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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清朝入關前對于漢文化的吸收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清朝歷史 來源: 記憶方法網

吸收漢族文化、因襲明制,既非新崛起的滿族統治者的權宜之計,也非是他們在入關以后實行的政策,而早在努爾哈赤、皇太極時期就已經形成并實行了。就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兩個不同的統治時期而言,滿族統治者對漢文化的認識與接受上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所行文化政策亦有不同。本文就清朝入關前努爾哈赤、皇太極兩個時期在吸收漢文化問題上的進展與不同談些意見,以就教于諸位方家。

一 努爾哈赤時期對漢文化的初步吸收

努爾哈赤(1559——1626),愛新覺羅氏,女真族后金政權的創始人。其祖上為元末明初建州女真一個部落首領猛哥帖木爾,即努爾哈赤的六世祖都督、后追尊為“肇祖原皇帝”的孟特木。努爾哈赤祖父覺昌安、父塔克世都擔任過明朝建州衛指揮。努爾哈赤初為明遼東總兵李成梁部下,后襲父職,任建州左衛指揮使。明萬歷十一年(1583年),年紀僅有25歲的努爾哈赤因祖父、父親被明兵誤殺,以“十三甲起兵”,率少數人馬,攻打陷害祖、父的仇人所占據的禿隆城,邁出了統一女真族、建立后金政權艱辛征戰歷程的第一步。努爾哈赤此舉順應了當時女真族由亂而治、由分散到統一的趨勢。經過三十多年的征戰,努爾哈赤先后統一了建州女真全部和海西、野人女真的大部,基本上結束了女真族社會長期分裂、動蕩的局面。明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今遼寧新賓縣)登上汗位,建號金(亦稱大金國),建元天命,創立起后金政權。明萬歷四十六年(后金天命三年,1618年),努爾哈赤以“七大恨”誓師攻明。從此時起到明天啟六年(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的八年間,努爾哈赤統率驃悍善戰的八旗部隊把主要的進攻目標指向明朝,經薩爾滸、沈陽、遼陽等戰役,攻占了遼東及遼西部分地區,把后金政權的勢力從白山黑水之地推進到文化水平較為先進的遼沈農耕地區。

伴隨著軍事上的勝利進軍,女真族社會在、經濟、文化等方面也都發生了新的變化,取得的進步非常明顯。正如蕭一山所言:“蓋滿人以漁獵為生計者多,從事耕種者少,故打圍之風,至清初猶未泯也。然此僅女真生活之一斑耳,至遼東西原為漢人生息之地,早已進入農業社會。努爾哈赤由興京遷都遼沈以后,女真漢人,逐漸同化,當非全屬白山黑水間之舊俗矣。”[1]女真族社會進步迅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以努爾哈赤為首的統治者采取了在軍事上與明朝對抗,而在發展經濟、政權建設、文化建設各方面注意向漢族學習、吸收漢文化之所長,促進了“女真漢人,逐漸同化”的發展趨勢。

努爾哈赤曾經擔任過建州左衛都督,比其他女真族人有更多的接觸漢文化的機會。他曾多次奉朝命赴明都北京進貢,領略了中原王朝的禮儀制度與政情民俗。據《明神宗實錄》記載,在明萬歷十八年至二十九年(1590——1601)期間,努爾哈赤與其弟舒爾哈齊等女真首領多次赴北京進貢。紫禁城的尊貴威嚴、漢文化的先進發達,都給這位夙有大志的滿族青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對他后來萌發吸收漢文化、推行滿族內部改革的思想種下根芽。然而,對于努爾哈赤來說,能夠意識到學習、吸收漢文化并非是輕而易舉的事,經過一個曲折的認識過程。

女真族崛起之初,因受落后民族傳統的影響,對于征戰之后俘獲的漢族男丁采取一律屠殺的野蠻政策。后來,努爾哈赤逐漸認識到利用俘獲漢人的手藝和勞力為自己服務,可以帶來更大的利益,便把過去對俘獲男丁的殺戮政策改變為“收養”政策,即保全性命,充作勞役奴隸。努爾哈赤曾直言不諱地對俘獲的漢人說:

即使殺了你們,奪取的財物能有多少呢?那只是暫時的,有限的。如果收養,你們的

手可以出任何東西。用出的東西做生意,生產的好果實、好東西,那是永久的利益。[2]

這段話反映出努爾哈赤對漢人掌握的手藝技術和生產創造力的價值已有一定的認識,是導致他作出這種政策轉變的思想認識基礎。“收養”政策的實行,無疑為滿族社會保存了大量掌握中原先進文化的漢民,這對正在從原始牧獵社會向農耕社會過渡的滿族來說,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以后,努爾哈赤進一步認識到漢族文化除工藝技術之外,還有一套文物制度,更是發展中的女真族迫切需要學習的內容。基于此,他命令屬下:

把尼堪(指明朝)行事的各種法例,全都寫在文書呈送上來。拋棄不適當的地方,

報告適當的地方。不要以異國人不知而謊報!盵3]

這道命令初步體現了他“因襲明制”的思想意圖。在這一思想的支配下,努爾哈赤在經濟生活、政治制度和文化建設三個方面都進行了一些體現吸收漢文化的改革,并取得一定的效果。

經濟生活

女真族原本地處偏遠,生活手段以采集和漁獵為主,經濟文化及社會發展水平比較落后。明代時,女真族一些部落如建州女真等不斷南遷,逐步移居漢人居住地區,受到漢族農耕文明的影響,遂使其社會經濟發生新的變化,經濟結構從過去以采集漁獵為主的單一經濟形態,發展為農業與采集、漁獵等業并行發展,兼有采礦、貿易等業在內的多種經濟成分。作為一位正在崛起和變革中的少數民族領袖,努爾哈赤敏銳地認識到發展農業生產的重要性,發布了一些有利于農業生產的命令,注意采取促進農業發展的措施。如他曾下令禁止牲畜入田,保護農田作物:“牲畜進入田中,看見就要撲捉;捕獲的人,不要剝取衣服,要帶到村的章京那里去查看。馬、牛、騾、驢等每一牲畜各取銀一兩!盵4]他還以都堂名義書諭:“產金銀地方的人,在耕田時期不要挖掘,恐怕耽誤耕田。耕田閑暇時,想淘金、想挖銀的人,允許后,或淘金、或挖銀。……田不足的人,可在沿境內外任意耕墾。守臺的人,今年沿臺耕田。明年沒有糧食也不給。”[5]其目的也是為了確保農業生產的勞動力。天命六年(1621)七月,努爾哈赤頒布了在女真族興起過程中起過重要作用的“計丁授田”令。“計丁授田”令盡管還保留著相當濃厚的農奴制色彩,它的推行對于遼東漢民地區來說不啻是一種倒退,但對于正在從奴隸制向封建制轉變的女真族社會而言,這一政令則確立了后金政權的土地所有制關系,反映了農業在后金政權經濟部門中地位的提高,有助于女真族內部封建性因素的增長。

