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日 (記者 丁棟) 1日發布的2015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再次鎖定農業問題,這是自2004年以來,中央一號文件連續12年聚焦三農,凸顯出三農問題在中國重中之重的地位。與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相比,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放在突出位置加以強調,靠改革添動力,以法治作保障,法治作為制度保障,與改革并行并重。
一號文件之所以仍然關注農業,主要在于農業是新四化同步推進的短板,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是歷史和現實的重大任務,中共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指出,在國民經濟進入新常態的背景下,農業發展要主動適應這一轉變。
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一號文件提出,必須把農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引導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所所長葉興慶表示,30多年前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通過生產關系的調整,釋放了長期被禁錮的生產力,農村經濟獲得極大發展,當前中國農村面臨的問題,仍在于舊體制的制約,唯有通過改革來破題。
他指出,這些改革部署,意在通過市場化手段,激活被長期壓抑的土地、資金等生產要素和農村產權,實現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讓農村沉睡的資本得以活起來,進一步激發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活力。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了《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指出,在確保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審慎穩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分類實施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農村土地涉及的主體、包含的利益關系十分復雜,土地制度改革事關農村經濟制度和農村社會治理機制,涉及重大利益調整,牽一發而動全身,必須謀定而后動,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強調。
正因為農村土地改革涉及主體多、利益關系復雜,中央一號文件特別指出,依法保障農村改革發展,加強農村改革決策與立法的銜接,農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立法要主動適應農村改革和發展需要。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指出,文件首次用大量篇幅聚焦法治,依法治農已成推進三農發展的重要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農村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據,用法律為改革保駕護航,一方面可保證農村改革的順利推進,另一方面杜絕以人代法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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