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屬于的哀傷
文/葉萱
原來,每個女兒的媽媽,最需要的,是女兒未曾改變的依賴,好詞好句。
一
領結婚證的日子是撞來的——清早醒來,忽然感到9月9日是個好聽的日子,給母親打電話:“我今天去領結婚證好不好?”
她仍是那么無所謂的樣子:“早晚都要領,本人看著辦吧。”
我認為,她是真的不在乎。
自民政局出來,又給母親打電話,告訴她:“媽,我結婚啦。”
她說的話我一輩子記得,她說:“你終于做了別人的老婆了,媽媽盼望你永遠都幸福……”
我的母親,別人眼里如許嚴格的女人,她對我有嚴正的批駁、苦口婆心的教導、開誠布公的懇談,未曾有過,今天這樣脆弱的難過。
二
我的父母,在我初結婚那一年里,前所未有地敏感懦弱。
那一年,我報考了國度公務員。填報名表的時候在“重要家庭成員”一欄填寫了先生的名字。打印好的表格不慎被母親看見,她帶點酸楚地說:“現在,你填家庭成員,就不需要填我和你爸的名字了。”
看我發呆,她彌補:“女兒大了,嫁人了,所有權產生轉移,現在,你是別人家的人了。”
那是我第一次不把父母當作家庭成員來填寫。也是第一次,我發明,我終要面對“已婚”的事實,還有母親那黯然神傷的背影。
三
母親說:“嫁女兒和娶媳婦是完整不一樣的心境!”
她這樣感慨的時候,姨媽正在為兒子的婚禮忙得焦頭爛額定加神采飛揚。
這么久以來,我始終是她的自豪。她喜歡告知別人:男女都一樣,假如當初生個兒子,倒不必定有我女兒學習好……
所以,這是她第一次用帶有濃重“重男輕女”顏色的語言總結兩場婚禮的實質差異。
我終于讀懂,普天下母親的眼神,最幸福的一刻,就是小女兒歡呼雀躍著感謝母親實現她們的的霎時——親情,以賞賜的名義,溫存地滿意著母親們小小的虛榮。
到這時,我終于知道,她愛我?墒牵竿倚腋,所以不可以把這樣的愛加以表白。
也是那一年,某次我單獨回家度周末,母親看見我很愉快,雀躍著說要帶我去逛商店“買新衣服、新鞋子、各種好吃的”。臨出門的時候她哈腰穿鞋子,我抬頭,卻突然看見她茂密黑發里,一兩根不著調的白。
我的母親,她老了。
我還記得,年青時候在上海讀大學的她,神情飛騰。20世紀80年代初,她穿難看的格子裙子、鑲花邊的襯衣,喝苦苦的咖啡,聽肖邦的音樂。可是當初,每次我回家,她樂不可支地去菜市場買活魚活蝦,只有是我愛好吃的,她素來不問價格。“女兒回家”,對她來說,沒有比這更溫暖的詞語以及更暖和的霎時。
本來,每個女兒的媽媽,最須要的,是女兒未曾轉變的依附。
四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已經成為兩個孩子的媽媽。由于和先生同是獨生子女,咱們有機遇領有一個三歲的女兒和一個一歲的兒子。姐弟倆天天在我的視線中打鬧游玩,帶來各種麻煩也帶來無窮歡喜。我如斯貪心地凝視著他們的成長、急不可待地記載。
現在我知道了:就像書上說的那樣,當所有的愛都把人越拉越近的時候,唯有媽媽的愛會把法寶們越推越遠——因為愛,才要送你們去更遼闊的平臺上發揮抱負;因為愛,才要送你們去可愛的人身邊沐浴。敬愛的孩子們,現在我終于知道,我有多么不舍你們,就有多么愧對你們的外婆!
也就是在這時候,東風里傳來好新聞——通往故鄉的動車終于快要通車。沒有人曉得,當看到這條不算太背眼的消息時,我有多沖動跟喜悅,從此,我每個月都能夠帶著孩子們回家了,回家去,看我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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