政治建設

努爾哈赤在政治建設方面同樣多有建樹,其中最重要者就是在改造舊牛錄制基礎上創立了適合于征戰,具有軍政合一、軍民合一政治特征的八旗制度,使女真族社會走上了嚴密組織化的道路。八旗制度固然是女真族人民的創造杰作,帶有鮮明的民族特點,然而,在它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努爾哈赤等女真族統治者注意從明朝體制中吸收于己有用的內容,把吸收漢文化的思想運用于政治領域。仿照明制設立都堂,制定官員服飾、官場儀仗和相見之禮等,豐富了它的內容。除此以外,后金政權對一部分被俘的漢族文武官員委以官職,開啟了清朝任用漢員的先例。天命三年(1618)四月,努爾哈赤攻下撫順,明朝守城游擊李永芳投降,成為“歸附最先”[6]的明朝降將。繼李永芳之后,陸續有一些明朝官吏、武將、生員戰敗被俘,如明守備石廷柱及其弟千總天柱,明進士、都司金礪,明同知李思忠,明沈陽生員范文程及其兄文?,明諸生丁文盛等多人。天命六年(1621)三月后金攻占遼陽,努爾哈赤命令“釋遼陽獄中官民,查削職閑住者服其原職。設游擊八員,都司二員,委之以事!盵7]強調網羅和使用明朝罪臣、廢員。天命七年(1622年),努爾哈赤率軍攻下廣寧等地,收降的明朝降將尤多,如游擊孫得功,守備張士彥、黃進、石廷柱,千總郎紹貞、陸國志、石天柱等人,參將劉世勛,游擊羅萬言、何世延、閻印,都司金礪、劉式章、李維龍[8]天命年間歸降者還有“兼通漢文”的寧完我、參將鮑承先、千總金玉和等人。對于這些降官降將,努爾哈赤擇其可用者授以官職。如李永芳投降后,努爾哈赤“命依明制設大小官屬,授永芳三等副將,轄其眾。”[9]以后如石廷柱授以世職游擊,金玉和授以世職三等副將,金礪授以世職三等副將,鮑承先授以副將等。對于歸附的漢族降官,初時大都編入八旗,受女真族八貝勒的節制,在女真族社會中只是一支輔助性的力量。

文化建設

努爾哈赤在發展女真族文化的過程中,既保持了本民族文化的基本特色,又在一定程度上吸收漢族、蒙古族等民族文化的成分,體現出一定的兼容性。以創制滿洲文字為例,最初,女真族沒有本族的文字,文移往來,必須習蒙古書,譯蒙古語加以疏通,于思想語言交流極為不便。明萬歷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努爾哈赤決意“以蒙古字編成國語”。其屬下巴克什額爾德尼、噶蓋均認為此事難行,表示 “我等實不能!迸瑺柟嗖灰詾槿,闡述了創制本族文字的重要性,指出:“漢人念漢字,學與不學者皆知。蒙古之人念蒙古字,學與不學者亦知。我國之言,寫蒙古之字,則不習蒙古語者不能知矣。何汝等以本國言語編字為難,以習他國之言為易耶?”[10]在他的支持下,額爾德尼、噶蓋等人以蒙文字母為基礎創制成滿族文字,史稱老滿文。誠如史書所論:“創制滿洲文字,自太祖始!盵11]與皇太極時期經過改進的新滿文相比,老滿文盡管不盡完善,但確是滿族社會文化向前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更何況努爾哈赤在創制滿文的時候,就從“漢人念漢字,學與不學者皆知”的事實中受到啟發。

后金政權建立以后,努爾哈赤對八旗貴族子弟的頗為注意。天命六年(1621年)七月,努爾哈赤命鍾堆、博布黑等八人為八旗巴克什(師傅),要求他們“認真地教書,使之通文理,這就是功。如入學的兒童們等不勤勉地學,不通文理,就要治罪。入學的徒弟們,如不勤勉學,你師傅向諸貝勒報告!盵12] 除了任命滿族教師外,還起用被虜的漢族文人充當教師。朝鮮《李朝實錄》記載:被虜漢人龔正陸“教老乙可赤(案:努爾哈赤)兒子書!盵13]這些作法邁出了女真族社會發展貴族教育的第一步。

在思想觀念方面,以努爾哈赤為首的后金統治者也很注意向漢文化學習,并從中吸收了一些思想理念。努爾哈赤在早年就喜好《三國演義》、《水滸傳》等小說傳奇,受到漢族通俗文化的熏陶。以后隨著閱歷的豐富,努爾哈赤接觸到更多的漢文典籍,包括儒學典籍、歷史書籍,并從中吸收了不少思想營養。從《滿文老檔》、《清太祖武皇帝實錄》等史料記載的努爾哈赤諭令提到的漢族典籍就有《論語》、《孟子》、《史記》、《資治通鑒》等,能夠比較恰當地引用其中的語句段落,表達自己的思想觀點。

“天命”思想是努爾哈赤的很重要的一個政治理念,在他的許多諭令、文告中都一再提到。如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努爾哈赤立理國政聽訟大臣五員,都堂十員,五日一朝,“當天設案焚香,以善言曉諭國人,宣上古成敗之語!逼湟庠谟诮瓒\告上天來表明自己施政“上體天意,下合人心,”以求得“法度得宜,敬老尊賢,黜讒遠佞”[14]的“郅治”效果。天命三年(1618)四月,努爾哈赤發布“七大恨”誓言,聲明伐明理由,稱:

夫天下之國互相征伐,合天心者勝而存,逆天意者敗而亡。死于鋒刃者使更生,

既得之人畜令復返,此理果有之乎?天降大國之君,宜為天下共主,豈獨吾一身之主?

