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酒釋兵權
“陳橋兵變”后,盡管宋太祖已黃袍加身,但“廢置天子,變易朝廷”之類的軍事政變,仍有可能重演。當時禁軍的九名高級統帥,或是太祖稱帝前的結拜兄弟,或是趙宋集團的中堅人物,他們在趙宋集團的崛起和“陳橋兵變”中均有極大貢獻,是集兵權、功勛于一身的趙氏王朝的開國元勛。功高則震主,權大則不測。這種功高權重的情形,對太祖及其子孫的皇位,確乎是一個潛在的威脅。
太祖有一句名言:“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這雖然是針對南唐政權而言的,卻也把他對功臣近侍的戒備之心,表露得淋漓盡致。對南唐可以用武力征伐,但對手下的開國元勛怎樣處置,讓深諳機謀的宋太祖非常棘手。
建隆二年(961)七月,太祖召見趙普問道:“為什么從唐末以來,數十年間帝王換了八姓十二君,爭戰無休無止?我要從此息滅天下之兵,建國家長久之計,有什么好的措施?”
趙普答復道:“陛下深謀遠慮,提出這一問題,此乃天地人神之福也。唐末以來皇祚數移,兵革不休,戰亂頻仍,根本原因就在于方鎮勢力太大,君弱臣強,F在要革除這一弊端,唯有削奪方鎮的權力,控制他們的財政,收編他們的精兵,這樣天下自然就安定了。”趙普的話還沒說完,太祖就連聲說:“你不用再說,我全都明白了。”
一天晚朝結束,太祖把石守信、高懷德等禁軍高級將領留下來喝酒,喝到酒酣耳熱之際,太祖突然屏退左右侍從,推心置腹地向他們訴起了衷腸。他說:“若不是靠你們出力,我是到不了今天這個位置的,為此,我從內心念及你們的功德。但是,做皇帝也太艱難了,還不如做個節度使快樂,不瞞各位說,這一年來,我從來都沒有睡過一個安穩覺!”
石守信等人聽了,忙問:“這是什么緣故?”
太祖不慌不忙地繼續說:“這不難知道。我這個皇帝地位,誰不想坐坐呢?”
石守信等人聽出了話中之音,連忙叩頭說:“陛下何出此言,現在天命已定,誰還敢有異心呢?”
太祖說:“不然,你們雖然無異心,然而你們部下想要富貴,一旦把黃袍加在你的身上,你即使不想當皇帝,到時也身不由己了。”
一席話,軟中帶硬,將領們知道自己已經受到猜疑,弄不好還會引來殺身之禍,頓時冷汗淋漓,一邊流淚,一邊叩頭,請太祖給他們指明一條明路。
太祖緩緩說道:“人生在世,有如白駒過隙,所有追求富貴的人,不過是想多聚些金錢,多有些享樂,使子孫后代免于貧困而已。你們不如放棄兵權,多買些良田美宅,為子孫置下永久的產業。同時多買些歌兒舞女,日夜飲酒相歡,以終天年,我再同你們結為兒女親家,君臣之間,兩無猜疑,上下相安,豈不是很好嗎?”
石守信等人見太祖已經把話講得這樣明白,只得俯首聽命,表示感謝太祖的恩德。
第二天,侍衛親軍司馬步兵都指揮使石守信、都虞侯張令鐸、殿前司副都點檢高懷德、都指揮使王審琦等,都上表聲稱自己有病,要求解除軍職,宋太祖欣然同意,讓他們罷去禁軍職務,到地方上去任節度使。
與此同時,太祖廢除了殿前都點檢和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司。禁軍分別由殿前都指揮司、侍衛馬軍都指揮司和侍衛步軍都指揮司,即所謂“三衙”統領。另選一些資歷較淺、威望不高、容易控制的人擔負禁軍將領,分別掌管三衙。這三衙又互不統屬,互相牽制,這樣,軍權就牢牢掌握在皇帝手里了。
后來,太祖還果真兌現了互聯姻親的諾言,把守寡的妹妹嫁給高懷德,把自己的兩個女兒分別嫁給石守信和王審琦的兒子,還讓三弟光美做了張令鐸的乘龍快婿。君臣無猜,共保富貴,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杯酒釋兵權”。
比起漢高祖、明太祖等置功臣于死地,而且斬盡殺絕的做法,宋太祖的“杯酒釋兵權”實在是文明得多!
