常的大量知識性錯誤,他刪除了許多,改正了許多;但仍有不少錯誤,由于自身知識和寫作條件的限制,未能被發現和辨識,因而被他沿襲下來,寫入《三國演義》之中。如果把《三國演義》與其重要取材對象《三國志平話》稍加對照,這兩種情況都表現得十分明顯。一方面,《平話》中比比皆是的知識性錯誤(人名、地名、職官等等),很大一部分被《演義》所摒棄;另一方面,《平話》中的某些錯誤,仍被照搬進了《演義》。例如:《平話》卷上的“德州平原縣”,乃“青州平原縣”之誤,但嘉靖本《三國志通俗演義》(簡稱“嘉靖本”)第9回、《李卓吾先生批評三國志》(簡稱“李卓吾評本”)第5回、毛本第5回都沿襲不改;《平話》卷上的“徐州太守陶謙”,乃“徐州刺史陶謙”之誤,但嘉靖本第19回、“李卓吾評本”第10回、毛本第10回也都同樣錯誤;《平話》卷中的“吉平”,乃“吉本”之誤,但嘉靖本第46回、“李卓吾評本”第23回、毛本第23回仍然照抄照誤。象這類來源于成書過程的錯誤,并非羅貫中有意為之,而是過去錯誤的遺存,實為地地道道的“技術性錯誤”。(二)作者本人之誤《三國演義》中的一部分“技術性錯誤”,顯然出自羅貫中本人。這大致包括三種情況:1.由于自身知識的局限。作為一個通俗文學作家,又身逢由天下大亂到改朝換代之世,羅貫中雖然具有很高的創作才能,卻不大可能長時間地安心讀書,潛心創作;同時,他也很難有條件到處進行實地考察,更不可能有各種工具書和地圖可供隨時翻檢。因此,他在知識上存在某些局限是毫不奇怪的,這就必然導致某些“技術性錯誤”的產生。在《三國演義》有關荊州的情節中,這一點表現得特別突出。在歷史上,東漢荊州原轄七郡:南陽郡、南郡、江夏郡、零陵郡、桂陽郡、武陵郡、長沙郡。東漢末年,從南陽郡、南郡分出一部分縣,設置襄陽、章陵二郡,于是荊州共轄九郡,這就是后世稱“荊襄九郡”的來歷。不過,因整個地盤實際未變,而且章陵設置時間很短,《后漢書?郡國志》仍記荊州轄七郡。赤壁之戰后,曹、劉、孫三家共分荊州:曹操占據南陽郡和南郡、江夏郡的一部分,劉備占據長江以南的零陵、桂陽、武陵、長沙四郡,孫權則占據南郡、江夏郡的另一部分。建安十五年(210),周瑜死后,孫權納魯肅之議,把自己所據部分“借”給劉備,于是劉備領有荊州絕大部分地盤。建安十九年(214),劉備定益州;次年,孫權索還荊州,雙方以湘水為界,江夏、長沙、桂陽三郡屬孫權,南郡、武陵、零陵三郡屬劉備(由關羽鎮守)。建安二十四年(219),孫權遣呂蒙襲取南郡等地,關羽被擒殺,從此,荊州絕大部分地盤歸于孫權,劉備僅有益州之地。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荊州治所原在漢壽(今湖南漢壽縣北);劉表為荊州刺史后,移治襄陽(今湖北襄樊);劉備領荊州牧,駐公安(今湖北公安西北),“借荊州”后,又移治江陵(今屬湖北);關羽鎮守荊州,仍以江陵為駐所。從“借荊州”起,江陵既是荊州治所,又是南郡治所。羅貫中圍繞荊州的爭奪,編織了一系列生動奇妙的情節,使之成為全書最膾炙人口的部分,荊州也成為全書最引人注目的地名。然而,與荊州有關的地理錯誤也最為礙眼:前面分析的幾種地理錯誤,在這里差不多都有表現;特別是由于他對荊州治所究竟在何處模糊不清,并常常把荊州轄區與荊州治所混為一談,因而造成比較嚴重的淆亂。