先因糊籠部會兵侵我,我始興兵,因合天意,天遂厭糊籠而佑我也。大明助天罪之夜

黑,如逆天然,以是為非,以非為是,妄為剖斷,此其七也。[15]

努爾哈赤認為:“合天心者勝而存,逆天意者敗而亡”,譴責“大明助天罪之夜黑,如逆天然”,而自己所行“因合天意”,必然能得到上天的護佑,后金興兵是仗義伐暴,順和天意。所謂“天命”是指上天的意志和命令。這與《尚書·湯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16]之語含義如出一轍。“天命”思想形成于先秦時代,許多儒學思想家都曾經予以闡發,為歷代漢族王朝和許多少數民族統治者所信奉。元世祖忽必烈即位時發布的詔書就有“天道助順,人謨與能”[17]的話語。努爾哈赤的上述言論也同樣表明了對天命思想的一種認同。

努爾哈赤還用“皇天無親,惟德是輔”[18]、“天道循環”的觀點對明朝官將進行“策反”,要他們認識到明朝衰敗完全是天命不佑,氣數已盡,趕快棄暗投明,歸附后金。他在致明將毛文龍書中就這樣說:

古來各國的興亡,都是天道循環。到滅亡時,天示怪異和祥瑞,各處爆發戰爭,以

至滅亡。到興起時,天將默助,動則興旺。那樣的事例,你能不知道嗎?過去伊尹知道

桀王的命運將終,去成湯那里為僚友;姜太公知道紂王的命運將終,去武王那里為僚

友!峥皣ㄖ该鞒┑拿\已終,劫數未完,所以在何處有天不殺尼堪的呢?……

天滅(明朝)你能恢復嗎?從前周國的命運已終,末世國亂,圣人孔夫子、孟子想要恢

復,也沒能事到,還是亡了。你能不知道那事嗎?良鳥選擇樹木棲止,好人選主為良

友!忝珜④姴恢缽那疤鞎r的事例嗎?你要考慮,失去時機以后,后悔還來得及

嗎?[19]

他不僅對天命思想運用熟練,而且還熟知“成湯代夏”、“武王伐紂”、“圣人孔孟”等歷史典故與人物。他對漢文化中歷史知識的了解由此可見一般。

努爾哈赤還象中原王朝的君主一樣,追求“君尊臣卑”的統治秩序,提倡“忠直”奉上的政治道德。在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即建元天命的前一年,努爾哈赤就訓諭屬下:

天作之為君,君命之為臣,卿等當念所任之職,有能理國政者,知之則勿隱,今

國事繁瑣,須多得賢人,各任之以事,倘治國統軍者少,則濟事幾何,若有臨陣英勇

者,賜之以官賞,有干國忠良者,用以佐理國政,有博通古今者,用以講古今,有才

堪宴賓客者,用以宴賓客,各處搜羅可也!t者不舉,則賢者何由而進,不肖者

不推,則不肖者何由而懲,汝等宜秉忠直,切勿貪婪,均平之大道莫過于忠直。吾夙

好忠直,從來未慊,汝等當留心。[20]

在他看來,君主是應天命而立,諸臣則由君主而定,他們之間應該保持主從、尊卑的關系。為臣者應該恪守“忠直”的道德,盡心盡力地侍奉君主。后金政權建立后,努爾哈赤的這種觀念體現的更加突出,不僅要求其臣民都要恪守“忠直”之道,而且還要循守“禮治”,以禮安民,帶有追求儒家“文治”政治局面的傾向。天命六年(1621)閏二月十一日,薩爾滸城筑畢,努爾哈赤對諸王說:

人君無野處露宿之理,故筑城也。君明乃成國,國治乃成君,至于君之下有王,

王安即民安,民安即王安,故天作之君,君恩臣,臣敬君,禮也。至于王宜愛民,民

宜尊王,為主者宜憐仆,仆宜為其主,仆所事之農業,與主共食,而主所獲之財及所

畋之物,亦當與仆共之。如是互相關切,天欣人愛,豈不各成歡慶哉![21]

天命八年(1623年)正月,努爾哈赤在諭令中強調臣民要以“公正為本”,像孝敬父親一般虔誠事上,就能維護“汗道”、“臣道”的常存不衰,不會遇到“憂患”和“懲罰”,他說:

天的子是汗。汗的子是諸貝勒、諸大臣。諸貝勒、諸大臣的子是民。額真的子是阿哈。

如果汗敬天如父,不忘其恩惠,清明治理天賜的大業,那麼汗道怎麼能亡呢?如果諸貝勒、

諸大臣敬汗如父,不忘其恩惠,不想為自己攫取任何東西,不做盜賊、奸宄、邪惡的事,

公正為本,那麼諸貝勒、諸大臣的臣道怎麼能亡呢?如果民敬諸貝勒、諸大臣如父,不忘

其恩惠,不做盜賊、奸宄、邪惡的事,不違背法度,盡力謀生,那麼怎能遇到憂患呢?如

果阿哈敬額真如父,不忘其恩惠,不做盜賊、奸宄、邪惡的事,小心翼翼地盡力做阿哈的

工作為生,那麼怎能受到懲罰呢?[22]

值得注意的是,努爾哈赤把“有才德”、虛心納諫、遵行君道作為“有道明君”的標準,并以此標準來確定自己的后繼人。天命七年(1622)三月初三日,八固山王問努爾哈赤關于王位繼承的問題:“上天所予之規模何以底定,所賜之福祉何以永承?”他回答說:

繼我而為君者,毋令強勢之人為之。此等人一為國君,恐倚強恃勢,獲罪于天也!

爾八人可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干國,可無失矣。八固山王,爾等中有才德能受諫

者,可繼我之位,若不納諫,不遵道,可更擇有德者立之。”[23]

在選擇政治繼承人的問題上,努爾哈赤把“有德者”作為抉擇的標準,說明儒家“德治”思想對他已經有所影響。

努爾哈赤對儒家關于“以孝道治天下”的信條十分欣賞,視之為約束臣民的倫理規范加以提倡。天命八年(1623)二月,努爾哈赤諭侍臣:“人君之心,能貞固不二,感召天和,風雨時,黍谷登,民安物阜,則永保天位,世祚綿長。凡為民者,能持敬謹之心,罔干國典,急公奉上,孝弟力田,則獲福而家道昌矣。”[24]“孝弟力田”就是他對臣民的一種道德要求。天命十年(1625)四月二十三日,努爾哈赤在對諸王的一次訓誡中更是引用《論語》的話來闡發孝道,其言云:

語云:其為人也孝弟,而犯好上作亂者未之有也。吾后代子孫,當世守孝弟之道,

不可違也。其為長上者,居恒當和睦其子弟,為子弟者,宜亦承順關切可也。至于上

待下,下事上,務以真心實意愛敬之,慎勿懷虛假之念。且我滿洲原與漢人蒙古國別

俗殊,今共處一城,如同室而居,若侮虐其下,則卑幼者必無得所之期,遂些須飲食,

亦當聚宴,以示親好然,吾之所指示此耳,汝等毋負朕言可也。[25]