上述故事主要取自司馬光的《涑水記聞》,后來李燾的《續資治通鑒長編》也作了詳細記載,再后來,幾乎所有相關的歷史書籍都一遍又一遍地重復這個故事,很少有人提出懷疑。
最早的記載
現存“杯酒釋兵權”的最早記載,是北宋真宗時的宰相丁謂所寫的《丁晉公談錄》和北宋仁宗時宰相王曾的《王文正公筆錄》。
丁謂的《談錄》記述了趙匡胤與趙普的一段對話。宰相趙普對太祖趙匡胤說:“禁軍統帥石守信、王審琦兵權太重,不能再讓他們領兵了。”趙匡胤聽后不以為然,說道:“石、王這兩位老將是我多年的老朋友,難道還怕他們造反嗎?”趙普說道:“石、王這兩位老將肯定不會造反。但他們缺乏統帥才能,日后肯定制伏不了部下。如果其屬下將官要造反的話,他們也會身不由己的。”太祖仍然表示懷疑地說:“這二人受國家如此重用和恩惠,難道會有負于我?”趙普從容答道:“只怕就如陛下,怎么也負于周世宗了呢?”太祖頓時大悟,就聽從了趙普的提議,罷了兩人的兵權。
這段記載說明,太祖是在被趙普說服后,才開始按照趙普的建議著手進行解除兵權的。其中并沒有戲劇性的“杯酒釋兵權”故事發生。
王曾的《筆錄》中就出現了“杯酒釋兵權”的雛形。他是這樣描述的:相國趙普屢以為言,太祖于是不得已召來石守信等到宮中酒宴,談到過去彼此親密無間的快樂往事時,乘機進言:“我與諸位,兄弟相稱,義同骨肉,哪里有什么芥蒂?但是言官們進說不已,我也不得不有所考慮,以今天的情況講,不如各位自選風水寶地,出守外藩,世襲官爵,租賦所入,也足以自奉,這樣優哉游哉地安度晚年,不亦樂乎?我后宮中有幾個女兒,當與諸位的公子攀親,以示君臣無間。諸位看如何?”
石守信等人都心領神會,叩首稱謝。于是石、高、王諸人各歸藩鎮,俱蒙皇親婚約,后二十多年,仍貴裔顯赫。
這段記載說明,“杯酒釋兵權”的故事,首次出現于仁宗時期,但情節較為簡略;直到神宗時期的《涑水紀聞》,故事才變得有聲有色起來。
與司馬光大體同時的王鞏在《聞見近錄》中也有一段類似的記載:“太祖即位,方鎮多偃蹇,所謂十兄弟者是也。上一日召諸方鎮,授以弓劍,人馳一騎,與上私出固子門大林內,下馬酌酒。上語方鎮曰:‘此處無人,爾輩要作官家者,可殺我而為之。’方鎮伏地戰栗。上再三諭之,伏地不敢對。上曰:‘爾輩既欲我為天下主,爾輩當盡臣節,今后無復偃蹇。’方鎮再拜呼萬歲。”
這段故事很有趣味,草莽氣十足,很有點像“馬上得天下”的趙匡胤的做派。由于司馬光名氣太大,使這段西方決斗式的林中對決反而湮沒無聞了。
是子虛烏有嗎?
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有學者對史料仔細考證后,對“杯酒釋兵權”這一生動的歷史故事提出了有力的質疑。
首先,《談錄》只講罷石守信、王審琦二人的兵權,并無設宴請客這一情節。而《筆錄》記載罷去兵權的夙將,除了石守信、王審琦外,還有其他幾位將領,并增添了太祖設宴與夙將“道舊相樂”的情節。后世所謂“杯酒釋兵權”一說,基本上都出于此!朵乘o聞》則稱石守信、王審琦等皆被罷軍權,以散官就第,而又大事鋪張設宴道舊情節,繪聲繪影,恍如身歷其境。看來,該故事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由簡到繁的遞增過程。距離當事人的時代愈遠,記載卻愈加生動詳細,顯然,是編寫人為了把故事寫得生動有趣,不斷添加、潤色的結果。
其次,三書都說此事與趙普有關,但說法卻不一致。據《談錄》,罷石守信、王審琦的兵權是宋太祖聽了趙普一次談話之后決定的;據《筆錄》,則是在趙普多次苦諫之下,太祖“不得已”才同意的;而到了《涑水紀聞》,卻是太祖、趙普兩人共同謀劃的結果。如此抵觸的說法,怎么能成為蓋棺定論呢?
