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馬默傳》記載,宋神宗熙寧年間,沙門寨寨主李慶以虐殺囚犯為樂,此人在沙門島做了兩年監獄長,前后卻殺了七百名勞改犯,差不多一天殺一個。自寨主以下,還有兵馬監押(相當于副監獄長)、節級(相當于管教)、小牢子(相當于獄警),這些人直接殺囚犯未必敢,卻擅長變著法兒地折磨囚犯。《宋史.刑法志》和《容齋四筆》記載了當時監獄管理人員虐待囚犯的一些手法,我在這里簡要列舉幾條,與您分享: 第一,長期拘鎖。您知道,古代囚犯多上枷鎖,但是按照規定,上枷鎖的時間是有限制的,按犯罪大小,少則一天兩天,多則一年半年,期限一到,得把枷鎖給人去了。但是宋朝的監獄管理人員比較變態,他們經!巴洝苯o犯人去枷鎖,時間長了,犯人頸骨會變形,腕骨會折斷,鐵鏈子甚至會長進肉里去。第二,不給飲食。戲文里唱到某人坐牢,一般都是其家人提著籃子給他送飯,其實宋朝法律相當人性化,《晝簾緒論.治獄篇》記載,囚犯飯食由監獄供給,每名囚犯都要享受到一天兩升米飯和十文菜錢的待遇。《宋刑統》卷29還規定,監獄方“應給飯食而不給者,杖六十”,就是說倘若管理人員克扣了犯人伙食,要打責任人六十大板?上н@種良法美意沒被徹底貫徹,在沙門島上,管教和獄警倘若不喜歡哪位犯人,就會十天半月不給他飯吃,直到他餓死為止。第三,喂鋸末。這招兒比較損,就是把鋸末和進水里,給犯人強灌下去,犯人消化不動鋸末,最后飽脹而死。第四,喂鰍魚。這招兒更損-把很細小的鋼鉤放進魚肚子里,然后讓犯人吞下,鋼鉤入肚,難以排出,鉤破腸胃,犯人必死。第五,石布袋。當年武松在孟州牢城營勞改,獄友曾傳授他一招兒“土布袋”,就是給麻袋裝滿土,壓在犯人肚子上,犯人只能出氣不能進氣,最后窒息而死。沙門島監獄管理人員不玩“土布袋”,玩“石布袋”,具體講,就是往麻袋里裝鵝卵石,扎緊口兒,然后用這麻袋痛毆犯人,據說這樣打犯人不容易見傷。第六,肩井入針。監獄管理人員先給犯人做肩部按摩,使其皮膚松弛,然后把整根鋼針扎入犯人肩井穴。鋼針很細,又是整根扎入,從外面不容易瞧出來,但是犯人會劇痛難忍,同時雙臂難以活動,干不了活兒,然后呢,管教再以犯人偷懶為由,名正言順地對其施以體罰和禁閉。
上述六種招式,在宋朝沙門島一度被監獄管理人員廣泛推廣,我們不妨稱其為“沙門島六大酷刑”。原來流行的美軍虐囚新聞,說美軍為套取戰俘口供,不惜使出“中情局十大酷刑”,包括點穴、憋氣、打耳光、長時間不讓睡覺、用開水燙四肢等等手段。我倒覺得,這“中情局十大酷刑”跟“沙門島六大酷刑”比起來,似乎有點兒小巫見大巫的意思!「阶ⅲ1.對于宋朝沙門島虐囚事件,多種史料均有記載,除文中所引幾種文獻外,相關文獻還有周輝《清波雜志》、王鞏《甲申雜記》、沈括《夢溪筆談》以及南宋法律典籍《慶元條法事類》第75卷。2.凡事皆有動機,美軍虐囚主要是為了套取口供,宋朝沙門島監獄管理人員虐囚則主要是為了向囚犯索要財物以及貪污已死囚犯的每日口糧。另外,沙門島面積太小,牢城營容量不足,這也使得歷屆寨主們定期殺囚,以此來減少囚犯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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