努爾哈赤不僅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某些儒家思想觀念,而且還對史書頗感興趣,注意從中吸取經驗教訓。他的不少諭令和書信都相當準確地引用了出自《史記》、《資治通鑒》等史書中的事例,以警誡屬下。天命十一年(1626)六月二十四日,努爾哈赤對諸王臣發了一番長篇的訓諭,中心的內容是告誡汗位后繼者及諸王臣不忘創業的艱難,虛心納諫,謹慎行政,以固江山社稷。其中多處引用典籍與掌故之處,如稱:

昔衛鞅云:‘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帧吨医洝吩疲骸G于

未形者上也,諫于既形者下也,違而不諫則非忠臣。’凡事勿謂小而無害,不知由小及

大,有壞于國者多也。凡我訓言,莫非成就汝等,豈貽累于汝等耶?昔宋劉裕謂群臣

曰:‘自古明君賢相,皆由困而亨,舜發畎畝,傅說舉版筑,膠鬲舉魚鹽,百里溪食牛,

天意何居?’群臣對曰:‘君相之任大任也,故天降大任于是人,必先苦心志,使之遍

慮事物,而內不得安;勞筋骨,使外不得逸;餓體膚,使食不得充;所以動心忍性,

增益其所不能。是人而為君,必能達國事,是人而為相,必能悉民隱,天意如此而已。’

若人之言,誠為善識天意者也!舳ǖ圩糟昃┬夜识紩䦟幐ㄔ诎咨街畺|),謂太

子曰:汝勿憂也,國家當以賞示信,以罰為威,商賈積貨,農夫積粟!癄柊斯躺嚼^我

之后,亦如是嚴法度,以效信賞必罰,使我不與國事,得坐觀爾等作為,以舒其懷可

也。[26]

在率領女真族崛起和實行民族統一的過程中,作為一代雄主的努爾哈赤實行了一系列正確的政策與措施,有力地推動了本民族的迅速興起。吸收漢文化、改革本民族內部的落后面,則是努爾哈赤之所以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努爾哈赤對漢族先進文化進行了認真的吸收,包括實行“各守舊業”的政策,以促進從牧獵經濟向農耕經濟的轉變;仿照明制改革禮儀服制,起用明朝降將降官,邁出了后金政權封建化的第一步;注意從中原文化傳統中吸取精神營養,接受了天命思想、君權神授觀念和忠直、孝道等道德理念,并承認孔孟為圣人,顯示出認同儒家思想的傾向。這一切對協調民族關系、穩定社會秩序、吸收先進民族文化要素、實現女真族社會從牧獵階段向農耕階段的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然而,努爾哈赤實行的漢化改革僅是初步性的和不徹底的。就總體而言,在努爾哈赤統治時期,后金政權、女真族社會在經濟生活、制度、思想文化各方面,都保留著大量的牧獵氏族社會的落后面,多數族人對漢人及漢文化抱有很大偏見,尤其在女真族貴族上層排斥漢人及其文化的保守勢力相當強大。這不能不對努爾哈赤產生一定的影響,使他對漢文化的吸收大打折扣。如努爾哈赤盡管起用明朝降官降將,但實行的卻是“用小不用大”的政策。天命六年(1621)六月,努爾哈赤在下達給都堂的文書中說:

為什麼把所有的人分為阿哈、主人、大人、小人呢?被他的國痛恨,歸順我方,如

能貢獻出有限的力量,貢獻出有限的智慧,那就不論是阿哈、小人,立刻任用給與官職,成為大人。那樣就有更多人來歸附我們。為他的皇帝立功,給他的官員們財物,成為官員的人,原來就是大臣,就是官員,對我們不出力,不貢獻才能,僅是窺視臉色沉默無為的人,那是什麼僚友呢?[27]

努爾哈赤招納的對象主要只是漢官中的基層人員,而對其中上層人員懷有很深的猜忌。可

見,他起用漢員的政策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更為嚴重的是在努爾哈赤晚年發生過屠殺漢人的慘案[28],惡化了后金政權統轄下的滿漢民族關系,使他實行多年的吸收漢文化政策幾乎夭折。

二 皇太極時期的進一步改革及其文化政策

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1626年9月30日),努爾哈赤病逝。他的八子皇太極登上汗位,改元天聰。天聰十年(1636),又改國號為“清”,改年號崇德,受尊號為“寬溫仁圣皇帝”。崇德八年(1643),皇太極暴卒,在位共17年;侍珮O一生功業并不遜色于乃父,武功文治,赫赫輝煌,各方面的建設與改革,長足進展,女真族也從此被稱為滿族。在清朝歷史上,皇太極與乃父努爾哈赤雙星并耀,同為具有雄才大略的開國君主。正如論者所評價:“其生平武功,固不待論,即政治上之施設,亦頗足為清朝二百年之基礎。……其生平之事功,殆得漢人之力不少,亦郅治之最大原因也。”[29]以更大的力度吸收漢文化,積極推行改革方針,是皇太極執政期間最為鮮明的特色。

皇太極成長的環境及文化背景與努爾哈赤又有很大不同。皇太極生于明萬歷二十年(1592),在他24歲(1616)時,其父努爾哈赤建立后金政權稱汗。天命六年(1621),努爾哈赤始命巴克什(師傅)教導自己的子弟。是時皇太極29歲。如論者云:“皇太極出生于女真族最大的奴隸主——大汗家庭,有文化的奴隸‘諳達’,是他的啟蒙老師,自幼在費阿拉城受到良好和訓練!盵30]應該說,這樣的成長環境使他對漢文化有著比乃父更為深入的了解。正由于此,皇太極即位伊始,便對努爾哈赤晚年苛待漢人的政策進行了大膽糾正。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初五日,皇太極發布命令:

治國之要,莫先安民。我國中漢官漢民,從前有私欲潛逃,及令奸細往來者,事屬

已往,雖舉首概置不論。嗣后惟已經在逃而被緝獲者論死。其未行者雖首告,亦不論。[31]

這項命令的實行使“漢官漢民皆大悅,逃者皆止,奸細絕跡。”[32]反映出皇太極在處理滿漢民族問題上的開明態度。

皇太極在位期間,后金政權的武力比努爾哈赤時代有了更大的,在軍事上對周邊地區和民族部落展開積極進攻,迅速擴大著自己的統治范圍。經過西征蒙古、東伐朝鮮,以及多次對明朝的勝利用兵,到皇太極統治后期,其統治范圍在從原有的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地區的基礎上,發展到北至外興安嶺,東抵鄂霍次克海、庫葉島,西到貝加爾湖,南達日本海的廣袤地區;侍珮O在積極進行軍事擴張的同時,對于內政的漢化改革也在緊鑼密鼓地展開,并取得勝于乃父的顯著成果。