第三,上述三種史料,對石、王被削去兵權后的出路,說法也各不相同,有的只說“不令石、王主兵”,有的說他們“尋各歸鎮”,有的則說他們“皆以散官就第”。到底他們“釋兵權”之后干什么去了,沒有可以取信于人的一致的說法。
第四,“杯酒釋兵權”這樣一件大事,在北宋史官修的《太祖實錄》和《三朝國史》中不見片語。元末,根據《太祖實錄》、《三朝國史》等編成的《宋史·太祖記》,對此事也不著點墨,如果真有這件值得當時稱頌的大事,《實錄》、《國史》是不會不書的。
第五,“杯酒釋兵權”這件事究竟發生在北宋哪一年,以上三本書均沒有記載,而比司馬光還晚一百多年的李燾在《續資治通鑒長編》里說它發生于建隆二年(961)七月。仔細閱讀《宋史》可以發現一個很大的漏洞,建隆二年六月甲午(初二)太祖母杜太后病逝,六月初到七月初,按照當時的慣例,應是國喪期間,當時朝廷上下不準作樂,更不準宴飲。趙匡胤不可能違反這種禮儀。而且“杯酒釋兵權”故事說趙普正擔負宰相,而建隆二年時,趙普的職位僅為樞密副使,三品,還不足以同趙匡胤密謀大事。他第一次拜相是在乾德二年(964),這已是“杯酒釋兵權”之后三年了。
所以,許多學者認為,“杯酒釋兵權”這件事雖然聽起來很有趣味,但經不起推敲,應該是子虛烏有的。
反駁的意見
另一些學者認為,“杯酒釋兵權”對宋代的政治、軍事歷程都產生過重大影響,不可能是杜撰出來的。其理由如下:
一,石守信、王審琦等人的軍權的確是在建隆二年七月后罷免的,北宋的官方檔案,如《國史》、《實錄》等對此均有明確記載,無可置疑。這就是說,“釋兵權”一事是完全真實的,余下的則僅僅是通過什么方式釋去兵權罷了。
二,從方式上看,“杯酒釋兵權”或許如后人所言,極具戲劇性,但若考慮到太祖與“義社十兄弟”的特殊關系,把它放在宋初特殊的政治環境中考察,卻又是一件極合情理的事情。與“杯酒釋兵權”類似的傳聞應不少見。如王鞏《聞見近錄》所載“郊宴抑偃蹇”,幾乎就是“杯酒釋兵權”的另一個版本。版本雖多,源頭只有一個,這只能證明“杯酒釋兵權”確有其事,因記錄者未能身臨其境,記述有異罷了。
三,王曾只比丁謂晚生十一年,二人基本上是同時代人。《筆錄》乃王曾親筆所撰,丁謂的《談錄》并非丁氏親撰,而是其后輩對丁氏談話的追述,至丁氏外甥潘延之時方才成書面世。如此說來,王曾《筆錄》的成書面世必早于《談錄》無疑。所以,認為“杯酒釋兵權”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的編造過程不能成立。
四,王曾為人忠直剛正,曾因抨擊真宗制造天書,裁抑太后姻親而遭黜,素有直臣賢相之譽。書以人重,王曾的經歷和為人決定了其《筆錄》所敘必多實錄而少增飾。而丁謂雖也曾拜相,入主二府,但為人無德,真宗時的天書鬧劇,多出自他與王欽若之手,后因交通宦官,結黨欺罔,被流放海南,朝野目之為奸佞。故丁氏之《談錄》,雖然不必因人而廢,但其史料價值決不會在王氏《筆錄》之上。
五,皇太后的喪期問題!端问·禮志》載:“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杜氏崩……太常禮院言:……準故事,合隨皇帝以日易月之制,二十五日釋服。”杜太后六月二日去世,按“以日易月”算,“服喪三年”實際只需二十四天。從六月二日到六月二十五日,正好為二十四天。二十五日即脫去喪服,標志著朝廷規定的法定喪期已過。“釋服”后,除特別隆重的國宴之外,已不禁止一般的宴飲和娛樂。如《宋會要輯稿·禮》中就有當年“七月十九日……宴群臣于廣政殿”的記載。所以,把杜太后的喪期說成是“六月初至七月初”是沒有依據的,與“杯酒釋兵權”的時間沒有沖突。
由此看來,說“杯酒釋兵權”經歷了一個從簡到詳的發展過程,也許可以成立。但說它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的編造過程,則是不能成立的。
其實,我們可以忽略“杯酒”的細節,而關注“釋兵權”的本質?傊,太祖削奪兵權、改革兵制的一系列辦法,有效地保證了宋朝軍隊的長期穩定,徹底結束武人亂政的動蕩局面,其成效是不言而喻的。但其負面作用也不容忽視。北宋一代,武人以保身全名為大幸,太宗以后幾無名將,唯一值得稱道的狄青也遭猜忌而死。其后,在面對女真族猝然南侵的凌厲攻勢時,北宋王朝轟然倒塌。