這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作品的藝術價值。例如,書中每每提到“荊州城”,意指“荊州州城”,即“荊州治所”或“荊州州府所在地”。在赤壁大戰之前,所謂“荊州城”實指襄陽;而在赤壁大戰之后,所謂“荊州城”實指江陵;此外,并無單獨的“荊州城”。羅貫中不明于此,誤以為有單獨的“荊州城”,并老是把荊州、南郡、江陵這三個地理概念混淆不清,使得有關描寫差錯頗多,往往自相矛盾。第34回寫蔡瑁趁“襄陽會”之機謀害劉備,事先對劉表說“請主公一行”,似乎劉表不在襄陽;劉備逃回新野后,“即令孫乾赍書至荊州”告訴劉表。其實,這里的“荊州”(“荊州城”)就是襄陽,身為荊州牧的劉表就在此處。第40回寫劉表死后,蔡瑁立劉琮為主,“命治中鄧義、別駕劉先守荊州;蔡夫人自與劉琮前赴襄陽駐扎……就葬劉表之柩于襄陽城東漢陽之原”。其實,這里的“荊州”(“荊州城”)乃是江陵(第42回寫曹操兵至江陵,鄧義、劉先率軍民出城投降,即為明證),蔡夫人、劉琮本來就隨劉表駐襄陽,怎么又“前赴襄陽”?從哪里“前赴襄陽”?這是因為作者把劉表的荊州治所襄陽與后來劉備的荊州治所江陵攪作一團,以致敘述混亂。第51回寫諸葛亮命趙云乘隙襲取南郡(這里指南郡治所江陵),又分別命張飛襲取“荊州”,關羽襲取襄陽。其實,這里的“荊州”(“荊州城”)就是江陵,作者卻把它視為江陵以外的另一地方,導致文意含混。第75回寫呂蒙襲取荊州時,也出現了明顯的錯誤。史實是:呂蒙逆長江而上,奇襲關羽設置的“江邊屯候”(沿江偵視警戒的部隊)之后,直趨公安,招降守將士仁(《演義》誤為“傅士仁”);隨即又進逼荊州治所江陵,麋芳亦降(麋芳以南郡太守身份駐守江陵)。而《演義》卻寫成呂蒙巧奪烽火臺后,首先襲取“荊州”,然后到公安招降士仁,再由士仁往南郡說降麋芳。那么,這個“荊州”在哪兒?它與公安、江陵的方位關系如何?作者根本無法回答。讀者只要一對照地圖,馬上就會感到這一部分描寫被攪成了一筆糊涂賬。這并非羅貫中有意進行藝術虛構,而是因知識局限而產生的“技術性錯誤”。2.由于引述史書有誤。這又可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對史書產生誤解,另一種是抄錯、抄漏史書中的某些字、詞、句。例如:毛本第15回寫袁術長史名“楊大將”,據《三國志?吳書?孫討逆傳》:“(袁)術死,長史楊弘、大將張勛等……”可見袁術長史本名“楊弘”。這樣一個非常次要的過場人物,羅貫中并非有意改變其名,而是因漏看“弘”字,且斷句不當,遂誤為“楊大將”。第33回寫曹操分兵進攻幽州,袁熙、袁尚星夜投奔遼西烏桓(嘉靖本、李卓吾評本作“烏丸”),“幽州刺史烏桓觸”決定背袁向曹。據《三國志?魏書?袁紹傳》:“(袁)熙、(袁)尚為其將焦觸、張南所攻,奔遼西烏丸。觸自號幽州刺史,驅率諸郡太守令長,背袁向曹!贝颂帯坝|”即焦觸。作者斷句為“熙、尚……奔遼西,烏丸觸自號幽州刺史”,遂將焦觸誤為“烏丸觸”(“烏桓觸”)。上面提到的第59回韓遂自稱“四十歲矣”,系因作者誤解《三國志?魏書?武帝紀》中“公(按:指曹操)與(韓)遂父同歲孝廉”一語,以為既然曹操與韓遂之父同時舉孝廉,則韓遂自然比曹操年輕(曹操是年五十七歲)。其實,漢代舉孝廉與明清舉進士類似,同時被舉者并不一定年齡相近,而往往相差幾歲甚至幾十歲。