發展牧獵與農業并舉的經濟政策

皇太極在經濟上是采取發展牧獵與農業并舉的政策,但對后者的關注日益加強。他多次發布發展和保護農業的政令,強調“工筑之興”不應“有妨農務”,要求軍民“專勤南畝,以重本務”[33],“務農積貯,為足食之本”[34],體現對傳統的“以農為本”經濟觀念的認同。他還下令禁止宰殺耕牛,保護農業生產力,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田疇廬舍,民生攸賴,勸農講武,國之大經”[35]的治國方針體現了“耕戰”精神。

“仿效明制”和文武并重的政治策略

在政治方面,皇太極本著“仿效明制”和文武并重的原則,對乃父遺留下來的帶有明顯氏族痕跡的政治體制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使后金政治制度更加適應封建化發展的需要。

努爾哈赤時期的后金政權政治體制結構比較簡單,主要以兵民合一、文武不分的八旗制為主體,各部門要職全部操縱于滿族貴族之手。皇太極即位后,接受漢員寧完我等關于“設六部,立諫臣,更館名,置通政,辨服制”[36]的建議,果斷地“定官制,設立六部”[37],設置諫臣言官,把文館改為內三院,即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內三院的職掌,不僅比以前的文館擴大了職權范圍,粗具日后內閣的規模,而且還包括了以后設立的翰林院、詹事府等機構的職能[38],便利了皇權集中。隨著中央六部和內三院的設立,皇太極對官民服制、官員祭喪制,乃至官場言語書詞等,都本著效仿中原王朝“明尊卑,辨等威”的原則進行了改革和規范。

天聰六年(1632)十二月,皇太極鑒于天命年間雖然頒定補服之制,但規定不甚明確,官民衣著混同,貴賤依舊難辨,致使“奢靡僭越之風往往而有”,于是下令確立“國家服式之制”,“以辨等威,定民志,朝野各有遵守。”[39] 次年六月,皇太極再發更定朝服的命令,“特定入朝官服之制”,以“辨服色,正名分”,“以肅觀瞻”。[40] 天聰六年(1632)定諸貝勒大臣官員祭喪制,區分等級尊卑亦為其明顯特點。至于朝廷官場言語書詞的規范是在崇德元年(1636)。是年六月初六日,皇太極在諭令中說:“我國初不悉禮,或稱呼,或書寫,俱無上下貴賤之分。今閱古典,凡上下應答,各有分別,著俱遵例行!彼熳h定:凡其文上報,達于皇帝者稱“奏”,達于諸王者稱“稟”,達于其他官員者稱“告”;实垩哉Z或書寫,都稱為“上命”或“圣旨”,臣工對皇帝問答,謂之“奏上”等。[41]

皇太極還極力籠絡漢官,取得的成效超過乃父。與努爾哈赤時期相比,皇太極招納籠絡的漢官不僅數量眾多,而且其身份檔次也大有提升,尤其注重對明朝中高級官員將領的招降和接納。崇德三年(1638)駐守石城島的明副將沈志祥降清,接納降者達2500人。內有“副將九、參將八、游擊十八、都司三十一、守備三十、千總四十、諸生二。”[42]僅此一次就接納游擊以上的官員35人。在收降的明朝官員中,以洪承疇為官位最高者。其余中高級降官還有:總兵祖大壽、副將尚可喜、張存仁、孟喬芳、沈志祥、祖可法、參將孔有德、耿仲明、馬光遠等。皇太極基于攻滅明朝,奪取全國政權的戰略思考,深悉籠絡漢族高官的重要性,不惜紆尊降貴,親臨撫慰,用心可謂良苦。

在對漢員的使用上,皇太極比努爾哈赤更為大膽。天命年間投奔的范文程、鮑承先、寧完我、石廷柱、馬光遠等人,大多是在皇太極時期得到重用;侍珮O即位之初,便把范文程、寧完我召直左右,以備顧問。內秘書院設立伊始,范文程、鮑承先先后被授為大學士,參與樞要。他們對許多軍國大事提出過重要的意見,受到皇太極的“嘉納”。崇德四年(1631)六月,皇太極分漢軍為四旗,任用了一大批漢員。其中馬光遠(授職固山額真,領漢軍正黃、鑲黃兩旗)、石廷柱(授職固山額真,令正白、鑲白兩旗)、王世選(授職固山額真,領正紅、鑲紅兩旗),以及李國翰、馬光輝、張大猷、金維城、吳守進、孟喬芳等人都擔任了要職。[43]值得注意的是,皇太極在崇德元年(1636)連續授予三位漢員王爵,即授孔有德恭順王,耿仲明懷順王,尚可喜智順王,開有清一代封漢員王爵的先河;侍珮O對漢員的拔擢、重用,與努爾哈赤時期的對漢員的猜忌、抑制作法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除了招納明朝降官外,皇太極還仿效中原王朝科舉取士的辦法,通過選拔人才。天聰三年(1629)八月二十三日,皇太極下達了一道在清朝歷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諭令:

自古國家,文武并用,以武功戡禍亂,以文教佐太平。朕今欲振興文治,于生員

中考取其文藝明通者優獎之,以昭作人之典。諸貝勒府以下,及滿漢蒙古家,所有生

員,俱令考試。[44]

后金政權于當年九月舉行了大約有300名生員參加的考試,“分別優劣”,錄取了其中的200名。參加應試的生員絕大多數為努爾哈赤晚年鎮壓明朝生員通明叛變事件中的幸存者。這次考試不僅把這些人從昔日“包衣”、“奴者”的地位中“擢拔”出來,取消了奴隸的身份,而且成為清朝實行科舉制度的先例。天聰八年(1634)三月,后金再次舉行漢人生員考試,錄取228人!胺謩e等第,一等十六人,二等三十一人,三等一百八十一人。”[45]賞考試取中生員銀兩有差。一個月后經禮部考試,齊國儒、朱燦然、羅錦繡、梁正大、雷興、馬國柱、金柱、王來用等人以“通曉漢書”授予舉人功名。他們是后金政權自己造就的第一批士人。其中大多在文館供職,成為皇太極推行“文治”的骨干力量。崇德六年(1641)七月,后金政權再次舉行考試,錄取滿、蒙、漢舉人生員共48人,其中漢員35人,占總數的73%。新中式舉人生員各得賞賜若干,[46]受到皇太極的表彰和鼓勵。這樣,在皇太極周圍逐漸形成一個漢族官僚“智囊團”,其中有范文程、寧完我、洪承疇、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人,充實了后金政權的統治力量,為日后定鼎中原創造了條件。