乍一看來,趙匡胤的“杯酒釋兵權”好像很瀟灑,令人真有那種“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的感覺,似乎不費什么勁,手腕多多的趙匡胤便將這件底本應該非常棘手的事情給搞定了。實際上,趙匡胤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史載,在“杯酒釋兵權”時,趙匡胤曾開導眾將說:“人生苦短,白駒過隙。眾愛卿不如多積金寶,廣置良田美宅,歌兒舞女以終天年。如此,君臣之間再無嫌猜,可以兩全。”這話的意思再明顯不過了,只要眾將放下武器,不掌兵權,不再對他趙匡胤的皇位構成威脅,那么,其他一切都好說。
由此可見,趙匡胤在“釋兵權”時,表現得非常慷慨——當然是慷國家、民族之慨,用《宋史》的原話說就是“賞賚甚厚”,給眾武將開出了極為優厚的價碼。
透過現象看本質,所謂的“杯酒釋兵權”,其實不過是宋太祖趙匡胤“以腐敗換兵權”罷了。
石守信底本是一員仁將,作戰勇猛,一向重義輕利,可是,自從“杯酒釋兵權”事件發生后,他“頓悟”了,從此開始追求聲色犬馬,瘋狂聚斂財物。對他的這一“表現”,《宋史》如此評價:“豈非亦因以自晦者邪?”話說得很透徹:原來他老兄不過是像當年秦國大將王翦那樣,為了打消秦始皇的疑慮,在出征滅楚途中故意“自污”罷了。
而另一位武將王全斌,史書上也說他以前一直表現很好,為人素來“輕財重士,不求聲譽,寬厚容眾,軍旅樂為之用”,可是,“杯酒釋兵權”后,他竟像換了個人似的,克蜀之日,竟自己帶頭,放縱部下大肆搜掠蜀中,“侵侮憲章,專殺降兵,擅開公帑,豪奪婦女,廣納貨財,斂萬民之怨嗟,致群盜之充斥”。
很顯然,王全斌的這種反常之舉也是為了自污求保。因為,在他看來,克蜀之功太大,自己的威望已瞬間升至無以復加的程度,太祖趙匡胤已經賞無可賞,如果不來一場聲勢同樣浩大的“自污”之舉,因為功高震主,自己一定不會有什么好下場。
由于自己有言在先,對于武將們的貪污腐敗,趙匡胤盡量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做到能不說的不說,能不管的不管。甚至有時,有的武將在這方面做得實在太過分了,必須處理時,他也盡量手下留情。
有個名叫王繼勛的武將,是彰德軍節度使王饒之子,王皇后的胞弟。據《宋史》記載,這位國舅爺性情殘暴,是個貪財漁色、“專以臠割(將活人身上的肉割成一片一片的)奴婢為樂”的食人魔王。一天,王繼勛府中圍墻因大雨坍塌,大批奴婢逃出牢籠,跑到宋太祖面前告御狀,把王繼勛駭人聽聞的罪行全都捅了出來。
據說,宋太祖“大駭”之下,對王繼勛判決得挺狠:“削奪官爵,勒歸私邸。仍令甲士守之。俄又配流登州。”但最終處理起來卻是雷聲大雨點小,還沒等自己的小舅子王繼勛前往流放地,趙匡胤早已改授其職為右監門率府副帥。由于有恃無恐,970年,王繼勛被任命為西京洛陽的行政長官之后,變本加厲地發泄著自己殘暴的本性,開始吃人:“強市民家子女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食之,而棺其骨棄野外。”以致人販子和棺材鋪商人日夜出入王繼勛府中,門庭若市。有了上一次告御狀的教訓,洛陽百姓對上訴不再抱有希望,學會了聽天由命,任其宰割。
據統計,直到太宗即位后王繼勛被處死時,僅在973年到977年這短短的五年時間里,王繼勛親手殺掉和吃掉的奴婢就多達100多人。這樣一個十惡不赦的食人惡魔,如果不是趙匡胤有意庇護,想必絕對不會吃人吃得這么不亦樂乎,逍遙自在。
在“杯酒釋兵權”這場歷史上著名的政治交易中,趙匡胤表現得極為慷慨和仁愛。為了“安撫”石守信等武將,他不但向他們賞賜了大批的錢財,而且還“約婚以示無間”,與一幫武將締結政治婚姻。“杯酒釋兵權”后,很快太祖便踐約將自己寡居在家的妹妹燕國長公主嫁給了高懷德,女兒延慶公主、昭慶公主則分別下嫁給石守信之子和王審琦之子。顯然,這種婚姻有著強烈的政治色彩,是對失去兵權后的武將們的一種籠絡、安慰與補償。
趙匡胤的這些小恩小惠、耍小聰慧的做法真的非常有效,由于這種“以腐敗換兵權”的政策,除了在立國之初發生過兩起由后周舊臣李筠、李重進所發動的叛亂外,在大宋帝國內部,300多年間竟然再也沒有發生過一起類似“黃袍加身”的政治事變。
然而,天下事往往有一利則必有一弊。在帝國后期,“以腐敗換兵權”無異于自毀長城,慢性自殺。仔細算一算賬,人們就會發覺,這代價也真的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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