曹操是二十歲舉孝廉,可謂少年得志;韓遂之父則是暮年被舉,比曹操大幾十歲;因此,韓遂并不比曹操年輕,而是比之年長。第69回寫曹操“遂定侯爵六等十八級,關中侯爵十七級……又置關內外侯十六級……五大夫十五級”。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建安二十五年(215)“冬十月,始置名號侯至五大夫,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迸崴芍⒁跎颉段簳吩疲骸爸妹柡罹羰思,關中侯爵十七級……又置關內外侯(伯俊按:“內”字衍)十六級……五大夫十五級……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薄堆萘x》作者引述史書有缺,漏掉“名號侯”,以致原文不通。第92回寫魏延向諸葛亮獻從子午谷奇襲長安之策,分析道:“夏侯?若聞某驟至,必然棄城望橫門邸閣而走。某卻從東方而來,丞相可大驅士馬,自斜谷而進”。據《三國志?蜀書?魏延傳》注引《魏略》:“(夏侯)?聞延奄至,必乘船逃走……橫門邸閣與散民之谷足周食也。比東方相合聚,尚二十許日,而公從斜谷來,必足以達!弊髡呃斫馐窌姓`,因而寫出“望橫門邸閣而走”這樣的不通之句(橫門系長安西北之門,邸閣為糧庫)和“某卻從東方而來”這樣的含混之句(《三國志》本意指:“等魏軍在東方集聚,尚需二十多天”)。第107回寫司馬懿發動政變,桓范勸曹爽奉魏主曹芳到許昌,調外兵討伐司馬懿,并說:“大司馬之印,某將在此!贝司涿黠@不合情理,因為當時無人任大司馬;即使有,其印也不會由桓范掌管。查《三國志?魏書?曹爽傳》注引《魏略》,原文為:“大司農印章在我身”(桓范時任大司農,憑印章可以調發糧草)。作者抄錯一字,因而致誤。第120回寫晉軍伐吳,面對吳國在長江設置的鐵索鐵錐,“遂造大筏數十方”。查《晉書?王?傳》云:“乃作大筏數十,方百余步”!堆萘x》作者抄錄不全,導致文意殘缺。這類問題,還有一些。這與藝術虛構、藝術描寫無關,不是作者有意所為,而是一時不察而造成的“技術性錯誤”。3.由于考慮不周或一時粗心而致誤。例如:第36回說諸葛亮之父“字子貢”,查《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當作“字君貢”,作者因“君子”連文而將“君貢”誤為“子貢”。第48回寫曹操橫槊賦詩時說:“昔日喬公與吾至契,吾知其二女皆有國色。后不料為孫策、周瑜所娶!逼鋵,與曹操交厚者乃橋玄(109-184),字公祖,睢陽(今河南商丘南)人,曾任太尉,第1回已寫到;而喬公(本作“橋公”,《演義》中的喬國老)乃廬江皖縣(今安徽潛山)人,年代比橋玄晚幾十年。作者將二者混為一談,因而致誤。稍加推算就可知道,橋玄比曹操年長四十六歲,如有女兒,至少與曹操年齡相當,甚至可能比曹操大若干歲,赤壁大戰時(208),已是五六十歲的老太婆;而此時江東二喬尚為二三十歲的少婦,正是美最成熟的時候。將她們混為一談,豈不是大笑話!這當然不是羅貫中的本意。第58回寫曹洪失守潼關,曹操對徐晃說:“(曹)洪年幼躁暴”。曹洪自隨曹操討董卓(第5回已寫到),至此時已經二十一年,其年齡至少已是四十歲左右,顯然不應稱其“年幼”。作者未加推算,信手寫來,造成不應有的錯誤。