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擄者的哀歌
[希伯來]《圣經》
我們曾在巴比倫的河邊坐下,
一追想錫安就哭了。
我們把琴桂在那里的柳樹上,
因為在那里,擄掠我們的要我們唱歌,
搶奪我們的要我們作樂,說:
“給我們唱一首錫安歌吧!”
我們怎能在外邦唱耶和華的歌呢?
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記你,
情愿我的右手忘記技巧。
我若不記念你,
若不看耶路撒冷過于我所最喜樂的,
情愿我的舌頭貼于上膛。
耶路撒冷遭難的日子,
以東人說:“拆毀,拆毀,
直拆到根基!”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這仇。
將要被滅的巴比倫城啊,
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
那人便為有福。
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
那人便為有福。
(簡體中文和合本)
【賞析】
這首詩選自《舊約•詩篇》的第137首,是詩篇中最為著名的一首。該詩作于猶太王國被新巴比倫帝國滅亡之后。公元前586年,耶路撒冷城被攻破,猶太王國滅亡,當時猶太王國的祭司、貴族、官員、商賈和工匠等大批精英被擄往巴比倫,史稱“巴比倫之囚”。這些人不得不在異邦生活,直到公元前538年,波斯帝國的創立者居魯士攻占巴比倫。居魯士下令釋放以色列人回歸故國,重建耶路撒冷的圣殿。該詩應是作于這一段時期之內,因為從詩的最后一節來看,巴比倫城在現實中尚未被攻破。
這首詩并未注明是何人所作,但有一種流行的意見認為是先知耶利米所作,他創作這樣一首悲傷而又激越的詩,其目的是希望在巴比倫生活的以色列人記住亡國之痛,記住故國并且不要放棄生活的希望。確實,整首詩所包含的情感是非常復雜的。全詩分為三節,每一節都可說抒發了一種情感。
第一節表達了作者在仇敵的凌辱下哀傷的情感。首先映入我們眼簾的是一幅寧靜的畫面,被擄的以色列人坐在巴比倫的河邊,追想故國的圣山錫安。環境固然平靜,但人物的心靈卻不平靜,內外恰成一組對比,正是在這種寧靜的氛圍中,希伯來人的“哭”才獲得了一種突出的效果,試想如果把這“哭”放到喧鬧的街市,那么效果就會完全不同了。接下來出現的是掛在柳樹上的琴的畫面,這一畫面出現得很突兀,但讀下去我們很快就釋然了,原來是仇敵要希伯來人唱歌并且作樂,以色列人則以掛琴的行為拒絕了他們。這里我們看到了以色列人所受到的凌辱。從希伯來人的角度來說,接受勞役并不是最痛苦的,但是要他們強顏歡笑,這才是無法忍受的,這是精神上的一種凌辱。特別是,仇敵要他們所唱的錫安歌,這是獻給耶和華的歌,現在要唱給仇敵聽,那么這無疑就是一種對神的褻瀆,也是對自己作為上帝選民身份的侮辱,這對希伯來人來說是最痛苦的。
第二節表現了作者不忘故國,不肯屈就于仇敵的愛國之情。第一句“我們怎能在外邦唱耶和華的歌呢?”既是對上文仇敵所提出要求的回答,也是對下文愛國之情的開啟。希伯來人只在故國唱耶和華的歌,在這里,作者用“耶路撒冷”代表了猶太王國,也代表了對神的信仰。為了表明自己不忘故國,堅持信仰,希伯來人發出了毒誓,若忘記耶路撒冷,“若不看耶路撒冷過于我最喜樂的”,那么他情愿“右手忘記技巧”,如此他就不能彈琴;他情愿“舌頭貼于上膛”,如此他就不能歌唱。總之,以色列人表現出了決不屈就于仇敵的態度。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一節里,人稱代詞由“我們”變為了“我”,這一變化強調了希伯來人每個個體都是忠于耶路撒冷的。
第三節則又跨越了一個情感層次,表現的是作者咬牙切齒的復仇之情。如果說第二節是希伯來人對自己發的毒誓,那么這一節就是希伯來人對仇敵的詛咒。他們要求耶和華記住仇敵的罪惡,在將來予以報應,這種報應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甚至要求將仇敵的“嬰孩摔在磐石上”。&ldquo,勵志故事;摔嬰”這一意象突出地表現出了希伯來人難以抑制的憤怒之情,以致在后世引起了不少的爭議,因為這一意象確實過于血腥了。在古代社會,這種復仇也許情有可原,但在現代社會,我們或許更應遵循耶穌的訓誡:“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
最后值得一說的是,對應于全詩情感的變換,全詩的情感基調也從哀婉低沉轉而變為堅定昂揚又轉而變為憤激暴烈。在一首詩中,情感基調發生三次轉變,并且相互之間的過渡顯得渾然天成,由此可見作者非凡的文學功力。(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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