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岳飛(1103-1142),字鵬舉,河北西路相州湯陰(今屬河南)人,出身農民。岳飛少年家境貧寒,仍然刻苦學習《左氏春秋》、孫子和吳起兵法,習練武藝。長大成人后,力氣非常大,能操拿300斤的弓,能拉開8石的力弩,后來成為中國歷史上有名的抗金英雄。對于岳飛的死因,多數人都認為是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陷害的,是一樁冤案。其實,岳飛的死,是他一步步招惹來的,是典型的自己找死。
“靖康之恥”后,宋徽宗的第九個兒子康王趙構逃往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稱帝,建立了南宋帝國。南宋政權雖然暫時安定了下來,但外有金兵虎視眈眈,內有游寇紛紛作亂,極大地威脅著南宋的統治。在這種情況下,宋高宗趙構不得不拋開“壓制武將”的祖宗家法,注意籠絡重用武將,因此武藝精湛、兵法貫通的岳飛才得以脫穎而出,展露頭角。那一年,岳飛24歲,時任東京留守司七品統制。
1127年,趙構稱帝后,職務低下的岳飛竟然越級直接給皇帝趙構上書,而且還口氣強硬的要求趙構“還都開封”,還讓趙構“親征金軍,收復失地”,這讓好不容易從金軍鐵騎下逃生后心神未定,腿還在打哆嗦的趙構感到非常生氣。趙構沒有理會岳飛的愛國請求,反而給岳飛穿上了“小鞋”,以“越職”為由,削奪了岳飛的軍職。岳飛得罪趙構的序幕才剛剛拉開。
1130年,岳飛“克復建康”,被趙構授予泰州知府和泰州撫使,鎮守泰州。不久,趙構又命令岳飛駐守通州、泰州,并且告訴岳飛“能守則守,不可則掩護該地百姓渡江”。什么叫“能守則受”,其實說白了還是讓岳飛堅守。岳飛不但沒有深刻領會趙構的意圖,反而自認為“泰州無險可守”,便放棄了據守泰州,只是“率領軍民渡江”算完。結果趙構以“泰州失守”為名,再次令岳飛“停職待罪”。
1133年,岳飛奉命鎮壓了江西吉安和贛州的農民起義軍,趙構非常高興,親筆書寫了“精忠岳飛”四個字送給岳飛,并提拔岳飛為鎮南軍承宣使、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此后,趙構不斷給岳飛加官晉爵,甚至一度封到節度使,君臣之間的關系似乎得到了一定的的緩和和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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