第75回寫孫權與呂蒙商議襲取荊州之事,呂蒙說:“今(曹)操遠在河北”。此處“河北”意指“黃河以北”,而上文明言曹操在許都,許都卻在黃河以南,顯然自相矛盾。原來,呂蒙這句話出自《三國志?吳書?呂蒙傳》,系呂蒙接替魯肅之前幾年?所說,原文為:“今操遠在河北,新破諸袁,撫集幽、冀,未暇東顧!逼鋾r曹操在鄴城(河北)!堆萘x》為了情節的需要,將此話用在后面,這在藝術上是可以的,但必須使上下文合榫。嘉靖本照抄原文,弄得牛頭不對馬嘴(呂蒙襲取荊州距曹操“新破諸袁,撫集幽、冀”已有十余年);“李卓吾評本”僅僅將“諸袁”改作“二袁”,同樣牛頭不對馬嘴;毛本刪去了“新破諸袁,撫集幽、冀”,看似解決了這個矛盾,卻忽視了寫曹操在許都的上文,仍是一個“技術性錯誤”。第92回有贊趙云詩曰:“年登七十建奇功”。趙云年齡小于劉、關、張,若劉備不死,此時應為虛歲六十八,故趙云應為六十歲左右。作者為了突出趙云的老當益壯,不假思索,結果顧此失彼,又成“技術性錯誤”。第118回寫劉禪“遣私署侍中張紹、駙馬都尉鄧良同譙周赍玉璽來雒城請降”,此句出自《三國志?蜀書?后主傳》中劉禪送給鄧艾的求降書,其中“私署”一詞意為“私自任命”,系劉禪自認不合法的卑詞,《演義》作者未加推敲,在敘事中照抄此詞,與其“擁劉”的立場矛盾,也是無心之失,屬于不該發生的“技術性錯誤”。此外,書中相當一部分人物、地理、職官等方面的“技術性錯誤”,也可能屬于這一類型。(二)傳抄、刊刻之誤《三國演義》成書以后,長期以抄本形式流傳。今存最早的刻本是嘉靖本,刻于嘉靖壬午(即嘉靖元年,1522),距《演義》成書已差不多一百五十年。在這漫長的時間里,動手修改者想必不止一二人,加之眾多的抄手態度不一,水平不一,是否認真校對也很難說,傳抄之誤肯定不可避免,刻本已不可能保持羅貫中原作的面貌。在最早的刻本出現后,一方面,抄本繼續輾轉流傳;另一方面,新的刻本層出不窮。各種各樣的刻本,往往又帶上刻印者加工的痕跡,造成新的錯誤。即使是態度最認真、評改最精細、最受好評的毛本,也同樣是如此。毛本糾正了其祖本中的一些“技術性錯誤”(這里不涉及藝術上的加工修改),但仍保留了大部分“技術性錯誤”。例如:第13回寫徐晃首次出場,說他是“河東楊郡人”。其實,東漢并無“楊郡”,只有楊縣(今山西洪洞東南),屬河東郡;《三國志?徐晃傳》明言徐晃是“河東楊(縣)人也”。但因嘉靖本和毛本的底本“李卓吾評本”均誤為“河東楊郡人”,毛本也相沿不改。第67回寫孫權欲先取皖城,后攻合肥,有“皖城太守朱光”一語。其實,皖城僅為廬江郡之一縣,“皖城太守”誤;第61回末及本回上文亦已明言朱光是“廬江太守”。但因嘉靖本和“李卓吾評本”都錯了,毛本也跟著錯了。尤其典型的是,第61回詩贊張松,第二句是“清高體貌疏”!绑w貌疏”意不通,查嘉靖本第119回,原作“清高禮貌疏”。由于“李卓吾評本”誤為“體貌疏”(因“體”、“禮”二字之繁體形近而誤),毛本未及細辨,也就跟著錯了。有時,毛本發現了底本中的“技術性錯誤”,但卻未能解決,有時甚至還造成新的錯誤。例如:《演義》寫曹操殺害董貴妃(據《后漢書?后紀》,當作“董貴人”),嘉靖本、“李卓吾評本”都說明董貴人“乃董承親女”,與史實吻合;毛本卻說她“乃董承之妹”,大誤。這是因為毛宗崗誤解了《三國志?蜀書?