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上半期,不少中國現當代文壇巨子負笈海外,經歷歐風美雨的洗禮,汲取西洋文化之精粹,融會中國文化之傳統,終成就一生的名作。年輕時的他們,在異鄉求學打拼,始于個人興趣,追逐自我夢想。與今日留學之風相比照,其大相徑庭之處,值得細細玩味。本文摘錄部分章節,以饗讀者。
聞一多:
美詩熏陶出的“聞體”
是唯美型詩人,是詩人型學者,是學者型詩人!拔逅摹睍r代,全才不少,如聞一多之全才不多,如聞一多之熟悉西方文學者也不多。聞一多,13歲考上留美預備學校清華,22歲(1922年)去美,學畫三年,卻找到了他的詩人之筆。
他先去芝加哥。到那里學美術,真是找錯地方,但對聞一多的詩人生涯來說,真是直入堂奧。芝加哥當時是美國大工業之都,也是美國現代文學史上艷稱的“美國詩歌文藝復興”運動的中心。聞一多在芝加哥美術學校的同學中,就有后來成名的詩人肯尼思?雷克斯洛思(Kenneth Rexroth),此人后來取漢名“王紅公”,為推進當代美國詩壇的中國熱不遺余力。
到芝加哥不久,聞一多的詩興如火山爆發,爆發的契機是讀美國意象派等新詩派的作品。用文字做色彩“畫一張畫”,是意象派的宗旨,而又名之為“交響樂”,更是這派詩人的做法。意象派詩人佛萊契(John Gould Fletcher)正是在芝加哥的《詩刊》上發表他的《色彩交響樂》組詩,每一首都是百多行的“大詩”。佛萊契聲稱他自己從1914年以后的詩作“無一例外,全得自東方藝術”。這就不再是巧合,而是“二度返回式影響”的佳例???中國古詩影響了佛萊契,佛萊契又影響了聞一多。
聞一多不一定了解這創作背景,但他敏感地發現“他的詩充滿濃麗的東方色彩”,“佛萊契喚醒了我的色彩感覺”,“快樂燒焦了我的心臟……!快樂!快樂!”(致梁實秋,1922年12月1日)
幾個月后,聞一多在紐約見到了意象派后期領袖艾米?羅厄爾(Amy Lowell)。1925年后者去世,聞氏在《京報副刊》上撰文:“中國文學與文化失了一個最有力的同情者!痹诩~約時,又得人寫介紹信,讓他回芝加哥見當時風頭最健的桑德堡(Carl Sandburg)和《詩刊》主編蒙羅(Harriet Monroe)。桑德堡再三詠嘆中國“青銅之美”,而蒙羅則迷戀中國到了準備退休后在中國生活的地步。
但是聞一多與美國詩的接觸不久就有一大變化。1923年夏天,聞一多轉到科羅拉多大學,與梁實秋會合。他除了繼續學繪畫外,還選修了“現代英美詩”課程。當時,英美新派詩人還遠沒有得到學院承認,科羅拉多當時也不是一個很開放的地方?拼蟮慕淌谙氡刈屄勔欢嘧x了不少美國“雅致派”、英國“喬治派”等傳統味較濃的詩人的作品。由此在聞一多的詩歌趣味中造成了一個重要的轉折???先新派,后舊派???他后來在《現代英國詩人序》一文中稱他注重的詩都是“跟著傳統的步伐走”,“與傳統的英國詩差異的地方都不如相同的地方”,而他自己則開始主張“詩的建筑美”,提倡“新格律詩”。
聞一多的第一本詩集《紅燭》于1922年冬結集出版,美國新詩派對他的影響處處可見,氣勢恢宏,語言狂放。但集于第二本詩集《死水》(1928年)的作品集中形成了著名的聞一多風格!端浪芳1926至1928年所作,才是最典型的“聞體”:典麗繁富,外整內腴,凝煉蒼勁,比《紅燭》中諸詩遠為“現代”。
其中《死水》一詩,為聞詩中最廣為傳誦者。饒孟侃先生在1979年回憶說是“君偶見西單二龍坑南端一臭水溝有感而作”。這當然是可能的。但我在伯克利加州大學讀比較文學學位時,中國現代文學權威白之教授(Cyril Birch)一天叫我到辦公室,給我看他令人吃驚的發現:美國女詩人米蕾(Edna St. Vincent Millay)有一首十四行詩,與聞詩意象和用詞,都極為相近。
米蕾這首詩,見于她1923年的詩集《彈豎琴者》(The HarpWeaver),這正是聞一多在美國狂熱地讀新詩人的新作之時。米蕾在20年代被評論界?致看好,認為是美國最有希望的詩人,被稱為“女拜倫”!稄椮Q琴者》一出版,立即獲得剛開始頒發的普利策獎,轟動全美。集中名句“我的唇吻過誰的唇,在哪里,我記不清”,美麗而大膽,傳誦一時。
說聞一多從來沒有讀過米蕾詩,不合情理;蛟S應當說聞氏讀了,留了印象,若干年后自己見水坑而生詩題,不自覺受了影響,忘了印象從何而來,反其題而用之,卻又寫出了比米蕾詩更深的境界?梢姟肮αΑ贝硕,是不能以年資膚色論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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