文化政策中的尊儒傾向

皇太極統治時期,后金政權在思想文化方面帶有了更多的儒家文化色彩。皇太極實行祭孔之禮一事,最能說明問題。

清朝當局始建孔廟最早是在崇德元年(1636),建于盛京。據《清朝通典》記載:皇太極“始創大業,即崇文重道,建孔子廟于盛京。”[47]《清史稿》記載:“崇德元年,建廟盛京,遣大學士范文程致祭。”[48]此廟即孔廟。是年八月初六日,皇太極遣內秘書院大學士范文程致祭至圣先師孔子,以復圣顏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亞圣孟子配享。祭文稱:“惟至圣德配天地,道貫古今,刪述六經,垂憲萬世,昭宣文治,歷代尊崇。”祭孔祀典“命仿舊制”[49]所謂“仿舊制”是指沿襲明朝實行的祀典禮制。此次祀典,從對孔子的尊奉、配享的安排、祭祀日期的確定,到典禮的儀程,都循守中原王朝禮制,儼然一派“崇儒重道”氣象。關于皇太極明令祭孔之事,一般史書的記載和評論都很簡略。其實,這件事對于清朝來說,無論在政治上,還是在思想文化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象征意義。因為自漢代以來,孔子及其學說一直是歷代封建王朝尊崇的精神象征,具有獨尊的政治地位和思想地位。尊孔祀孔已經成為歷代中原王朝政治及文化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侍珮O明令祭孔不僅是自努爾哈赤以來吸收漢文化的必然結果,也是滿族貴族從政治到思想認同孔子儒家思想、把自己納入中原文化體系的里程碑,為清朝后來推行“文治”及崇儒重道文化政策奠定了基礎。

皇太極不僅積極推崇孔子,而且還提倡讀漢人之書,并強調滿族貴族子弟要“讀書明理”,明確規定他們的子弟凡在八歲至十五歲之間者,“俱令讀書”。天聰五年(1631)閏十一月初一日,皇太極發布了一道令諸貝勒大臣子弟讀書的諭旨,內稱:

朕令諸貝勒大臣子弟讀書,所以使之習于學問,講明義理,忠君親上,實有賴焉。

聞諸貝勒大臣有溺愛子弟,不令就學者。得毋謂我國雖不讀書,亦未嘗誤事與。獨不

思昔我兵棄灤州,皆由永平駐守貝勒失于救援,遂至永平、遵化、遷安等城相繼而棄,

豈非未嘗學問,不明理義之故乎?我兵圍明大凌河城,經四越月,人皆相食,猶以死

守,雖援兵盡敗,凌河已降,而錦州、松山、杏山,猶不忍委棄而去者,豈非讀書明

道理為朝廷盡忠之故乎?自今,凡子弟十五歲以下,八歲以上者,俱令讀書。如有不

愿教子讀書者,自行啟奏。若爾等溺愛如此,朕亦不令爾身披甲出征,聽爾任意自適,

于爾心安乎?[50]

在他看來,明朝官兵處困境而“猶以死守”,得益于“讀書明道理為朝廷盡忠之故”,由此反思出己方的在精神士氣、思想文化上的不足,并以“讀書明理”相勸。這種認識是明智的和富有遠見的。

皇太極提倡“讀書”,主要是指學習反映中原文化成就的各種漢文書籍,既包括儒家經學、史學類書籍,也包括軍事等實用性書籍,還有佛教經典,內容相當廣泛。由于語言上的障礙,他不得不沿用乃父的作法,組織人力進行翻譯。天聰三年(1629),皇太極命達海領筆帖式剛林、蘇開、顧爾馬渾、托布戚等人翻譯漢文書籍。所譯書有《刑部會典》、《素書》、《三略》、《萬寶全書》,俱成秩。時方譯《通鑒》、《六韜》、《孟子》、《三國志》及大乘經等。[51] 其中,對儒學經典的提倡和翻譯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儒學內部學派紛繁,著述駁雜,究竟應該作何選擇?這在清朝入關以前,對于剛剛接觸漢文化的皇太極等滿族貴族來說,的確是一個難度相當大的問題;侍珮O讀書只停留在欣尚賞《三國演義》的水平上,諸臣所上奏疏大多就事論事,“而無勸上勤學問者!贬槍@種情況,一些漢員提出皇帝進學應主要學習以“四書”為核心的“帝王治平之道”,并建議建立侍講制度,對皇太極作了傾向于程朱的思想引導。最具代表性的是沈文奎在天聰六年(1632)九月所上的奏疏,疏稱:

臣自入國后,見上封事者多矣,而無勸上勤學問者。上喜閱《三國志》,此一隅之見,

偏而不全。帝王治平之道,奧在《四書》,跡詳史籍。宜選筆帖式通文義者,秀才老成者,分任?譯講解,日進《四書》兩章,《通鑒》一章。上聽政之暇,日知月積,身體力行,操約而施博,行易而效捷。[52]

除沈文奎外,寧完我也強調對于《四書》的講習。史書載:“寧完我他所獻替,如論譯書,謂:‘自《金史》外,當兼譯《孝經》、《學》、《庸》、《論》、《孟》、《通鑒》諸籍!盵53] 有跡象表明,皇太極對于《四書》中《大學》所闡揚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有初步性的認識。他在崇德二年曾以“修齊治平”的道理告誡屬下說:

圣經有曰:欲齊其家,先修其身;身修家齊而后國治。爾等若謹好惡之施,審接物之道,御下以義,交友以信,如此則身修矣。孝其親,弟其長,教訓及其子孫親戚,如此則家齊矣。身修家齊而國不治者,有是理乎?[54]


總體上講,在皇太極時期,滿族統治者對于《四書》在孔學中特殊意義并無深刻的認識,侍講制度也因條件不備而未能建立,但沈文奎、寧完我等人強調“帝王治平之學”的重要性,提出肄習“四書”的問題,畢竟把清朝統治者推行尊崇儒學的文化政策又向前引導了一步。

皇太極也很注重對滿族習俗的改革,發布了一些改革風俗的命令。其中最重要的是對落后婚俗的禁革。天聰年間,皇太極曾諭令禁止亂倫婚娶。凡娶繼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婦、侄婦,永行禁止。在這項改革中,同樣貫徹了學習漢文化的精神,崇德改元后,他在議定《會典》時說:“漢人、高麗因曉道理,不娶族中婦女為妻。凡人既生為人,若娶族中婦女,與禽獸何異?”[55] 不分輩分的婚姻習俗,在許多民族的上都曾經存在過,但它畢竟是一種原始、落后的婚俗。與之相比,宗族外異姓論輩分的婚娶習俗,則是一種進步的、文明的現象;侍珮O比照漢族的習俗,改變本族的陋俗,無疑是一種歷史的進步。