先主傳》中“獻帝舅車騎將軍董承”一語,以為“舅”即后世所謂“舅子”(妻子的兄弟)。其實,裴松之特地為此加了一句按語:“董承,漢靈帝母董太后之侄,于獻帝為丈人。蓋古無丈人之名,故謂之舅也!痹捳f得非常明白:董承乃漢獻帝的丈人(岳父)。這與《后漢書?后紀》關于董貴人系董承之女的記載完全一致。毛宗崗自以為是,反倒錯了。第82回寫劉備伐吳,孫權命孫桓、朱然為左右都督,率領五萬水陸軍隊抵御;接著寫“孫桓引二萬五千軍馬,屯于宜都界口”,而對朱然和另外二萬五千軍隊卻沒有交代,與上下文脫榫。對照嘉靖本第164回,原來是這樣:“朱然引二萬五千水軍,于大江之中結營;孫桓引二萬五千馬軍,宜都界口下寨!边@既緊承上文,又與下文朱然聽知孫桓損兵折將,打算救援相照應!袄钭课嵩u本”與此相同。毛本漏掉前一分句,導致文意缺損,不能不算一個“技術性錯誤”。傳抄之誤加上刊刻之誤,在全書的“技術性錯誤”中占了很大一部分。上面所作的種種分析,是為了從總體上把握“技術性錯誤”的來源,使我們對問題的認識更加系統而深入。至于許多具體的“技術性錯誤”,已經難以分清究竟是來自成書過程之誤,還是來自作者本人之誤,抑或是來自傳抄、刊刻之誤。如“別郡司馬”當作“別部司馬”(第2回),“范康”當作“苑康”(第6回),“李別”當作“李利”(第10回),“然后移兵向江東”當作“……向江漢”(第23回),“審榮大開西門”當作“大開東門”(第32回),“蒼梧太守吳臣”當作“蒼梧太守吳巨”(第42回),“(劉)馥子劉熙”當作“馥子劉靖”(第48回),“(孟)達字子慶”當作“達字子度”(第60回),“加劉封為副將軍”當作“……副軍將軍”(第76回),“傅彤”當作“傅肜”(第81回),“范疆”當作“范強”(第81回),“據三江虎視天下”當作“據三州虎視天下”(第82回),等等,都很難辨明到底是羅貫中本人寫錯了,還是在傳抄、刊刻的過程中弄錯了。事實上,我們沒有必要逐個弄清“技術性錯誤”的來源,而只需確認它們是“技術性錯誤”,明白錯在何處,證明它們確為不應有的錯誤,問題就好辦了。

三、重新校理《三國演義》的重要意義面對《三國演義》中如此大量的“技術性錯誤”,我經過長期的深入思考和認真準備,旗幟鮮明地提出了“重新校理《三國演義》”的主張。在《重新校理〈三國演義〉的幾個問題》一文中,我特地寫了“從弘揚民族文化的高度看重新校理”這一部分,其中有這樣幾段話:《三國演義》問世六百多年來,對中華民族的精神文化生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已經成為公認的中國古典文學基本典籍之一,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精華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中華文化越來越廣泛地向海外傳播,它也被公認為世界文學名著之一。今天,《三國演義》不僅在國內家喻戶曉,而且在世界各地也擁有廣大的讀者群?梢钥隙,在未來的歲月里,無論是我們的子孫后代、海外華人,還是國外漢學家以及其他對中國感興趣的朋友,凡是想學習中國古典文學,研究中國傳統文化,了解中國封建社會的人,都將把《三國演義》當作必讀書。然而,上面的分析告訴我們:現有的《三國演義》版本確實還存在著不可忽視的毛病,難以充分適應國內外廣大讀者的需要。為了更好地繼承這一份珍貴的優秀文學遺產,弘揚民族文化,必須對它重新校理。所謂“重新校理”,是說在傳統的標點、分段、?碑愇牡裙偶矸椒ǖ幕A上,著重在“理”字上下功夫;也就是說,針對《三國演義》作為歷史演義小說的特殊性質,充分吸收《三國演義》研究的成果,盡可能校正書中的“技術性錯誤”。其目的,是要為國內外廣大讀者提供一個較好的讀本,并為專業研究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參考。今天,人們閱讀《三國演義》,不僅是為了獲取審美的愉悅,而且是為了得到知識的增長和智慧的啟迪。這樣,書中隨處可見的“技術性錯誤”,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作品的認識價值和審美價值。同時,還要看到,對《三國演義》的改編正日益興旺,如果不糾正小說原著的“技術性錯誤”,也會給改編工作造成種種漏洞,使電影、電視、連環畫等藝術品種在表現上遇到不應有的困難。因此,從弘揚民族文化的高度看問題,對《演義》中的“技術性錯誤”就是要認真校正?傊匦滦@怼度龂萘x》是有功于羅貫中、有益于讀者的好事,也是弘揚民族文化的具體行動。在我的幾種《三國》整理本的《前言》中,我也反復闡述了這一觀點。今天,我對此更加堅定不移。幾年來,我關于重新校理《三國演義》的主張,得到了國內外學術界同行的普遍支持;我的幾種《三國》整理本,也受到高度評價,被稱為“沈本《三國演義》”,“迄今為止最好的《三國演義》版本”,“《三國演義》版本史上的新里程碑”。著名學者丘振聲指出:“沈本辨偽匡誤,嘉惠讀者,功在千秋!雹谥蠈<抑煲恍䦟懙溃骸鞍姹狙芯,是整個研究工作的基礎。幾種《三國》整理本陸續問世,無疑是把《三國演義》研究推到了一個新階段!鼻嗄陮W者關四平強調:“沈伯俊在《三國演義》研究空前興盛之時做此前無古人的校理工作,適逢其時,十分必要。”“沈伯俊的校理工作,從學術理論角度考察,也是完全站得住腳的,經得起反復推敲和時間檢驗!雹壑麑W者俞汝捷鄭重表示:“今后我再引用《三國演義》時,當采用《校理本三國演義》!比毡局麑W者、《三國演義》日文版翻譯者立間祥介教授也表示:沈本《三國演義》的“注釋也很周到,遠遠超過了迄今為止的諸種注釋。今后我也打算參考您的注釋,重新修改一下日文版《三國演義》。”同時,我的主張也得到廣大讀者的理解和支持。不過,至今仍有一些人對重新校理《三國演義》心存疑慮,有的人甚至認為重新校理是“用歷史衡量文學”。這主要是由于三個不了解:一是對《三國演義》中的“技術性錯誤”的性質和來源缺乏了解,二是對我和其他學者有關重新校理的理論闡述缺乏了解,三是對重新校理的原則和方法缺乏了解。對此,除了上面的論述之外,我想再強調幾點:第一,所謂“用歷史衡量文學”,如果是指文藝批評的標準,那么,“歷史的標準”本來就是文藝批評的重要標準之一,應當堅持;如果是指用具體史實來約束藝術虛構,那么,這種提法本身就含混不清,需要加以辨析。誠然,文學和歷史是兩個不同的范疇,文學家有權對歷史事件和人物作出自己的審美判斷,有權(而且必須)進行適當的藝術虛構;不應當時時處處用歷史來規范文學,使文學成為歷史的附庸。然而,這絕不是說,文學家在創作中完全可以隨心所欲,不受任何制約。