努爾哈赤死后,皇太極順應滿族社會封建化的歷史趨勢,在與明朝對峙的同時,開展了以“仿效明制”為基本內容的改革,邁出了比努爾哈赤時代更大的步伐。蕭一山對皇太極的歷史作用作過這樣的評價:

其生平武功,固不待論,即政治上之設施,亦頗足為清朝二百余年之基礎。如六部

之設立,三院之改定,道路之修治,丁戶之調查;開言路,納直諫,制律例,戢貪暴,皆善政也。……而漢人之優遇,尤為太宗朝之特色。清國制度之規定,殆無一不出諸漢人之手,故降人之影響于清國者,不特備征戰供向導而已。皇太極灼見及此,殊堪驚嘆。其生平之事功,殆得漢人之力不少,亦郅治之最大原因也。”[56]

然而,這并不意味著皇太極完全放棄了本民族的文化傳統而實行徹底的“漢化”。實際上,他是本著有所為而有所不為的原則進行改革的。他曾拒絕滿臣達海、庫爾纏等人提出的“改滿洲衣冠,效漢人服飾制度”的意見,認為滿族的服飾及民族語言、騎射傳統不能改變。皇太極于崇德元年(1636)十一月十三日在翔鳳樓召見諸王大臣時,曾就漢化改革問題發表過一段意味深長的談話,茲引述如下:

先時儒臣巴克什達海、庫爾纏屢勸朕改滿洲衣冠,效漢人服飾制度,朕不從。輒以

為朕不納諫。朕試設為比喻,如我等于此聚集,寬衣大袖,左佩矢,右挾弓,忽遇碩翁

科羅巴圖魯勞薩,挺身突入,我等能御之乎?若廢騎射,寬衣大袖侍他人割肉而后食,

與尚左手之人何以異耶?朕發此言實為子孫萬世之計也。在朕身豈有變更之理?恐日后

子孫忘舊制,廢騎射,以效漢俗,故常切此慮耳。我國士卒,初有幾何?因嫻于騎射,

所以野戰則克,攻城則取。天下人稱我兵曰:立則不動搖,進則不回顧。威名震懾,莫

與爭鋒。[57]

崇德二年(1637)四月二十八日,皇太極結合歷史上金朝的經驗教訓,再次強調保持滿族固有傳統的重要性,聲稱:

昔金熙宗及金主亮廢其祖宗時衣冠儀度,循漢人之俗,遂服漢人衣冠,盡忘本國

言語。迨至世宗,始復舊制衣冠,凡言語及騎射之事,時諭子孫,勤家學習! 此

本國衣冠、言語不可輕變也。我國家以騎射為業,今若不時親弓矢,惟耽宴樂,則田

獵行陣之事,必至疏曠,武備何由而得習。可w射獵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國之

經。朕欲爾等時時不忘騎射,勤練士卒,凡出師田獵,許服便服,其余俱令遵照國初

之制,仍服朝衣。且諄諄訓諭者,非為目前起見也,及朕之身,豈有習于漢俗之理?

正欲爾等識之于心,轉相告誡,使后世子孫遵守毋變,棄祖宗之制耳。[58]

當然,滿族社會出現的封建化發展勢必導致其內部的兩極分化,使部分狀況下降的滿族人產生怨言。有的滿員抱怨:“恭順王、懷順王、智順王肥馬華屋,而我之兵馬,何獨羸瘦?”甚至嘗當面向皇太極發泄不滿:“昔太祖誅戮漢人,撫養滿洲。今漢人有為王者矣,有為昂邦章京者矣。至于宗室,今有為官者,有為民者,時勢顛倒,一至于此!盵59] 這種情況對皇太極吸收漢文化造成一定的壓力,使他常常處于改革與守舊的矛盾之間,不能不對滿族貴族中守舊勢力的掣肘有所顧忌,有時還要做些讓步。

結 語

綜觀清朝入關前之歷史,努爾哈赤作為后金政權的開創者,在政權建設、社會發展的一些方面注意吸收漢文化,開創了“清因明制”的先河,但他對漢文化的認識畢竟膚淺,所行社會文化政策重在保存滿族習俗,對漢文化的吸收比較有限。而且他對漢民族猜忌重重,以至在晚年對其轄區的漢民采取“逐殺”政策,出現了倒退的情況。皇太極執政后,糾正乃父晚年苛待漢民的政策偏頗,把乃父吸收漢文化的作法進一步擴大,初步形成政治上推行“武功”與“文治”并舉、文化上提倡儒學的治國思路,為清朝入關后實行的統治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皇太極去世后的第二年,即順治元年(1644年),清朝入關,定鼎中原。終順治一朝的統治者,無論是攝政王多爾袞,還是順治帝,都延續了皇太極吸收漢文化、文武并用、籠絡漢人的施政方針,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崇儒重道”的文化政策。順治十年(1653)四月,清廷在給禮部的上諭中宣稱:

國家崇儒重道,各地方設立學宮,令士子讀書,各治一經,選為生員,歲試科試入學肄業,朝廷復其身,有司接以禮,培養教化,貢明經,舉孝廉,成進士,何其重也。[60]

“崇儒重道”四字出現在煌煌上諭之中,表明它已經被統治者確立為實行“文治”的基本政策。順治朝,清統治者實行尊孔崇儒、籠絡漢員、科舉取士、編纂儒書等政策與措施,固然出于應付現實的需要,但如果追根溯源,都可以從其入關前的政治活動中找到根源,尤其皇太極時期采取的一些重視“文治”的作法,對順治朝統治者產生了直接的影響。誠如明清史研究專家謝國楨所說:

“清因明制”的思想根源,我們可以上溯到清太祖努爾哈赤開國之初。努爾哈赤

曾受明朝龍虎將軍的封號,并三次到過北京,熟悉關內的風俗情況。當他統一了東北

各民族,建立起后金國家之后,用蒙古字頭編制了老滿文;到清太宗天聰三年,命達

海榜式改進為加圈點有區別的新滿文;同時還翻譯了不少漢族文化傳統的書籍,如翻

譯明太祖朱元璋所頒布的《大誥三編》作為治理國家的指導思想,又翻譯了《三國演

義》,作為出謀劃策,用兵作戰的。這些書籍的翻譯,說明了清初統治者借助明朝

的風俗習慣和典章制度作為統治的工具,同時也為康熙“清因明制”思想的出現,奠

定了基礎。[61]