在描寫歷史上實有的人物、地點、事件時,不管作者如何進行藝術虛構,都不能不受基本史實的制約,不能任意顛倒事物的內在邏輯和彼此聯系,更不能隨意改變歷史的總體輪廓和根本走向。這是歷史小說創作的一個重要原則!度龂萘x》的基本屬性是文學作品,但作為歷史演義小說,它又只能在史實的基礎上馳騁藝術想象。杰出的作家羅貫中正是這樣做的。第二,作家的藝術虛構與書中的“技術性錯誤”,性質完全不同,不能混為一談。為了組織情節,塑造人物,作者常常運用多種方法進行藝術虛構;通觀《三國》全書,絕大部分情節都不同程度地帶有虛構的成分,有些甚至全屬虛構。這在藝術上是允許的,而且在多數情況下是成功的;即使個別地方不成功乃至失敗,也是作者藝術構思所致,他人可以評說,卻無權更改。而那些“技術性錯誤”卻不是作者藝術構思的產物,不是組織情節、塑造人物所必須;相反,從本質上看,它們是違背作者本意的,甚至是被傳抄者、刊刻者、評點者造成的,是不應有的差錯,不僅應該指出,而且應該糾正。第三,“重新校理”主要是校正《演義》中的“技術性錯誤”,根本不改變作者的藝術構思,也不改變任何情節和人物形象。其次,對“技術性錯誤”的校正均以作品所采用的史籍或作品本身的描寫為依據,絕非“妄改”。再次,在校理中,可以用適當的方法把原文完整地保存下來,既便于覆按,又可與校正的文字對照比較,這與單憑一己之意的“妄改”也是完全不同的。

四、重新校理的原則和方法自毛本《三國演義》問世后,三百多年來,還沒有人對《三國》版本作過全面、細致的整理,更沒有人對其中的“技術性錯誤”作過徹底的清理。可以說,重新校理《三國演義》是一種非常艱巨的、新的開拓。在吸取前人經驗的基礎上,探索恰當的校理原則和方法是尤其重要的。(一)確立正確的校理原則1.明確工作的目標和范圍。上文所引的《重新校理〈三國演義〉的幾個問題》中的幾段話,已經作了說明。這樣,就從宏觀上嚴格分清了“藝術虛構”與“技術性錯誤”這兩個不同的學術概念,把校理重點集中于校正“技術性錯誤”上,從而在理論上牢牢站穩了腳跟。2.充分尊重作者的藝術構思。重新校理只是為了消除那些不應發生的、與作者創作意圖無關的“技術性錯誤”,只是一種技術上的校正,而不是代替作者進行思想上的取舍和藝術上的修改。因此,必須嚴格遵循作者原有的思路和作品自身的情節發展過程,予以謹慎、細致的處理。凡作者有意虛構之處,一律不作改動。這包括:(1)人物。書中虛構的人物,如貂蟬、吳國太等,各有其藝術作用,不存在校正的問題。對某些人物的身份,作者有意作了調整,這不屬“技術性錯誤”,亦不列入校理范圍。(2)情節。書中情節,多含虛構成分,有的純系虛構,不論其思想傾向和藝術得失如何,均尊重作者原意,不作改動。(3)職官。書中某些職官,雖不準確,但事出有因,且已深入人心,姑不改動,而只加注說明。(4)名物。書中所寫兵器、服飾等,多有與史不合者,亦仍其舊。3.《三國》的不同版本應當分別校理,以便閱讀和研究。除了我已經校理的嘉靖本、“李卓吾評本”、毛本這幾種最重要的版本以外,鐘惺評本、李漁評本等版本也值得校理。至于某些罕見的版本,某些具有重要研究價值而閱讀價值不高的版本,則可予以影印或標點排印,文字一律不作改動,而不必進行全面校理。(二)采用科學的校理方法1.如何校正書中的“技術性錯誤”,這是整個校理工作的重心,也是最為繁難之處。我認為可以采取如下三種方法:(1)對原文錯訛之處不作改動,而在書末列出正誤對照表,系統地校正書中的“技術性錯誤”。這種方法,絲毫不改變正文的面貌,同時又把書中的錯誤集中加以校正,使人一目了然,堪稱最謹慎的一種方法,專家學者也最容易接受。但對一般讀者來說,非得查看正誤對照表,才能弄清那些“技術性錯誤”,顯得不太方便。我為江蘇古籍出版社整理的《校理本三國演義》,采用的就是這種方法,學者們對此十分贊賞。(2)對原文錯訛之處不作改動,而加腳注指出其錯誤所在,提出校正的意見。這種方法,完整地保留了原文的面貌,同時又指出了其中的錯誤,學術上自然不存在問題,專家學者也很容易接受。但對一般讀者來說,讀到的作品正文仍然包含著種種錯誤,必須一一對照腳注方可明白,也比較麻煩。(3)直接改動有誤的原文,并加腳注列出原文,說明其錯誤所在和改動的依據。這種方法,直接校正了原文中的“技術性錯誤”,使讀者看到的是正確的正文,對讀者最為方便。同時,以腳注的形式保留了原文,在學術上也是十分嚴謹的。讀者若有興趣,可以逐條覆按,專家學者也完全可以放心。我后來校理毛本《三國演義》、嘉靖本《三國志通俗演義》和《李卓吾先生批評三國志》,以及評點《三國演義》時,就采用了這種方法。2.在加注釋時,注意針對讀者的需要,著重注釋那些讀者不知道或似是而非的地方,給讀者提供新知。如《校理本三國演義》第6回注“滎陽”云:“滎陽:縣名。屬司隸州河南尹。治所在今河南滎陽東北。按:滎陽在洛陽以東,董卓西遷長安,不應經過滎陽。歷史上曹操曾與徐榮戰于滎陽,但未追擊董卓!堆萘x》將二事揉合!庇秩绲冢保玻盎貙懙轿鲿x滅吳,君臣皆賀,驃騎將軍孫秀卻“向南而哭”,讀者可能會不理解,我就在此處注云:“孫秀:孫策幼弟孫匡之孫。曾任吳國前將軍、夏口督。建衡二年(270)投奔晉國!边@樣讀者就明白了:原來孫秀尚有故國之思。對此,許多同行頗為贊許。丘振聲先生評道:“沈本的注釋,深入淺出,釋中有辨,為讀者深入理解作品的意蘊,更好地進行藝術欣賞,提供了極大的方便。沈注是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很多情況下,兩者互為表里,互相補充!敝匦滦@怼度龂萘x》,首先要以深入的研究為前提,泛泛的閱讀,表層的接觸,是不可能發現問題的。同時,還必須發揚嚴謹的學風和過細的精神,一絲不茍,細心檢照,勤奮刻苦,勇于拼搏。為了進一步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我愿與師友們共勉共進!注:①見鄭鐵生《功在當代,澤被后世??評沈伯俊〈三國演義〉校理本》,載《明清小說研究》1993年增刊。②見丘振聲《辨偽匡誤,功在千秋??評沈伯俊〈三國演義〉校理本》,載《明清小說研究》1993年第3期。③見關四平《〈三國演義〉版本史上的新里程碑??評沈伯俊對〈三國演義〉的校理》,載《學術交流》1993年第3期。

沈伯俊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lishi/460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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