恩格斯說過:“由比較野蠻的民族進行的每一次征服,不言而喻,都阻礙了經濟的發展,摧毀了大批的生產力。但是在長時期的征服中,比較野蠻的征服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不得不適應由于征服而面臨的比較高的‘經濟狀況’;他們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多半甚至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語言!盵62]滿族是一個偉大的民族。她之所以能夠在明朝后期異軍突起,由小而大,由弱而強,在不長的時間里取代明朝,君臨天下,是與其入關前的統治者努爾哈赤、皇太極實行的吸收漢文化、堅持改革本民族內部陋俗的方針與作法分不開的。歷史證明,任何一個落后的民族,如果能夠以虛懷若谷的精神吸收他族之長,彌補自身之短,不斷改革內部的落后面,就能轉弱為強,走上富國強兵之路。清朝崛起的歷史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明。然而,也要看到,努爾哈赤、皇太極所向慕的漢文化,是寄身于封建社會后期的傳統文化。對于處在從牧獵社會向農耕社會轉變的滿族來說,這種文化具有她先進的一面。如果從另一方面看,此時的中原傳統文化已經處于發展的后期,其弊端已經充分暴露,封建性、落后性的因素體現的非常突出。對新興的滿族而言,吸收漢文化無異于得到一把利弊相形的雙刃劍,在吸收其優秀成分的同時,也把她的落后方面如君主專制、綱常名教等一齊接受過來,不可避免地背上了沉重的封建主義歷史包袱,帶來的弊害也是極其深遠的。

參考:

[1]蕭一山:《清代通史》上卷,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72頁。

[2]遼寧大學歷史系:《重譯滿文老檔(太祖朝)》第2分冊,清太祖天命六年(1621年)四月條,第19頁。

[3] 遼寧大學歷史系:《重譯滿文老檔(太祖朝)》第2分冊,清太祖天命六年(1621年)四月條,第20頁。

[4] 遼寧大學歷史系:《重譯滿文老檔(太祖朝)》第3分冊,清太祖天命八年(1623年)九月條,第95頁。

[5] 遼寧大學歷史系:《重譯滿文老檔(太祖朝)》第3分冊,清太祖天命八年(1623年)三月條,第13頁。

[6]《清史稿》卷231,中華書局點校本第31冊,第9345頁。

[7]《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3,《清入關前史料選輯》第1輯,第370頁。

[8]《清史稿》卷231,中華書局點校本第31冊,第9340頁。

[9]《清史稿》卷231,中華書局點校本第31冊,第9327頁。

[10]《清太祖高皇帝實錄·滿洲實錄》卷3,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冊,第110——112頁。

[11]《清太祖高皇帝實錄·滿洲實錄》卷3,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冊,第112頁。

[12] 遼寧大學歷史系:《重譯滿文老檔(太祖朝)》第2分冊,40頁。

[13] [朝鮮]《李朝實錄》宣宗朝卷70,乙未年十二月癸卯。

[14]《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2,《清入關前史料選輯》第1輯,第335頁。

[15]《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2,《清入關前史料選輯》第1輯,第339頁。

[16]《尚書·湯誓》。

[17]宋濂等:《元史》卷4,“世祖本紀”, 中華書局點校本第1冊,第65、64頁。

[18]《左傳·僖公五年》。

[19]遼寧大學歷史系:《重譯滿文老檔(太祖朝)》第3分冊,第184頁。天命十一年(1626)五月二十日條。

[20]《清太祖武皇帝實錄》,《清入關前史料選輯》第1輯,第334頁。

[21]《清太祖武皇帝實錄》,《清入關前史料選輯》第1輯,第364——365頁。

[22]遼寧大學歷史系:《重譯滿文老檔(太祖朝)》第2分冊,第165頁。

[23]《清太祖武皇帝實錄》,《清入關前史料選輯》第1輯,第374頁。

[24]《清太祖實錄》卷八,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冊,第118頁。

[25]《清太祖武皇帝實錄》,《清入關前史料選輯》第1輯,第383頁。

[26]《清太祖武皇帝實錄》,《清入關前史料選輯》第1輯,第391——392頁。

[27] 遼寧大學歷史系:《重譯滿文老檔(太祖朝)》第2分冊,第35頁。

[28] 參見《重譯滿文老檔(太祖朝)》卷66,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諭令,遼寧大學歷史系印本,第148頁。

[29] 蕭一山:《清代通史》卷上,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219頁。

[30] 劉玉文:《清前期皇帝典學述論》,《清前期歷史文化》遼寧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35頁。

[31]《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清實錄》第2冊,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6頁。

[32]《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清實錄》第2冊,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6頁。

[33]《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26頁。

[34]《太宗文皇帝實錄》卷3,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49頁。

[35]《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3,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179頁。

[36]《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0,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147頁。

[37]《太宗文皇帝實錄》卷9,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124頁。

[38]《太宗文皇帝實錄》卷28,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356頁。

[39]《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2,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175頁。

[40]《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4,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193頁。

[41] 遼寧大學歷史系:《清太宗實錄稿本》,1978年10月鉛印,第45頁。

[42]《清史稿》卷234,《沈志祥傳》,中華書局點校本第31冊,9417頁。

[43] 馬光遠授職固山額真,領漢軍正黃、鑲黃兩旗;石廷柱授職固山額真,令正白、鑲白兩旗;王世選授職固山額真,領正紅、鑲紅兩旗。李國翰以下均任梅勒章京。參見《太宗文皇帝實錄》卷47,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626頁。

[44]《太宗文皇帝實錄》卷5,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73頁。

[45]《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8,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236頁。

[46]《太宗文皇帝實錄》卷56,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754頁。

[47] 乾隆官修:《清朝通典》卷48,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309頁。

[48]《清史稿·禮三》卷84,中華書局標點本第10冊,第2532頁。

[49]《太宗文皇帝實錄》卷10,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146頁。

[50]《太宗文皇帝實錄》卷28,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360頁。

[51]《清史稿》卷228,中華書局標點本第31冊,第9256頁。

[52]《清史稿·沈文奎傳》卷239,中華書局標點本第32冊,第9509頁。

[53]《清史稿·寧完我傳》卷31,中華書局標點本第32冊,第9363頁。

[54]《太宗文皇帝實錄》卷34,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445頁。

[55] 遼寧大學歷史系:《清太宗實錄稿本》卷14,1978年10月鉛印本,第7頁。

[56] 蕭一山:《清代通史》(一),中華書局1985年影印版,第218——219頁。

[57]《太宗文皇帝實錄》卷32,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404頁。

[58]《太宗文皇帝實錄》卷35,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446頁。

[59]《太宗文皇帝實錄》卷64,中華書局影印本第2冊,第881頁。

[60]《世祖章皇帝實錄》卷74,中華書局1986年影印本第3冊,第585頁。

[61] 謝國楨:《明末清初的學風》,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8——79頁,

[62] 恩格斯:《反杜林論》,《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6——5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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